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三岁小朋友正在楼下玩耍,突然被从天而降的瓷砖砸到头部当场昏迷。事后,根

一场军场梦 2024-05-05 16:55:15

福建福州,三岁小朋友正在楼下玩耍,突然被从天而降的瓷砖砸到头部当场昏迷。事后,根据监控发现是另一个孩子故意从楼上扔下。小朋友父亲找到了孩子父母要求其赔偿,但是对方拒不承认,无奈之下将其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了。(案例来源:福州中院)

小泽今年刚刚三岁,他的父母是农村到城市打工人。其父亲陈刚是小区保安,妈妈王霞在超市工作。

孩子的爸妈不想让孩子成为留守儿童,克服困难一直将孩子带在身边,一家人虽然经济条件不好,但是也其乐融融。

事发当日,正是五一假期,小泽妈妈和爸爸都没有放假,无人照顾他。于是爸爸将其带到自己工作的小区,让孩子自由玩耍。

因为是假期,很多孩子都没有上课。石磊是二年级学生正是调皮的年龄,他和几个孩子在小区找到几个瓷砖,从三楼向下扔看谁的先落地。

没想到,石磊扔下的瓷砖正好砸在了小泽的头上,小泽头鲜血直流,孩子疼的哇哇大叫,声嘶力竭后晕倒。

小泽的爸爸听到了孩子的叫声后,立马赶到现场拨打了120电话将孩子送医抢救,随后报警。

虽然孩子被医院下了2次病危通知书,但是孩子的性命还是保住了。

经过警方调取监控录像,确认了石磊从3楼扔下瓷砖的事实。但是直接砸中孩子的视频。警方认为石磊构成高空抛物犯罪,但是因为是未成年人,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陈刚追究孩子父母的民事责任。

于是陈刚夫妇找到石磊父母要求其赔偿孩子的各项损失,但是这两口子直接拒绝,表示任何证据证明是孩子扔的瓷砖砸到小泽他们拒绝赔偿。

无奈之下,小泽父母将石磊父母起诉至法院,法院通知石磊父母参加庭审,但是二人拒不到庭。一审法院经过审判,认为石磊高空抛物造成小泽受伤证据确凿,判决石磊父母赔偿13万元。

石磊父母收到判决书后不服提出上诉。其理由:

一、小泽受伤与石磊无关

石磊父亲表示,从10米高空往下垂直砸锐利如刀般的瓷砖,且砸中头部,不要说是三岁幼儿,即便是成年人被砸中头部,必将当场毙命;现在孩子好好的肯定不是石磊砸的。

且事发大楼二楼距离孩子受伤区域有四五米远,垂直砸落的瓷砖绝不会发生飘移到这一区域,显然,小泽受伤绝不是被下落的瓷砖砸中。

石磊父亲表示,现场闭路监控只提取小孩在楼下玩耍瓷砖的视频,但下落瓷砖的视频却被隐瞒。陈刚为事发小区的保安队长,涉嫌将小泽真正受伤的视频进行隐瞒,并讹诈他们。 二、小泽并非事发小区的居民或住户,而是其父亲陈刚上班带到小区的,陈刚本人不但未尽监护之责,更未尽看护之责,其更应当承担主要甚至是全部责任。

三、小区物业处任由装修瓷砖四处堆放不作清理,理应承担管理之责。一审法院认定小泽是被下落瓷砖砸伤,然而此瓷砖却非他们所有,而是小区内四处洒落堆放之瓷砖,即小区物业处任由装修瓷砖四处堆放不作清理,依法理应承担管理之责。 陈刚辩称,根据与石磊一起玩耍的王某等三人的笔录能够证明小泽的受伤是由石磊造成的。石磊父母所说从10米处砸下,即便是成年人被砸中也必将毙命,毫无事实根据,完全是其主观臆断。

证据《照片》可以看出,小泽受伤的血迹边上就是瓷砖,结合笔录足以证明小泽是被石磊抛出的瓷砖砸伤的;石磊父母所称监控视频被小泽父亲隐藏的说法,没有任何事实根据。

小泽是被石磊在建筑物中抛出的瓷砖砸伤的,与陈刚是否尽到监护义务毫无因果关系。

二审经过审理认为,根据公安机关制作的询问笔录,王某等石磊玩伴均陈述石磊将瓷砖从走廊窗户扔出砸中小泽头部,石磊的询问笔录亦陈述其将瓷砖从走廊窗户扔出,根据本案现有证据,一审认定石磊从走廊窗户将瓷砖扔出去,砸中在楼下玩耍的小泽的头部并无不当法院对该异议不予采纳。

石磊父母没有相反证据否定该事实,也未提供证据证明相关区域监控视频被人为隐瞒,法院不予支持。

小泽等人在小区内玩耍属正常行为,并不存在监护人是否未尽监护义务讨论之必要,虽然现场有散落的瓷砖,但与石磊将瓷砖从建筑物中抛掷砸伤小泽之间并无法律上的直接因果关系,石磊亦未向一审法院申请追加物业管理处作为被告。因此,石磊所提该上诉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石磊父母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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