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彩礼惹的祸!贵州一男子,给了女方12.8万彩礼,两人订婚后,没有领证,生下一

枚春桃 2024-05-18 05:19:11

又是彩礼惹的祸!贵州一男子,给了女方12.8万彩礼,两人订婚后,没有领证,生下一女儿。之后,女子去外地打工,又和别的男人同居。男子发现后,去找女子的父亲,要求退婚退彩礼,可女子父亲不肯,还撮合男子继续和女儿领证。男子明确表态,不会再和女子领证,前去女子家多次讨要彩礼未果,最终却惨遭女子父亲迫害!

(案例来源:长江云新闻)

彭伟看着徐婷婷的朋友圈,气的直接将电话打过去,大骂她不要脸,就是个烂女人。

可没想到,徐婷婷却回怼到:我又没嫁给你,我愿意跟谁搞对象,那是我的自由。

彭伟父母知道后,直言白瞎了12.8万彩礼,真是看走眼了。

两年前,彭伟和徐婷婷经人介绍认识,当时徐婷婷不到18岁,彭伟22岁,两人一见钟情。

徐婷婷在彭伟之前,没有处过对象,跟彭伟在一起后,初尝爱情的甜蜜。

两人谈了一个月,就发生了关系。

那天傍晚,彭伟在徐婷婷家吃完饭后,两人一起去大街上压马路消食。

途中,经过了好几家宾馆,彭伟就有了发生关系的想法,而彼时的徐婷婷,也表现出了跃跃欲试的样子。

于是,两人顺势进了一家宾馆,发生了关系。

第一次发生关系后,两人都异常兴奋,就有了之后的第二次第三次……

俩人交往了不到4个月,徐婷婷发现自己怀孕了。

她将此事告知了彭伟,于是两家人坐在一起商量了此事,顺势给俩人订了婚,彭伟家给了徐婷婷家12.8万彩礼。

由于当时徐婷婷还没有到法定结婚年纪,领不了结婚证,于是两人就只办了酒席。

办完酒席后,徐婷婷就住进了彭伟家,开始安心养胎。

生完孩子后,徐婷婷嫌呆在家里无聊,整天围着孩子转,她很烦,想出去打工。

当时,刚好有朋友在广东打工,徐婷婷一问,朋友的厂子里,刚好在招人,于是,她就想去试试。

这一去,徐婷婷就彻底回不来了。

徐婷婷去广东不到俩月,就和厂里的一名男子好上了。

这名男子叫何磊,是徐婷婷车间的领班,比徐婷婷大6岁。

徐婷婷刚去的时候,何磊对她很照顾,又是帮她安排宿舍,又是给她安利附近的小吃,还故意利用职权,把他的休假和徐婷婷的休假安排在同一天,好约徐婷婷出去玩儿。

这一来二去的,两人就互生了情愫,搞到了一起,徐婷婷与何磊在一起的日子,压根没有考虑她和彭伟已经有了一个女儿的事实。

徐婷婷为了甩掉彭伟,竟然公开在朋友圈发她和何磊的亲密照。

彭伟一气之下,找到了徐父,让他退还12.8万彩礼。

徐父得知实情的来龙去脉后,给徐婷婷做思想工作,让她尽快回来,完成和彭伟的婚事。

可此时的彭伟,已经不愿意再要徐婷婷的,坚决要退婚。

两家人因为此事,闹了好几次,不可开交。

最终,徐父在情绪失控下,将彭伟杀害。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法院审理认为,徐父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故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232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整件事,错都在徐家。

徐婷婷和彭伟已经订婚,并生下孩子,之后又和何磊谈恋爱,她着实是玩弄了彭伟的感情。

既然徐婷婷背叛了彭伟,两人有没有结婚,也没有共同生活多久,彭磊索要彩礼,徐父理应退还,而不是强迫彭伟继续接受徐婷婷。

2、彭伟有权要回彩礼。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其中,彭伟和徐婷婷的状况,符合第一、二款,所以,彭伟有权要求徐婷婷家退还彩礼。

哪怕徐父不那么贪心,少退一点,也不会激怒彭伟说出难听的话,也不会导致他情绪失控伤人。

3、徐婷婷还是年纪太小,涉世未深,根本不懂的婚姻的责任,和做妈妈的责任。

《民法典》第1047条规定: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结婚这件事,还是要等个人心智成熟一点的时候,在进行。

这样才会懂得,责任和牵绊的意义。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1 阅读:1865
评论列表
  • 2024-05-19 05:48

    杀人偿命这女的一家都不是什么好鸟🐦

  • 2024-05-19 06:37

    不退彩礼,实为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