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案”判了,主犯陈某志被判24年。 数了数,他一审被认定了8个罪,都快

白羊登义文 2024-05-15 08:51:17

“唐山打人案”判了,主犯陈某志被判24年。

数了数,他一审被认定了8个罪,都快赶上报菜名了:“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而基层法院,最高只能判处25年有期徒刑,现在他被判24年,可以说已经快顶格了。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奇怪,都判了24年了,为什么不能判无期徒刑呢?

这要看他触犯的这些罪名了,这8个犯罪里,除了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其他罪名最高的量刑也都在有期徒刑以内,没有无期徒刑和死刑的处罚。

而抢劫罪也分为一般的抢劫罪和加重处罚的抢劫罪。一般的抢劫罪处罚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只有在存在法定加重处罚情节,比如抢劫致人死亡、重伤,持枪抢劫等时, 才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故意伤害罪,轻伤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只有致人死亡或者特别残忍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才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目前来看,陈某志的抢劫罪没有加重情节,故意伤害罪也没有致人死亡或者特别残忍致人重伤且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他触犯所有的罪名都只能判处有期徒刑。

而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在数罪并罚之下,这么多罪名看起来总共加起来超过35年了,而超过35年,最高也不能超过25年。所以法院选了一个24年,看来还是比较合适的。

而除了陈某志以外,一同被判的还有其他27名被告人。

这么多人一起被判,说明这些人和陈某志的犯罪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而法院最终也认定他们是一个恶势力组织。

那么,恶势力组织是什么意思呢?

通俗来说,就是一群地痞流氓长期在一起,实施各种犯罪,都还没给形成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我们经常说黑恶势力,这里的黑就是指黑社会组织,恶就是恶势力。

根据《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定义,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也就是说,黑社会性质组织要求更高。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有4个特征,其实前两个特征是:“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现在看来,陈某志这些人还没有达到这个程度。

但恶势力发展下去,也是有可能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所以说,这次唐山打人事件的爆发,让这些人曝光,受到打击,从阻止他们继续发展下去,做出更多的犯罪是有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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