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人!”湖北襄阳,女子杨某在哥哥家卧室,拿出剪刀,剪掉丈夫的下体。事发后,杨某

白羊登义文 2024-05-10 15:32:26

“吓人!”湖北襄阳,女子杨某在哥哥家卧室,拿出剪刀,剪掉丈夫的下体。事发后,杨某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元,引发舆论一片哗然。

许多网友对此表示不理解,有网友说“这个处罚,怎么和违章停车一样?”还有网友说:“对生殖器下手不是重罪吗?怎么才拘留几天?”甚至有网友说:“这是鼓励,不是处罚!”

对此,当地警方回应说,这个需要等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以后,才会由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先立行政案件,如果伤情鉴定结果达到轻伤,肯定会刑事立案的,不存在和解就不立案的情况。(之所以现在这样),是因为不清楚杨某丈夫的生殖器损伤到什么程度,只能先行政拘留。

对于这个回应,还有很多网友表示不能理解,有网友说:“这还用伤情鉴定?还不知道够不够轻伤?是不是认为当过太监。”还有网友说:“剪掉了还够不上伤害?”

确实,杨某的行为有点太吓人了,这还真是要了丈夫的命根子,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让她做出了这样冲动的事情。许多网友网友猜测,是不是丈夫出轨了,杨某才会这么激动。但再激动,也不能这样啊!这种行为,很可能会造成丈夫重伤,甚至可能会要了丈夫的命!

不过,现在警方的处理应该也是没有问题的。

因此虽然杨某的行为肯定属于故意伤害,但故意伤害也分为治安违法和刑事犯罪两种,其中犯罪必须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伤害后果时才能构成。而伤情鉴定,必须由法医根据伤害后果才能作出。

男性下体缺失,按照伤情鉴定的规则,可以构成重伤二级。但是,现在医疗技术的发展,如果可以接回去,那应该达不到重伤二级了。

不过,就算接回去了,下体撕脱伤、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2.0cm以上,都可以构成轻伤二级,杨某丈夫的创口应该会达到2cm以上,可以达到轻伤二级了。

所以,杨某的伤害行为基本可以肯定,是会构成犯罪的。

但是,由于杨某丈夫的治疗结果还不能确定,法医鉴定还不具备鉴定条件,需要等待伤情稳定以后,才能进行。警方在法医鉴定结果出来前,只能先按照治安违法对她进行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现在警方对杨某拘留十日,算是顶格处罚了。

当然,一旦法医鉴定结论出来,杨某肯定会涉嫌犯罪。如果接回去了,是轻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她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没接回去,达到重伤,最少也得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她的行为很可能会被认为属于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那就要面临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处罚了。

当然,不管最终刑事处罚结果如何,在执行刑罚时,都会扣除现在拘留的这10天。

你对现在这个处罚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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