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房产官司,打了个寂寞!

张茂荣 2024-08-31 19:44:37

深圳南山,2788万豪宅官司(上图):

签约时,中介、卖家都知道买家是换房(“卖小买大”),暂不具备购房资格,并约定长达四个月的首期款监管期限。

受疫情、市场等因素影响,买家四个月内未能卖掉小房子,商请卖家顺延首期款监管期限,卖家拒不同意,并在买家已经签约卖房,过户取得购房资格指日可待的情况下,以买家未监管首期款达到约定解约期限为由,于期限届满次日即刻解除了合同!

双方互指对方违约:

买家认为签约时卖家知晓己方没有购房资格,四个月只是预计卖小房取得购房资格时间,短暂逾期卖出存在不可抗力,且没有导致卖家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依诚实信用原则,卖家负有顺延成交的义务;卖家则认为买家逾期监管首期款,根本违约事实清楚,有权解除合同。

买家起诉要求卖家退定280万,卖家反诉要求买家支付违约金557.6万+赔偿律师费22万!

一审判决:买家赔偿卖家律师费22万,驳回其他双方全部诉讼请求。

2024年8月20日,二审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买卖双方两审合计支付法院受理费、保全费20.8万,终审仅判决买家支付卖家律师费22万!

合着,一圈人都在帮卖家律师打官司了~~~[捂脸][捂脸][捂脸]

剑拔弩张,诉讼过程惊心动魄、险象环生,结果却是寂寞的烟花![酸][酸][酸]

欢迎留下您的真知灼见:您认为是哪一方违约?抑或双方都违约?都不违约?......

过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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