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一男子深夜预订酒店,付了钱没去住,第二天早上,他要求退费遭到拒绝。酒店

白羊登义文 2024-05-06 14:25:40

安徽合肥,一男子深夜预订酒店,付了钱没去住,第二天早上,他要求退费遭到拒绝。酒店说:给你留了一晚上的房间,五一期间,这个损失我们找谁要?肯定不能退!男子到处投诉,说这是霸王条款。

黄先生是安徽芜湖人,他们去合肥旅游,4月28日晚上11点,通过某平台花154元预订了一家酒店的双人间,计划是4月28日8时后入住,4月29日12时前离店。

但是当天晚上他并没去住。黄先生说,自己是订错了,实际入住了附近的另一家酒店。等他发现订错以后,想取消却找不到取消的地方,酒店在平台上预留的电话也是错的,他联系不到酒店。

直到第二天,他通过平台的人工客服,才联系到酒店。但是酒店却说,已经过去了一晚上,要是淡季他们可以退费,现在是旺季,不可能退费。

黄先生于是先后给市监局、“黑猫投诉”等进行了投诉,主要是认为,自己当天没去住,酒店也没给他打电话,而且自己没入住,凭啥不给退?所以他要求酒店全部退钱,实在不行,扣点钱也行。

酒店方面则提出,28日晚上,他们的房都满了,特意给黄先生留了房,是他自己不来的。要是他们不留房,黄先生来了,他可以要求赔3倍房费,是平台直接扣的。要是12点前,黄先生打电话说来不了,因为可能有散客,房间还能再卖出去,是可以退房的。但黄先生第二天早上快9点才打电话,就没办法退了。

至于打电话的问题,酒店说,他们要给客人打电话,只能通过平台转接,而且大半夜订的,他们不会打电话,因为这么晚订房基本肯定是会住的。而他们留的电话也没问题,否则黄先生之后也不可能联系到他们。

【@家子说法 】

对于黄先生的困扰,不少网友都表示难以理解:“火车票过时没坐能退吗?”“奇葩的人,有点契约精神吧!”但也有网友提出:“平台为啥不能取消订单?为啥联系不上酒店?”质疑是平台和酒店的问题。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酒店该不该退费呢?

在当时的情况下,黄先生提交了订单,也已经支付了房费,根据法律《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黄先生与酒店之间的住宿服务合同已经成立,剩下的只是双方如何履行合同的问题。

在这个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黄先生的主要义务是支付房费,酒店的主要义务是为黄先生提供住宿服务。

当黄先生打电话的时候,虽然他还没有实际入住,酒店的主要义务还没有实际履行,但酒店必须为履行义务做准备。这个准备工作要求他必须为黄先生留好房间,否则的话,当黄先生赶到的时候,酒店提供不了住宿,就会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现在黄先生要求酒店退房,实际是要求解除与酒店签订的服务合同。

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想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

而预订错了绝对不是这五种情形之一,更何况住宿服务合同这种对时限要求比较高的合同,在最主要的履行时间已经过了以后,酒店为履行合同做准备所产生的损失已经不可挽回,再要求解除合同显然已经不可能。

所以,现在黄先生的这种要求确实有点过分了,不太可能得到满足。

至于平台没有提供取消退房的链接的问题,首先要看平台事先有没有规定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取消预订的规则,其次就算有规则,也要看黄先生的情况符不符合规则——记得绝大部分平台设置的都是晚上6点钱可以免费取消,过了6点是不能取消的。

如果黄先生能够证明自己符合取消条件,平台却没有提供取消的地方,那他可以向平台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过,就怕黄先生只是找个理由想退费而已。

你觉得这种情况该退费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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