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又没满16岁,判不了死刑,一个换你们两个,值了。”江苏南京,一女子将电动

枚春桃 2024-05-18 05:18:48

“反正我又没满16岁,判不了死刑,一个换你们两个,值了。”江苏南京,一女子将电动车停在公共停车棚里,不料遭到了一名小孩和他母亲的威胁和辱骂。这名未满16岁的小孩口出狂言,要杀了女子,因为他不会被判死刑。

(案例来源:第一现场)

王女士骑着电动车来到某小区找朋友玩,王女士准备将电动车停在公共停车棚里。

不料这时一名未满16岁的小孩和他的母亲阻拦王女士,不让王女士停车。

王女士觉得很奇怪,明明公共停车棚里还有很多空位,为什么自己不能停呢?王女士表达了质疑。

王女士的态度惹怒了这名小孩,小孩口出狂言威胁王女士。

“我还未满16周岁,判不了死刑,我一条命换你两条命,我值了。”这名小孩大声的说道。

这名小孩一边说,一边将王女士的电动车从停车棚里推出,王女士过来阻拦。

王女士没有这名小孩力气大,小孩将王女士的电动车从停车棚里拖出,然后放倒在地。

王女士非常的生气,但是面对着小孩和他的母亲,王女士也不敢一直强辩,就报警了。

小小的年纪竟然如此暴力,还知道未满16周岁杀人不会判死刑,真的是匪夷所思。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小孩威胁王女士,扬言要一命还两命,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当众威胁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名小孩威胁王女士,说自己未满16周岁,要一命换两命,这已经危及到王女士的人身安全了,违法。

所以,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对这名小孩处以5~10日的拘留。

而且这名小孩还私自将王女士的电动车推出停车棚,导致电动车摔倒在地上,造成了王女士电动车的损害。

小孩的这种行为,属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也需对其进行拘留处罚。

不过年龄是小孩的保护色,是小孩的免死金牌。

2、小孩未满16周岁,不会被行政处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由于这名小孩未满16周岁,所以他当众威胁他人,当众毁坏他人财物,就算要被处以行政拘留,但也不会被实际执行,年龄是小男孩有恃无恐的靠山。

而且这名小男孩非常懂法律,他知道未满16周岁,就算杀人,也不会被判死刑。

3、未成年人杀人,不会被判处死刑。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这名小男孩的说法是正确的,这名小男孩未满16周岁,还未成年,所以他就算杀死王女士,也不会被判死刑。

这名小男孩如果杀死了王女士,不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这名小男孩,如果的确杀了人,最严重的处罚就是被判处无期徒刑。

所以,小男孩才敢如此口出狂言,威胁王女士,真的是教育的悲哀。(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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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5-18 11:01

    杀人犯满十二周岁判死。

  • 2024-05-18 10:07

    蛮好,可以我再也回不到那个年纪了[思考]

  • 2024-05-18 13:06

    如果十六岁下的持刀行凶,我抢刀反杀是正当防卫吗?

  • 2024-05-18 08:51

    小孩实际什么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