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遭报应吗?”黑龙江哈尔滨,一老人弥留之际,坐救护车回家。上车前司机说好一千

白羊登义文 2024-05-14 08:43:13

“不怕遭报应吗?”黑龙江哈尔滨,一老人弥留之际,坐救护车回家。上车前司机说好一千多元,没想到路上索要几千元,不给钱就拖拽老人要求下车。家属质问司机不怕遭报应吗?司机说不怕。

家属说,当时她母亲从重症监护室出来,想回家。于是,他们拨打了五常市一家医院的电话,接线员说没救护车,但可以给联系其他地方的救护车,费用不会超过1200元。

没想到车开出市区以后,司机要求家属付几千元,双方因此发生争吵。

司机说自己这是“全国统一价”,家属说:“应该有价目表,不怕遭报应吗?”司机说自己干了30年,不怕遭报应,还威胁要把老人卸到路上去。

家属说,当时司机把车开到荒地,拖拽老人要求下车。家属无奈之下,哭喊着:“我给你钱!”付了3140元。最后,“回家没几分钟后,母亲就咽气了!”

据红星新闻报道,有消息说,那名接线员是聘用人员,已被医院开除,救护车是外地的,司机也不是医院的,属于他们的个人行为。

目前,接线员和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立案侦查,可能涉嫌强迫交易罪。当地多个部门也已介入调查。

【@家子说法 】

救护车本来是救死扶伤用的,属于公益性的服务。没想到,还能有人借机敛财,在别人亲人即将去世之际,坐地起价,伤口上撒盐索要高额费用,这真是缺了大德了!

目前看来,这种行为恐怕不光是违法,甚至可能已经涉嫌犯罪了。

一、救护车收费可以协商吗?

虽然说现在是市场经济,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的价格都是市场定价。但是,并非所有的商品和服务都可以市场定价。

根据《价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五种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是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其中包括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和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而医疗行业,包括救护车就属于这个范围,是政府定价的范围,不能自己协商。

具体来说,根据哈尔滨发改委公布的救护车收费标准,救护车的基础费是25元,之后的急救里程费,也就是由患者所在地至目的地,按实际行驶里程所发生的费用,标准为每公里6元,不足一公里按一公里计算。

这个事件里,救护车1200元的费用,都已经很夸张了,更何况3000多元的费用。

退一步来说,即便救护车费用可以协商,在之前已经说好的情况下,临时加价,以将病人扔下车的行为,无论如何也不是一个正常的交易行为。

二、司机和接线员可能会被如何处罚?

目前报道里说,司机和接线员可能涉嫌强迫交易罪。

确实,在这个事件里,司机以威胁的方式,强迫家属接受高价服务,确实有强迫交易的嫌疑。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这里的情节严重,包括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等。这个事件里,司机强行多索要2000来元,已经达到了这个标准。

所以,如果按照这个罪名追究他们刑事责任的话,司机可能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如果查出他们多次实施这类行为,强迫交易金额特别大的话,可能会构成情节特别严重,面临最高7年有期徒刑的处罚。

除此之外,由于救护车属于特种车辆,如果没有经过特殊批准,是不可以进行营运的。这名司机个人是没有经营资质的,所以他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于这个犯罪,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后,目前的报道说,这个事件里接线员和司机都是个人行为。但当时家属拨打的是医院的电话,在这种电话里,接线员为什么敢公然推销院外救护车,这种行为有没有得到医院的默许,有没有利益输送,有没有共同犯罪,恐怕也是值得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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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FKBZ 6
    2024-05-14 13:44

    /这个司机活不长了。阎王爷马上要它去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