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俞女士收到邻居微信,说有一名陌生男子在她家门口,鬼鬼祟祟的,提醒她注意。俞女士赶紧查看了门口的监控,没想到不看不知道,看了吓一跳,那名男子竟然拿着她8岁儿子的鞋子,脱下裤子,在她家门口做了不可描述的事情。
当时,邻居给她发的微信里,就有一小段视频,是这名男子的,行踪诡异。俞女士看了以后,才想起查看监控记录。
在监控里,这名男子带着头盔,先是走到她家门口,从俞女士放在门口都鞋架上,专门挑她儿子的鞋子,全部闻了一遍,又拿走一只,走到电梯按钮那里,突然脱下裤子,做起了不雅行为。
俞女士平复下心情后,找到物业,查看了公共监控,发现那名男子应当是一名外卖员,因为他不但戴了头盔,还提着一份外卖,送到了一户业主家。
小区保安说,他们也在找这名男子,如果找到了,就把他送到派出所去,“素质太差了!”
【@家子说法 】
1、这也太恶心了!不知道俞女士儿子这双鞋子还能要了不,个人估计是大概率要不了的。
2、针对这名男子的行为,小区保安说要把他送到派出所去。不过,有个别人说,别人虽然恶心,但这个行为还上升不到违法吧?
男子的这种行为,一般认为属于猥亵行为。但是,猥亵行为针对的是某个人,针对物品还算不上猥亵。
不过,《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里,除了处罚猥亵他人的行为以外,还处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行为。在这个事件里,这名男子在楼道里,故意裸露身体,而且做出不雅行为,应当算得上情节恶劣的吧?依法应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这个事件曝光后,令人没想到的是,对于这个事件,除了谴责这名男子的恶劣行为以外,还有不少人将目光聚集在俞女士把鞋架放在门外的行为,质疑俞女士“鞋为什么要放楼道里?”
有人对此不能理解,说这件事的关注重点不应该是男子的恶劣行为吗?为什么都要说俞女士不该把鞋子放外面?
这可能是,大家遇到男子这种行为的可能性很小,遇到邻居把鞋子放在门外的可能性很大。所以,大家更难感同身受地批评俞女士这种行为。
确实,这个事件里,男子的行为违法,俞女士将鞋架放在门外,同样也是不道德的,也已经违法。
这种行为首先占用了公共空间,其次堵塞了消防疏散通道。
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过,出了这种事,不需要消防部门对俞女士进行处罚,恐怕她以后也不太敢把鞋子放门外了吧?
你觉得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报警啊,按照视频的人像可以抓到人的。
赶紧把牠找岀来,把惹事的祸根物理去除,帮助牠做个正常人
放门外的垃圾,放s刚好
猥亵小同学,抓!
底下评论里疑似有这个♂变态的同伙,他已经急眼了,极力辩护.
家里没有鞋柜吗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恋童癖
看来是想呵一些尿下鞋子后再倒回外买点吧,看你们还敢吃外卖吗
鞋都不放过,什么心理。
有多少把鞋子放到屋外的
无话可说了[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鞋子放在门外,别人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
太恶心了啊
世风日下社会本来就在倒退,得饶人处且饶人,值得原谅。毕竟每年那么多自杀的人全球排前列,错也罪不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