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一男子发现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后,仍对女儿疼爱有加,视如己出,希望和妻子

一声再见爱体育 2024-05-07 19:34:58

广西柳州,一男子发现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后,仍对女儿疼爱有加,视如己出,希望和妻子像以前一样过日子,哪知不久之后,妻子提出离婚,并要男子支付抚养费。遭到男子拒绝后,妻子十分气愤,她一纸诉状,将男子告诉法庭,诉请法院判令男子支付抚养费! 男子梁某和女子叶某结婚之初,感情很好,不久之后,叶某生育了一个女儿。让人没想到的是,梁某发现女儿和他没有血缘关系后,没有提出离婚,仍然对女儿疼爱有加,视如己出,一家三口的日子,过的也算幸福。 随后,叶某和梁某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且叶某认为两人已无法和好,于是找梁某沟通,问梁某要怎么处理两人的事情?梁某提出,“两口子在一起,哪有不吵架的?多磨合一段时间就好。”可叶某已经不同意和梁某磨合,她提出了离婚。 梁某不同意,他希望继续和叶某一起生活下去,他也愿意和叶某一起抚养不是他亲生的女儿,但叶某心意已决,她觉得两人无法和好了!双方沟通无果后,叶某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夫妻两人离婚,并要梁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 梁某见叶某如此绝情,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和起诉状副本后,果断提起反诉,诉请法院判令叶某退还这些年他抚养孩子承担的抚养费和补偿款!

@蚂蚁说法 对于此事,有网友表示,“太荒唐了,一个明知道女儿不是自己的,仍然疼爱有加,另一个明知道女儿不是对方的,还要对方支付抚养费,卧龙凤雏凑到一块了!” 有网友提出,“关键女的知道孩子亲爹是谁吗?为什么不找孩子亲爹要抚养费?”“妇联呢?怎么教育的?这也太毁三观了吧。”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如果叶某知道孩子的亲爹是谁,按照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亲爹,负有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

也就是说,叶某应该找孩子亲爹支付抚养费,而不是把梁某当冤大头,一边给梁某戴绿帽子,一边要梁某支付抚养费。 其次,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 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梁某和女儿没有血缘关系,两人也没有形成继子女关系,所以梁某对女儿不负有抚养义务,不用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没有异议。 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梁某和叶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负担的抚养费,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属于不当得利,梁某要求叶某退还这些年抚养孩子承担的抚养费和补偿款!于法有据,应当得到支持! 最后,法院对本案进行了调解处理,两人离婚,女儿由叶某抚养,同时,叶某向梁某返还婚后抚养孩子的抚养费以及补偿款共计7万余元。至此,叶某败诉!

@蚂蚁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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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逆水 32
    2024-05-07 21:24

    我怎么看?……劳资又不懂法[???][笑着哭]

  • 这女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把别人的付出当理所当然还告他,脸皮真厚

  • 2024-05-08 01:39

    人才啊[并不简单]

  • 2024-05-08 06:41

    才7万,这也太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