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购房母亲支付全款,将房屋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儿子结婚后,把妻子的名字也加到房

连强说事 2024-05-06 15:29:40

儿子购房母亲支付全款,将房屋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儿子结婚后,把妻子的名字也加到房产证上。8年后,夫妻离婚,母亲持其与儿子签订的《产权代持协议书》诉至法院,要求将房屋产权变更至自己名下,法院这样判了! (主要信源:原文登载于光明网 2024年5月4日 关于“声称“借名买房”登记在儿子名下,婚后同意儿媳加名,离婚时房子属于谁?”的报道) 生活中常常会发生一些看似理所当然,实则蕴含重大法律后果的事情。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购房行为,竟牵扯出一段复杂错综的法律纷争。 2012年8月的一天,吕女士陪着自己的独生子朱先生前往远郊区的一处新开发的楼盘。朱先生怀着对未来生活的无限憧憬,在吕女士的全力支持下,作出一个重大决定——购买那里的一套三居室住宅。 朱先生从小就是家中的掌上明珠。事事遂心是吕女士赋予这个儿子的特权。朱先生长大后虽然事业平平,但吕女士仍旧百分之百信任着他。因此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吕女士并未太过在意合同主体是朱先生一人,而是欣然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项。 就这样,一座温馨的新房就这样落在了朱先生的名下。这一段平凡无奇的购房经历,没有人会料到日后它会演变成一出将母子情深牵连其中的法律大戏。 2014年,朱先生迎来了爱情,娶了一位温婉贤惠的妻子计小姐。朱先生的母亲吕女士为了祝福他们新婚美满,同意将那套新房的产权加上儿媳妇计小姐的名字。 2018年,朱先生和计小姐签订了一份"夫妻财产约定",明确约定房产归二人共同所有。于是,在吕女士的再度认可下,房产的产权证被办理变更,写上了"朱先生、计小姐"两个名字。 一家三口就这样相亲相爱,其乐融融地生活在这所新房里。计小姐时常感恩朱先生的慷慨,也由衷感激婆婆吕女士对她的厚爱有加。谁也想不到,仅仅四年后,这份天伦之乐就会戛然而止。 2022年,朱先生与计小姐因感情理由遭遇跨不过去的鸿沟,决定分居离婚。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一个看似无足轻重的细节,却成为导火索,燃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纷争。 吕女士突然拿出一份早已签署的《产权代持协议书》,上面明确写着"朱先生为代吕女士持有产权"的内容。这无疑彻底推翻了此前大家心中"房产共有"的认知,吕女士坚决要求儿子朱先生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朱先生对此的解释是:由于当年购房时银行贷款的种种政策限制,出于权宜之计才暂时以儿子的名义购房,而《产权代持协议书》也是为将来房产真实归属权作铺垫。 然而计小姐并不买账,她直指吕女士早已认可了她的房产共有权,现在突然主张产权归其所有,无异于动了歪心思。 于是乎,2024年4月,吕女士将儿子告上了法庭。三方围绕着这处房产的真正所有权人是谁、儿子是否在借名持有产权的问题,掀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纷争。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只凭母子关系和当年购房出资的事实,并不能直接证明二人就存在借名买房的关系。毕竟赠与、借贷等各种可能性都无法排除在外。 法院发现吕女士在2018年房产过户时并未表示异议,反而对儿子加名的行为作出了认可的言语,并未向儿媳计小姐披露所谓的借名购房安排。这无疑有失信义。 法院审核时发现,所谓的《产权代持协议书》记载的房屋地址信息竟然与最初的购房合同不符,反而与后来的预售合同一致,令人质疑其真实性。 最后,法院在考量诸多情况因素后,得出结论:吕女士提供的证据未能达到足以推翻现有产权登记的高度盖然性证明要求。 法院无法认定吕女士作为实际购房人的主张,即使事实真相如她所言,其也不得要求计小姐返还基于共有所获利益。 总的来说,法院在这起看似单纯的房产纠纷案件中,秉持法理精神,审慎分析、缜密思辨,最终恪守了现有物权状态,并对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明确判断。 这一判决合情合理,堪称是一次深入阐释借名买房案件审理要点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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