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妻子衣服也判刑?”福建龙岩,一男子与妻子吵架以后,十分生气,就把妻子放在衣柜里

白羊登义文 2024-05-15 09:01:49

烧妻子衣服也判刑?”福建龙岩,一男子与妻子吵架以后,十分生气,就把妻子放在衣柜里的衣服点着火,然后离开去隔壁房间喝酒去了。

妻子发现以后,赶紧用脸盆接了水,把火扑灭了。不料里面还有余火,过了一会儿,又烧了起来。

邻居发现以后,急忙报警。警方和消防员赶到现场,扑灭了火。

事后,经过统计,男子放的火烧了3.6平方米,烟熏面积20平方米,造成财产损失价值4910元。

近日,男子被判刑。

【@家子说法 】

这发脾气的方式也太吓人了点,吵架归吵架,怎么能直接烧衣服呢?完全不考虑后果吗?这下直接被判刑了,不冷静也得冷静了。

可能有朋友对这名男子被判刑觉得难以理解,会问,不是说故意毁坏财物要到5000元以上才构成犯罪吗?这不是才4910元吗不是吗?而且这烧的是自己妻子的衣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能构成犯罪呢?

这里首先要纠正一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妻子的衣服作为她个人专用的生活物品,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或者损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这里的数额较大,是指5000元以上。在这个案件里,男子造成的财产损失只有4910元,达不到5000元,确实构不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但是,这个案件里,男子构成的是放火罪,而不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所谓“放火”,是指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个犯罪,侵害的不是他人的财物,而是公共安全。

所以,对于这个犯罪,并不要求造成了实际损害,而是只要给公共安全造成了现实危险就构成了。

在这个案件里,这名男子的放火行为发生在房间里,而他们的房子周围还有邻居。如果不是邻居及时报警,一旦火势起来,不但会给他和妻子自身带来危险,而且会给周围邻居带来危险。所以,他才会被认定为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认为,该男子以放火方式故意焚烧私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构成放火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需要说明的是,这名男子应该感谢邻居,因为如果放火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那就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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