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便宜吃大亏!”四川宜宾,女子心情郁闷,约朋友喝酒,醉酒后又跑去休闲会所按摩

晓瑞聊社 2024-05-19 05:35:30

“贪小便宜吃大亏!”四川宜宾,女子心情郁闷,约朋友喝酒,醉酒后又跑去休闲会所按摩并住在了会所。半夜被尿憋醒,方便完竟走错了房间,直接躺到一男子床上就睡,男子对白送来的美食毫不客气,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酒醒后的女子尖叫呼救,惊动会所工作人员并报警。随后女子把男子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案件来源:四川宜宾叙州区人民法院。)

两个闺蜜劝着醉意朦胧的祝菲,别再喝了,我们过两天再约。

祝菲舌头僵硬地说:不行,还没尽兴呢,我们来个一醉方休。

三个姐妹相约,把酒言欢,畅所欲言,抛开烦恼,三杯酒下肚,就滔滔不绝。

祝菲最近心情不好,想着和闺蜜聊点高兴事,就能忘记烦恼,没想到,喝上酒情绪就上来了,时喜时悲,越喝越上头。

闺蜜也已半分醉意,便说天色已晚,打道回府吧。

祝菲摇着手臂反对,她说要去休闲会所玩个痛快,她做东。

闺蜜们拗不过她,就陪她去了,她是会所会员,得到热情服务。

做完按摩,祝菲酒劲上来了,昏昏欲睡,她决定就在这套808房间里住一夜,醒酒了再回家。

美酒佳肴后又经舒筋活络,祝菲舒服得如神仙一般,她酣然入睡。

不管多醉,睡的多香沉,一泡尿还是能把人憋醒。

半夜时分,祝菲不由自主地下床,似醒非醒地去了卫生间,方便完又趔趔趄趄地往回走。

可她迷迷瞪瞪地进了隔壁806房间,上床倒头就睡。

而806床男子谭岩,正做着按摩,见一美女上了他的床,心中狂喜,真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工作人员会意地问:先生,您的服务还需继续吗?

他示意停止服务。工作人员以为他们认识,识趣地退下。

酣睡的祝菲,眉目清秀,皮肤白嫩红润,谭岩不由轻抚她的脸蛋,艾玛,太馋人了!

他荷尔蒙飙升,哈喇子流满床!送到嘴边的美味,不享用那不傻吗!

于是,祝菲成了谭岩一顿精美的夜宵,被他津津有味地品尝一顿,他们发生了关系。

酒醒的祝菲,晃动有些沉的头,竟发现身边还躺着一男人,她呼下坐了起来。

“谁?进了我的房间上了我的床?”她啊、啊地尖叫两声,蹭地跳到地上,发现自己衣不遮体,声更加尖锐。

“你对我做了什么?流氓,坏蛋!”

谭岩被惊醒后,一脸坏笑:老妹,你看好了,这是我的房间我的床,你自己爬上我的床,你是自愿的,不是我强迫你的好吧。

你、你瞎说……祝菲穿上衣服,上去就撕扯谭岩,对他又打又骂,你趁人之危,伪君子!我绝不饶过你!

工作人员听见吵骂声赶到,才知道发生大事了,赶紧报了警。

随后,祝菲把谭岩以强奸罪告上了法庭。

在法律角度,如何认定这件事?

1、祝菲认为,谭岩趁人之危和她发生关系,犯了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

祝菲认为,自己喝醉了酒,意识不清醒,因半夜尿急,回来时误入了房间,上错了床。

但她没有想跟谭岩发生关系的意愿,他是趁人之危,在她无抵抗能力的情况下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

谭岩反对她的说法,自己没去她的房间上她的床,怎么就成强奸了?

她爬上我的床,休闲会所工作人员可以作证。并且她全程配合和他发生关系,并无反抗,说明她是自愿的,他并无暴力胁迫,怎么能算强奸呢?

2、祝菲为证实自己是未醒酒状态,意识混沌走错了房间,搜集证据,为自己辩护。

《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祝菲整证实谭岩是强奸,而非自己心甘情愿,就得拿出有效证据。

会所的监控视频显示,半夜时分,祝菲晃悠悠地走出房间,意识朦胧,很明显还处于醉酒状态。回来时,她直接进入806房间,走到床边就上床,倒头就睡,根本没看房间里还有人,说明她意识很不清醒,处于混沌状态。

对于祝菲是自愿行为,除了她主动上了谭岩的床之外,他却没有任何证据。

而祝菲发现自己身上有两部划伤,她认定就是那时留下的,说明当时她有反抗,而是醉酒后神志不清,无力反抗,但她意识里是不愿意的。

所以谭岩说他并没使用暴力或强迫手段,在证据面前,是无力的。

而清醒后的祝菲,发现身边有个男人,惊恐万分,随之吵闹打骂,这并不是装出来的,真实地表现出对发生事情的意外和暴躁。

只能说明这都不是她自愿行为。

3、最后法院判决。

《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管谭岩如何狡辩,是祝菲自己进了他的房上了他的床,都不是他强行与她发生关系的理由。

不论是视频证据还是祝菲身上的伤痕,和她的表现,清楚地证明她在醉酒状态走错房间,没有个谭岩发生关系的意愿。

谭岩趁人之危,谈恋美色违背祝菲的意愿,和她发生关系,已构成强奸罪。

法院判定,谭岩强奸罪成立,判处3年有期徒刑。

天上掉下来的不一定是馅饼,有可能是烫手的山芋!贪小便宜吃大亏!

做人要清醒,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文中人物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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