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空管对无人机的监视与服务探讨 无人机在《民航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

良奥谈娱乐圈 2024-05-09 16:04:49

未来空管对无人机的监视与服务探讨 无人机在《民航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对无人机进行了界定,它指的是一架由遥控站进行管理(包括远程操控或自主飞行)的飞机,它也被称为遥控机。需要的命令和控制链路,还有其它在已核准的模型中需要的组件所构成。 当前,伴随着国家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快速、安全、廉价的无人机的要求越来越高。从整体的需求状况来看,以美国等发达国家为例,就其价值而言,一般空中长航时和高空长航时的无人机所需要的总数量大约在60%左右。 从总体上来看,目前国内的无人机约为12%,而微型无人机则约为69.5%。而在这几种飞行器中,除长航时飞行器之外,其余的飞行器并不算太难开发。同时,在国家中低空开拓战略的推动下,我国无人机应用领域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但是,伴随着无人机的迅速发展,给现有的空域中交通带来了很大的冲击,目前主体难以进行有效的监测,违法、违规飞行现象严重;没有规定必须设置二次雷达应答器或有关的自动监控装置;无人机在执行飞行任务时,并不需要与空中管制部门的大门维持不间断的双向电气通信。 由于缺乏对其飞行轨迹的主动报告,使得航空运输管理机构往往是被动的,难以实现对其飞行轨迹的实时监控,难以实现对其飞行轨迹的有效控制。目前,我国航空管理部门对普通航班机组发现、群众举报等方式获得的无人机使用情况,对普通空中的飞行活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风险。 因此,在空中控制体制下,迫切需要一种高效的无人机空中通信监管体制与方法,以保证现有空中通信的持续稳定运行,并以高效的方式实现对无人机的高效监管,提升无人机的安全性与防护性。 开展基于无人驾驶飞机的空中通信监管研究,以提高无人机在空中通信的安全性与防护性。 同时,也可以将相关区域的监测数据及时地传递到 UAV上,为 UAV进行主动规避提供依据。针对这一问题展开了对 UAV监控与信息回馈的讨论与研究。 1无人机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 随着1913年全球首台无人飞行器的问世,无人飞行器技术受到了各国的广泛关注。现有30多个美国,法国,俄罗斯,日本,以色列,英国,中国,南非等国研发并制造了大量的无人机,其基础机型种类已经超过300种。 近年来,由于通讯技术的飞速进步以及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使得无人机技术在原有技术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突破。无人机以其低廉的价格、良好的费效比、高的安全性、高的生存率、高的机动性、高的易用性等优势,被广泛地运用在各个领域,并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现状分析日 根据数据显示,到2011年为止,全球已有51个国家,供应商511个,国际合作组织54个,美国,以色列,俄罗斯在研发和制造方面居于世界前列。 由于亚太地区各国与 NATO几个掌握了尖端无人机技术的 NATO成员国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因此亚太地区各大国的无人机研发与设备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许多高科技的新概念无人机技术正逐渐在亚太产生影响。 我国发展无人机已经有40余年的时间,并开发出了各种型号的无人机。国内在总体设计,飞行控制,组合导航,中继数据链系统,传感器技术,图像传输,信息对抗,发射回收,生产制造,部队应用等方面已经有了相当的技术储备。 关于平台的研究开发,科研院所以及民间企业等都在积极参与开发。虽然最近几年,我们的无人机工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就整体而言,我们的无人机设备与其他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距离,无法满足高科技战争和民航安全的需要。 实际上,在客户端中,按键的数量并不多,而且非常的简洁,它的操作接口也更人性化。但是, CPC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细枝末节的特殊要求,或者是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细微的问题,使得工程人员在 CPC上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因此,如果能够理解这些要求和操作的详细内容,就能够让申请人或者专利过程人员更加容易地在客户端上提交申请文件。 要想要成功地在 CPC上对一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编辑和提交,不仅需要申请人或者专利流程人员拥有必备的基础知识,同时,专利局有关部门也应该认识到存在的不足,并对 CPC的作用进行持续改进。 参考文献: 无人机系统管控机制研究报告. 国内外无人机现状调查及市场分析报告. 民用无人机投入使用对航空安全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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