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不满父母给她分配的房屋比例,想多分房产,与父母兄弟姐妹发生争吵,竟然

白羊登义文 2024-05-13 09:01:34

上海,一女子不满父母给她分配的房屋比例,想多分房产,与父母兄弟姐妹发生争吵,竟然放火把父母的房子烧了。还扬言:“大不了放火统统烧光,谁也别想!”放之后却还给警方说怀疑是她妹妹放的。近日,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

原来,女子张某的父母身体一直不好,早早就召开过家庭会议,说将来房子给四弟40%,剩下的三姐妹各20%,当时大家都没说没意见。

但是,三年前,张某父亲生病住院,住的最近的老二张某就提出,她去照顾父亲,母亲每月给她7000元。母亲也同意了。

但是慢慢地,她听了些风言风语,觉得自己照顾父亲最多,该多分房产,开始心生不满。加上疫情期间,母亲被三妹接回家照顾,给她的照料费停了,她生活拮据,就想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住到父母的房子里。她觉得可以趁机抢占将来分房的主动权。

于是她就在家庭群里说,自己要住过去,反正父母的房子也空着。没想到大家全部反对。但她依旧开始经常去打扫卫生,准备搬过去。为防她私自处理房子,母亲和大姐、三妹过去把房产证、户口本取走了。这下可把她气坏了,发短信说:““别把我惹急了,大不了放火统统烧光,谁也别想”。

没想到之后,她真的放了火。所幸邻居及时发现,报了火警,没有造成大祸。

这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父母的房子,人还在,就开始抢起了房子了吗?抢不到,还要放火烧了,这是不让父母住了吗?

一、张某父母的房子该如何分?

在这个案件里,张某放火的起因就是对父母分配房子的方案不满意。

但其实,房子本来就是父母的财产,父母具有完全处分权,可以给大家平分,也可以全部分给某个子女,还可以全部遗赠留给外人,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而遗产的继承,与赡养义务之间也没有关系。即便父母把房子写遗嘱留给外人,子女也该尽赡养义务。

当然,在这个案件里,父母召开家庭会议,在生前就对房子的处分做了分配,这也是留遗嘱的一种方式。不过,这个遗嘱事先告知了儿女,取得了儿女的同意,大家也有义务遵守。

那么,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没有对房屋事先做出分配,张某将来能不能多分房产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等特殊情况,父母去世后,房屋就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了。

在法定继承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男女的继承权是平等的。

而同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也就是没有特殊情况,张某按照法定继承该分得25%的房产份额。这比她现在的20%,当然会多5%,但其实多得有限。

那么,张某能不能因为照顾父亲比较多,就该多分遗产呢?确实,《民法典》也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规定的是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而不是照顾比较多的人。

因为照顾分有偿和无偿,在这个案件里,张某虽然对父亲进行了照顾,却要求母亲每月支付7000元,这显然不是一种履行扶养义务的照顾。

所以,她不应该因此而多分房屋。

当然,即便不考虑多分少分的问题,她分20%的房屋,也比法定继承少分了5%。但刚我们说了,这本来就是父母的财产,父母分不分,怎么分都是父母的权利。

二、张某放火的行为该怎么处理?

而张某为了这个问题,竟然放火烧房,这就不但是违背道德,更是严重的犯罪问题了。

在刑法中,有8个犯罪被认为是极其严重的犯罪,其他犯罪是16周岁以上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这8个犯罪是满14周岁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这8个犯罪就包括放火罪。

这是因为放火不仅会损害财产安全,更会严重损害周围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

所以,《刑法》才规定,只要放火,足以危害到公共安全的,即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需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更是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以,这个案件里,虽然张某的放火行为没有酿成大祸,但也被认定为构成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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