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男子晚上在家喝酒,妻子当晚有事要外出,男子酒后想要寻求刺激,于是便来到

晓瑞聊社 2024-05-19 05:39:19

湖北宜昌,男子晚上在家喝酒,妻子当晚有事要外出,男子酒后想要寻求刺激,于是便来到一处出租屋和一女子发生了关系,结果却被警方当场查获并被处以了10日的行政拘留,不仅如此,民警还劝男子的妻子回家养牛。

男子林某在家闲来无聊,于是便喝起了酒,可是当晚妻子因事情要外出,林某就独自在家,喝了不少酒之后,林某产生了寻求刺激的想法,于是便来到一处出租屋找到了女子周某。

周某之前是一名裁缝,有着不错的收入,但是听说卖淫收入更高,于是就从老家来到了湖北,做起了这个不法生意,两人谈好价格后,就在出租屋里发生了关系。

事发当晚,两人就被依法抓获,并且纷纷被处以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由于林某家里还养着40多头牛,如果没有人照料,极易造成牛逃跑并对附近庄稼造成破坏,于是,民警找到村干部,希望能对林某的妻子做工作,在林某的诚恳道歉下,妻子从外地返回照顾起了牛群。

有人说,本来可能就损失几头牛,这下老婆和牛都跑了。

其实,既然要被行政拘留,那么,林某的家人必然也会知道这件事情。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所以,按照法律规定,这是需要告知家属的。

但是,并不是说一定要告知,其中,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既然家属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情,那么就说明了林某主动将家人的电话提供给了警方。

为何林某和周某都被处以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显然,两人的行为属于第一档处罚情节,而且处以行政拘留10日,也是第一档最低的处罚,而最高是可以处以15日行政拘留并加上5000元罚款的。

林某的妻子一气之下回了老家,直接不管不顾饲养牛的死活,如果这些牛在林某被行政拘留期饿死的话,警方要不要赔偿林某的损失?

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但是本案中,林某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并非行政机关的过错,所以,即便饲养的牛被饿死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这样的刺激不能去主动寻求,毕竟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便当天没有被抓,事后被抓,依然要付出代价。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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