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东,一对新人为了婚礼圆满举行,和某婚庆工作室签订了婚庆服务合同,并向对方支

白羊登义文 2024-05-18 10:36:17

江苏如东,一对新人为了婚礼圆满举行,和某婚庆工作室签订了婚庆服务合同,并向对方支付6000元定金。没曾想,婚礼还没举行,工作室却关门了。事后,男子多次讨要定金无果,将工作室负责人告上法院。法院判了!

·案例·:中国法院网·

小张一表人才、才华横溢,在学校里也是响当当的风云人物,追求他的人不在少数。然而,一些沉迷学习的他,从来没有理会过别人的追求。

直到小雪的出现,一切都变了,别人眼中的“高冷校草”,也沉浸在了爱情的甜蜜当中。

小雪活泼开朗,人长得也很漂亮。两人都在一个社团,经常见面,还是搭档,渐渐地,小张被小雪身上的气质吸引住,一番追求者后两人发展成了恋人关系。

尽管两个人在一起也会有争吵,但丝毫没有影响到他们的感情。毕业后两人一手毕业证,一手结婚证,同学们都羡慕极了。

虽然领了证成为了合法夫妻,但是还没有举行婚礼。小张知道小雪重视仪式感,喜欢浪漫,他决定要为小雪定制一场专属他们的浪漫婚礼。

两个人在举办婚礼上没有经验,为了能够达到更好的婚礼效果,两人决定找一家资深的婚礼工作室,来为他们定制婚礼,为他们的婚礼提供服务。

经人推荐,两人找到了当地一家婚礼工作室,看过他们为其他人制定的婚礼现场,两人感觉十分满意。

于是,就在这家工作室,定下了价格标准为3万元的婚庆服务,并和对方签订了合同。当天,小张就向婚庆工作室的负责人支付了6000元的定金。

为了保证婚礼不出差错,小张时不时就会和工作室的负责人联系,商量婚礼策划和布置。起初,双方协商还十分融洽,然而,这天却出了意外。

小张突然想到有关婚礼上的事情,就想提前和工作室的负责人沟通一下。可没想到,信息发过去,等待他的却是杳无音信,根本联系不上对方。

于是,他又给对方打去电话,依然石沉大海。他突然担心起来,眼看着婚期临近,不会出什么差错吧?当即就跑到了工作室,可工作室早已经关门大吉。

期间多次托人寻找,依旧联系不上婚庆工作室的负责人,门店也一直没有人出现。直到临近婚期才联系上了工作室的负责人。

对方只告诉他,不能按照合同如期为他提供婚庆服务,其他的并未多说。工作室违约,之前支付的定金肯定要要回来。

可他跟对方提出要回定金时,直接被拒绝了。之后,小张多次和对方要定金,均未要回。工作室违约,还耽误了婚期,定金也不想退,哪有这么霸道的。

小张一气之下将婚庆公司的负责人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经过法院审理:婚庆工作室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工作室应当履行违约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婚庆工作室以及工作室的负责人,双倍返还小张的定金。

针对此事,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呢?

1、小张和婚庆工作室,双方之间构成服务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小张找上婚庆工作室为其提供婚礼策划和服务,双方之间签订了合同,小张也支付了6000元定金,双方均受到合同约束,需要按照合同去履行各自的义务。婚庆工作室应当根据小张的要求,为其策划婚礼,并提供合格的婚礼服务。

2、婚庆工作室的行为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婚庆工作室和小张达成合同期间,突然关门,负责人失去联系,也未提前通知小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约定。

而是在临近婚期时,工作室负责人才通知小张,不能再继续履行合同约定。婚庆工作室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对小张造成的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婚庆工作室应当双倍退回小张的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婚庆工作室是为小张提供婚礼服务一方,也是收取定金的一方,而小张是支付定金的一方,工作室收取小张的定金之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对小张造成一定的影响,应当履行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小张就支付了6000元的定金。因为婚庆工作室违约,不能为小张提供合格的婚礼策划和服务,导致合同无法实现,作为违约一方,婚庆工作室就应当双倍返还小张的定金。

最后,法院支持小张的诉求,判决婚庆工作室以及工作室的负责人,双倍返还小张的定金。·文中皆为化名·

对于此事你是如何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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