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一口气买了5袋50斤的大米,刚付完款,还没拿出超市,销售人员就发现大米过期了,要给女子退款,但女子坚持要10倍赔偿。结果过来一名男子,拿着铁锹,把女子和他丈夫打了。事后,超市坚持说,女子是职业打假人,是一个团伙,打人的是精神病,有诊断证明。
这些大米一袋125元,生产日期是2022年7月30日,质保期6个月,今年1月30日就过期了。被打的冯女士住在渝中区,她是2月16日到这家九龙坡的超市买的,当时她付完款,销售人员就发现米过期了,给冯女士说:“不好意思,我给你退款。”
冯女士却不同意了,说你们平时不是说假一赔十吗?必须给十倍赔偿。销售人员解释说,自己没这个权限,双方决定等超市负责人来解决。结果等来的不是负责人,而是拿着铁锹的男子。
冯女士的丈夫看到这个场景,也有点害怕,问对方是不是想打人。男子真抡起了铁锹,就要打人。冯女士去拦,就被打了,铁锹把都打折了。
事后,冯女士说,她不是职业打假人,是父亲过生日,自己给父母买的,所以一次性买的多,至于跨区买米,是自己下班顺路。
超市负责人则说,女子就是职业打假人,打人男子是超市老板,也是员工,精神不正常,在医院住过几年,还有诊断证明。
【家子说法】
当时女子被打以后,她丈夫就在超市外面喊,超市卖过期米,还打人,快来看啊。确实,卖过期米还打人,让人一听,就觉得是奸商打人,很让人气愤。不过,也有人说,女子肯定有问题,要不然大米还没拿走,是销售人员发现问题了,谁还会不同意换呢?这是讹诈。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么这件事法律怎么看呢?
一、女子该不该获得十倍赔偿?
这件事的起因,就在女子索要十倍赔偿上。从女子住在渝中区,却跑九龙坡区一次性买这么多大米来看,女子确实很像职业打假人,这也是许多人认为不该给女子十倍赔偿的原因。
但对于职业打假人能不能索赔,目前在法律届是有共识的。
那就是如果是知假买假,法律是不支持索赔的,但在食品领域,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是允许索赔的。
这是因为买到一般假冒商品是退一赔三,赔偿的法律基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的前提是:1、索赔者是消费者;2、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
但职业打假人既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消费者,又是知假买假,并没有受到欺诈。所以现在绝大多数法院都不会支持这种索赔。
而食品领域的惩罚性赔偿是规定在《食品安全法》里的,规则是退一赔十。规定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这里并没有要求生产者、经营者存在欺诈,而考虑到食品安全领域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所以目前主流观点认为,允许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后索赔。
所以,在这个事件里,只要完成了交易,女子就算是职业打假人,也有权获得十倍赔偿。不能说她是职业打假人,就不赔偿,更不能因此打人。
二、男子是精神病,打人就没事吗?
在这个事件里,超市负责人反复强调,打人男子精神不正常,有“诊断证明”,看来是觉得精神病人打人不会受到法律制裁。这也是许多人生活中的一个误区。
无论在《刑法》里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都没有说只要是精神病人,就不受法律制裁。
在这两部法律里,不进行处罚的前提都是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而不是说只要是精神病人,就不受处罚。
间歇性病人精神正常时候违法犯罪的,以及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违法犯罪的,都还是要处罚的。
这个事件里,打人男子曾经因精神病住过院,但现在既然能做超市员工,还能是老板,而且又知道要打谁,恐怕不能说是“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吧?如果确定他当时没有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行为能力,那该处罚还是要处罚的。
目前看来,被打女子大概率是轻微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打人男应当要被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除此之外,不管打人男子是不是会受到处罚,其打人行为都是职务行为,对女子被打的赔偿都要由超市进行。
你先弄明白一件事,过期不等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保质期其实应该叫质保期,意思是符合储存条件下保证在这段时间里食品不会变质,过了这个时间,就不保证了,可能会变质,但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变质。检测后发现不符合标准了,就可以按10倍索赔,而且即使没出保质期,也可以。像这种只是超期了,但没检测的,一般能索要三倍赔偿,如果三倍小于500元,那就赔500元。
支持职业打假人,普通人没有专业知识分辨真假,知道也没有时间精力索赔,再说你没有假货怎么买假?
怀疑是打假,才想到不能卖,如果普通老百姓买了,还会跑出来追回商品吗?对如此奸商,就应该依法从严处罚,不仅要赔付消费者,市场监督部门还要依法依规处理
只要超市不违规,即使是职业打假人他也没有生存空间啊!这个不能怪别人索赔。还不是不法商败给予的生存空间。
如果顾客付款后超市主动发现商品有问题,我觉得不能适用退一罚十的规定,因为超市方没有主观恶意销售伪劣商品,可以退货或者换货才公平
必须支持职业打假人
职业打假人怎么了,你不卖过期食品能被打假,只要不是栽张陷害,职业打假人是合情合理的。要是没有职业打假人不知道假冒伪劣产品还要猖獗多少
有些职业打假是敲诈甚至载脏。进超市到处翻看日期,看到临期的就藏到店内不行入注意的地方。等过期再来买。那些喊支持职业打假的也想想,为啥现在连执法部门都不支持职业打架人索赔了。
我也想买一个精神病证明。
精神不正常开超市?打人了就以精神不正常来推卸责任?
这样的多一些才好,乱世用重典
职业打假有存在的必要。更商家,让它们好好做人
你卖过期的食品,本就该罚,我不管职业还是业余打假人我都支持,因为这样才能净化市场让那些卖假货过期货的家伙被罚
我觉得要有足够多的职业打假人
打假这事是咋出现的还不是因为有假货
有一说一,商家主动发现大米过期了,没有恶露销售,这一点值得倡导和坚持!但这个女人买这么多米,而且专挑过临期的大米,应该是有备而来,我猜如果只是一两袋米说不定一赔三,商家也就赔了,但数量这么多还一定要十倍,人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凡都该有个度,多给自己和后人积点德吧,靠这种方式赚取的钱财比卖假货的好不到哪里去,偏偏这回又碰上个硬骨头,人家是赔钱了,受伤受痛总是自己了对不?我总信奉得饶人处且饶人的道理
米过期又不是不符合食品安全,造成食物事故。这种人明借过期给商家。脚踩坑诈商家钱。
别的不说,她父母挺能吃的,质保期6个月182天左右,一袋50斤,5袋250斤,胃口真好[开怀大笑]
不管是不是职业打假,你:不买假货不就得了
类似于钓鱼执法,不好,背敲打活该。大米6个月就过期吗?那你一次买五袋250斤,就算买时不过期,那样吃不完就过期了呀。
很多人借打假人身份实施敲诈勒索!
超市安排打手打人,肯定要追究责任
职业打假人怎么了 没有知假卖假 何来打假呢?
职业打假人的目的是敲诈勒索,不符合法律精神,所以法院并不支持。比如卖农产品自销,他们可以说你无证经营索赔!
应该大力支持职业打假人。
不是卖给谁的问题,过期就是过期了。
如果没有这些职业打假人约束着,有些奸商敢翻天。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纠纷多的行业雇个精神病人还是很有必要的
什么米半年就过期?7、8十年代我们吃的三号米都是仓储二.三年的怎么都没过期?都能食用。
那些支持职业打假人的希望有一天你们开超市就明白了,那群流氓进会提前几个月从你超市买东西快过期了拿过去藏在角落里,或者干脆把临期的商品藏起来,等过期来买,索要赔偿,哪怕你做的在到位也防不胜防,因为你不可能时刻盯着每一个进入超市的人,监控也有死角
必须10倍赔偿,打人判刑
你管人家是不是打假人,打假人就可以不用赔了呗?
过期了不等于假冒吧!
这种过期不属于假货吧?
精神病证要怎么打假?
知道过期故意买,变相敲诈打死都不多
大米还有过期的,国家储备粮库里的大米都是过期的,应该拿来做饲料
父亲过生日,女儿送250斤大米,好理由[赞][赞][赞][赞]
没有职业打假人你们照常卖,这是谁的问题,虽然我觉得职业打假人有时候挺恶心,但是超市都知道产品过保还卖更恶心,这是大米可能还好,其他产品呢,一个超市就这点公德心还开个屁
支持职业打假人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镐把都打断了,还轻微伤!又是精神病患者又是老板,这商场妥妥的黑社会!
超市有义务随时检查过期商品并予以下架,干过超市的都懂,过期半个月了东西还在继续卖,就是大问题。
超市卖过期的就要么判刑,判死罪。
说白了,就是想借口讹钱!
就算是也要支持职业打假,老鼠多了,你不养猫能行吗?
你应该是没有学过法规吧, 过期生品一律按假生品销售
职业打架,揍死这女人活该
支持打假人
超市用精神病人。这合乎常理吗?
应该支持十倍赔偿,严惩打人者,判刑
支持职业打假,你没有假还怕人打假吗?
支持打假人。希望中国没有食品危害,能让祖国的花朵们平平安安,天下父母都能安心
人家没出门就自动帮你退,
如果是超市发现的正常人应该是换货!买回来发现过期才应该罚!
以后谁都喜欢招聘有精神病证明的人了,特别是保安行业
职业打假人咋了,有问题不管用什么方式,不管什么人发现,出问题的前提都是一样。
知假买假法院不予支持?那假货不满天飞?假的就是假的人人喊打,坚决支持职业打假人。[AK47][AK47][AK47]
职业打假还是太少了,不会有人支持无良商家吧
职业打假有错吗?你们不卖假,哪有打假人,对假货零容忍
打假人只要不是自己带过去的假货就是帮大家整顿市场
既然交了钱,货又在女的手上,那就是钱货两讫,不是你说退款就退款的。
付完款货物就归为消费者,超市发现过期收回货物,理应按10赔偿货款
没空也没能力打假。所以赞成他人打假。管人家职业不职业的。先有假再有打假。别人又没有陷害你,你实打实假了,打你怪别人干嘛。
超市的营业员都是傻子,天天睡觉吗,你去超市买个过期的我看看有吗
想不劳而获,该打!!!
过期和假货还是有区别的,食品过了保质期不一定食物就坏了。我自己就买到过过期食品,吃完后才发现。不过也事,大点的超市有些商品过期几天发现不了也是属于比较正常的。没有谁会每天去看日期吧,正规点的超市倒是会定期查看快过期的食品拿出来搞特价处理。当然支持打假
不是打假人出现,还不知道有过期商品,大家一起支持打假人。
过期食品还卖,就别怪别人打假了,终归是黑心无良商家,
贩卖过期食品本身就是过错,大家无罪,反而有功!
1月30号就过期了,为什么2月16还在超市货架上?????
大米还有过期,城里人真会玩
我都发现过过期食品在超市,我是不会买。
因为有假,所以才打。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知假买假不支持,知假卖假就支持。就是因为卖假货过期产品才会有打假人。
不是假的就告商家不开发票,买一瓶水都得开发票,不然就打税务局电话投诉。见过这类人没?
过期不下架就输了
超市问题,必须罚
知假买假?为什么要卖假?!
希望每个人都是职业打假人
即使是职业打假人,也应该支持。
职业打假是职业的,你超市卖的过期大米自己肯定也是知情的!
只要你不卖假冒伪劣产品,干嘛怕职业打假人?支持退一赔十,不管对方身份!
在你超市被打,老板也脱不了关系。
呵呵,我还第一次看看大米有保质期的,还看到评论打假人士不少啊[静静吃瓜]都拿保质期来说事[抠鼻]所以现在的人都吃太饱了[并不简单]
食品过期了就应下架了。
都是吃饱了撑的!一个大米半年保质期。以前农民收了粮食除了卖掉的都半年里吃完不留余粮吗?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精神病到处杀人就可以吗?
什么打假法?既然定了就执行,不能是橡皮筋。
现在的职业打假人就是到处碰瓷敲诈勒索的人!跟活不起了似的
精神病:你是职业打假人老子是职业打人人
职业打假人都成了社会进步绊脚石了,最好还是需要加强管理和普及法律知识
该打
高人指点过,养个神经病打手
这超市也是,明明知道大米过期了,还不早点处理下架。
这下好了,有没有病都得赔钱了
打的好,打死你个坏钟。
支持职业打假人,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情,没毛病。普通百姓可能都不会看保质期这些信息,必须由职业打假人来震慑无良商家!
快过期的有的商场打折处理,大米六个月过期不太正常吧,疫情期间很多人囤几百斤大米,不得吃一两年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