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惊一场!”新疆博尔塔拉蒙古哈镇,一老人外出后,因忘了将家门钥匙拔下,报警称家

白羊登义文 2024-05-18 10:40:38

“虚惊一场!”新疆博尔塔拉蒙古哈镇,一老人外出后,因忘了将家门钥匙拔下,报警称家中8000元现金被盗。结果,民警赶到后却发现,钱在老人被窝里……

·案例·:后浪新闻·

人老了难免会记性不好,生活中各项事情都不如年轻人,甚至在记忆力大大减退时,给日常生活也带来了很多麻烦事。

老人阿布“化名”随着年龄的增长,不仅耳朵不太好使,记忆力也越来越差,不过好在不太严重,并没有影响日常生活。

事发当天,阿布想将攒下的8000元现金,拿去银行存起来,吃过午饭后,老人突然困意来袭,于是就穿着衣服在床上睡了一觉,想着睡醒之后再去存钱。

可能是心里有事,老人躺下后,怎么都睡不着,于是干脆不睡了,起身出门去存钱,但由于老人的记性略差,于是在出门的时候,竟然忘了拔掉家门钥匙就走了。

当老人来到附近银行想要存钱时,却发现兜里竟然一分钱都没有,站在银行门口,老人百思不得其解,难道钱在路上掉了?

于是他又原路返回,仔细地寻找了一遍,但均未发现有钱的踪迹,这时老人想起来,可能是忘在家里没有带出来,可当他折返回到家中时,却发现家门钥匙竟然在门上插着,自己在出门时忘了拔钥匙,这可把他吓坏了。

如果8000元现金没有在自己兜里,那就是在家中,可家门钥匙没有拔,很有可能会被人偷走,于是老人用自己的老年机赶紧报了警,对警方说:自己的8000元现金被盗了。

辖区民警在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老人的居住地,可当民警来到老人家中时,并未发现家中有盗窃和翻动的痕迹,于是就帮着老人一起找钱。

接下来令人哭笑不得的一幕发生了,民警在帮老人找钱的过程中,最后竟然在老人的被窝里,找到了8000元现金。

8000元现金找到后,老人拿在手里数了一遍一遍又一遍,最后告诉民警一分都不少。为此民警也觉得哭笑不得,虽然是一场乌龙,但是只要老人的钱没丢就是万幸的。

普法时刻,对于此事,我们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有困难可以无条件的找警察吗?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我国公民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可以无条件的找人民警察帮忙,人民警察在面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也应该及时介入查处,为公民解决困难,是人民警察的义务。

2、老人以为自己的8000元丢了报了警,算报假警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具体到本案,老人在出门去银行存钱时,因发现家门钥匙没有拔,所以认为自己的8000元被他人盗走了,于是便报了警,希望民警可以帮他将钱找回,老人的行为不属于报假警。

在日常生活中,公民谎报险情、·、警情的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报假警,此行为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

3、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报假警的是成年人,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对于自己的行为,有准确的判断和掌控时,不去约束自己的行为,在触犯法律后,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法律责任。·文中皆为化名·

对于此事你是如何看待的?

0 阅读: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