湖南,一男子深夜返回家中,想给妻子一个惊喜,不料敲门敲了许久,妻子才打开房门,男

枚春桃 2024-05-19 07:01:07

湖南,一男子深夜返回家中,想给妻子一个惊喜,不料敲门敲了许久,妻子才打开房门,男子觉得事有蹊跷,便在家内四处查看,果不其然,床下藏着一个男人,对方见男子发现,未等男子反应过来,便从二楼的窗户跳了下去! 35岁的男子老郭与妻子朱梅(化名)结婚10年,有一个8岁的儿子,因为工作的缘故,妻子一直住在单位的宿舍内,平日里回家较少。 事发当天,老郭与妻子已经有半个月没见,便在安顿好孩子后,于晚上10点来到妻子的宿舍,可令老郭感到意外的是,妻子原本就在宿舍内,却过了一段时间才打开房门。 看到妻子脸色有些慌张,老张觉得事有蹊跷,便在房间内寻找起来,这一找不要紧、不找吓一跳,在卧室的床底,竟然看见一名男子。 男子见老郭发现自己,还未等老郭反应过来,便从二楼的窗口跳窗而逃,妻子对此解释称,自己的同事有事上门请教,看到老郭过来,担心产生误会,所以才出此下策。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还是晚上的10点钟,显然妻子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双方由此产生了激烈的争吵,老郭虽然感到气愤,但还想留住妻子,便没有提出离婚,妻子也表示自己做事欠缺考虑,以后会注意,但自己与男同事真的是普通朋友关系。 就这样,老郭与妻子又开始了新的生活,但老郭嘴上说着不计较,心理却始终过不了这道槛,对妻子是百般怀疑,只要妻子一晚归,就要求儿子打电话给妻子,让立刻回来,而妻子的态度却始终没有改变,纵使自己与男同事的流言蜚语传遍了整个工厂,也丝毫没有一丝避讳。 至此,双方之间的争吵也越来越多,妻子不满老郭的无端猜疑,便将老郭起诉到了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但老郭不想离婚,便找到调解员希望帮忙调解。

1、对于此事,网友议论纷纷,有网友为老郭不值,认为这样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趁早放开也是一种解脱;也有网友表示,老郭正确的做法是保留好证据,让妻子净身出户,而不是一昧的乞求妻子不要离婚,这样只能让妻子越来越无所谓。

个人认为,虽然妻子自始至终没有承认与男同事的关系,但很明显,老郭就是被妻子背叛了,这时候,老郭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2、站在法律的角度,本案应当如何评价? 首先,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案中,虽然妻子将老郭起诉到了法院,但在老郭不同意的情况下,很难证实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所以法院有一定的概率第一次不会判离,但如果妻子在1年之后再次提起诉讼,且双方之间并未共同生活的话,法院是应当判决离婚的。 其次,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本案中,妻子在于老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已经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离婚时,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情况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赔偿。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离婚赔偿请求权既包括对过错方少分、不分财产,也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但因为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所以老郭如果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话,需要证明自己的精神因此遭受到了严重损害。 最后,强扭的瓜不甜,老郭虽然留下了泪水,挽留妻子不要离婚,但从妻子的态度来看,显然这段感情不会幸福,毕竟心中的芥蒂无法解开,只能是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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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5-19 11:31

    这顶帽子是摘不下来了呀

  • 2024-05-19 11:27

    确实有,我也是有事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