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诺奖得主索尔·贝娄的《赫索格》,读了很久,不是因为写得不好,而是如那千余封读者...

泽睿谈文学 2024-05-11 12:34:58
读诺奖得主索尔·贝娄的《赫索格》,读了很久,不是因为写得不好,而是如那千余封读者来信所写的那样,小说叙述的正是我们经历的生活。 《赫索格》有很强的自传色彩,怪不得贝娄对前妻说:“我把我在你手里遭的罪全都写进《赫索格》里了。”书中主人公赫索格属于知识分子行列,在大学任教。家庭环境优渥,是被人艳羡的目标。但看似是婚姻中的挫折摧毁了他,他为了讨好第二任妻子玛德琳,辞职搬家隐居在乡下,而很快一年后,搬到中西部的妻子玛德琳就出轨赫索格的好友,并“送”他离开,他的行李物品都被扔到了地下室。 “第二次离婚给赫索格造成了极其沉重的精神打击,让他不堪重负。”他进行了一趟欧洲文化之旅,后来他逃离租住房屋的“笼子”奔赴纽约、芝加哥,最后回到自己的家。整个犹如梦游的行程中,他一直处在“晃来晃去”的孤独思考中,带着装满信纸的手提箱随时写信,给报社,给自己认识的人。 这样写信的行为会让人想到诗人海子最后的一首诗: 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 告诉他们,我的幸福 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 我将告诉每一个人 海子这首诗写于1989年,理想主义的他被转型期的现实打败,觉得自己不能“诗意地栖居于世”,诗中他渴望与所有人交流,但这种交流是单向的,“我的幸福”对应着他内心分裂矛盾的痛苦,索尔·贝娄的《赫索格》写于1964年,因妻子的背叛而几乎精神崩溃的主人公,很大程度就是贝娄本人。终其一生,在困惑中为身份寻找答案的贝娄一直认为自己是被社会排斥异化孤立无援的精神孤独者。他的信件其实也是写给自我,写出“几近精神错乱的内心和毫无逻辑的思绪”。 经常性自嘲,行走的赫索格,不再是西方文学中的奥德修斯,面对困难目标坚定。而是漫无目的穿行在城市里与一切格格不入。文本里大段的描述与理论阐释,政治文化评论与都市文明观察并存,“画廊里的灯光就像黄色肉汤里的一滴滴油,纽约的地下有令人窒息的浓烈香味。”在声音的嘈杂和味道的浓重中,赫索格没办法神志清楚。 索尔·贝娄在文字里无处不透露出对文化记忆、时代症候的焦灼关切。贝娄身上有着强烈得儿身为作家的责任感,所以文中总会将社会问题上升到哲学和理论的高度。读客《赫索格》后附有贝娄诺奖演讲词,对于小说中的人物描写,当代小说中的人物已经去除了人类中心主义,而是如康拉德所言,唤醒我们心灵中天赐的成分,用艺术传达巨大痛苦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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