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周扒皮还狠!”江苏南京,男子做了外卖小哥,每天干12小时,54天跑了2182单,能拿10751元工资,可万万没想到,发工资的时候他傻眼了,只拿到5534元,竟然少了一半,把男子气坏了,直接起诉到法院,案件历经一审二审,法院终于判了。
(案例来源:光明网)
孙浩洋自从干上外卖小哥,就从来没稳稳当当走过路。
他不是风驰电掣疾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就是脚下生风,穿梭在各个楼宇之间。
又或者,风风火火的爬楼梯,乘电梯,把每一份外卖,争分夺秒,准确无误的,送进每一个顾客手里。
好在,孙浩洋才18岁,生龙活虎,斗志昂扬,即使累得腰酸背痛,睡一觉就满血复活了。
知识改变不了命运, 他只能靠勤奋,不都说天道酬勤吗?只要努力,就能发家致富。
所以,干劲十足的孙浩洋,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每天工作12小时,最大限度的接单,让自己月入过万。
他甚至给自己做了规划,拿到工资去掉房租水电,吃喝拉撒,剩下的钱,一部分花在父母身上,让他们感觉到儿子的孝心。
一部分存起来,给自己攒够老婆本,为父母减轻压力。
这么一想,孙浩洋干的更有劲了,他从2021年7月7日入职某外卖配送站,就严格要求自己,非常自律。
截止到8月30号,他54天接了2182单,按照300单以内每单5元、300-1000单每单5.5元、1000单以上每单6元的标准,孙浩洋一算,顿时心花怒放。
他竟然能挣10751元,实现了月入过万的目标,所以,他对发工资特别期待,都计划好了,领到工资就去吃顿大餐,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可万万没想到,当他把工资拿到手,彻底傻眼了,竟然只有5534元,少了快一半了。
那一刻,他以为公司算错了,还让财务再算一遍,有账不怕重算。
因为,他自己算的明明白白,7月份提成就有4900多,可公司只发了他800元,这相差太悬殊了,根本不像算错的样子。
而8月份,他送餐送餐1260单,提成6900多,实际拿到手才4000多元。
这期间,她就被投诉一次,被扣了50,再加上有一次迟到上线,被扣了30,其余在无违规。他算了好多遍,都是10751元。
他甚至怀疑,财务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吗?怎么这么离谱?
可财务一口咬定没算错,就这么多提成,爱要不要。
孙浩洋终于明白了,公司不是算错了,而是耍无赖,就是无故克扣工资。
每一分钱,都是他起早贪黑风雨无阻挣来的,忍受着层出不穷的刁难,承受着各种各样的委屈,到最后,竟换来无缘无故的克扣盘剥,他岂能容忍?
孙浩洋一纸诉状,把公司告上法庭,他不相信没有说理的地方,不相信劳动者有冤无处诉,又提起上诉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一审认为孙浩洋和公司不是劳动关系,而驳回他的诉讼,二审有了不同看法。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一审经过审理,发现孙浩洋注册的某外卖平台骑手,但该平台已将外卖配送业务,层层外包出去了,而跟孙浩洋签合同的,是某关联公司。且签订的是承揽合同,并非劳动合同。
所以,一审以双方不是劳动关系,驳回了孙浩洋的诉求。
二审认为,承包某外卖平台外卖配送业务的上海某公司,是孙浩洋的用工单位,他们之间是劳动关系。
虽然他们之间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关系依然成立。
因为用工单位上海某公司,无法举证孙浩洋扣罚3000元、800元等原因及离职未报备罚款1388元的合理性。
所以,法院判决该公司一次性支付孙浩洋工资差额5217元及高温费522.5元。
2、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违反了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每个劳动者,都背负着养家糊口的责任,所以,劳动法为劳动者保驾护航,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无缘无故拖欠克扣员工工资,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3、在那些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拿到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请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
所以,大家在被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工资时,加班不给加班费时,对劳动者进行压榨时,无故解除合同不给赔偿时,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人物均为化名)
没有罚款,所以能赖掉就赖,不能赖最多补给你,反正不吃亏。
这违法成本太低了,经过一审,二审,才要得自己应发的工资,普通劳动者真不耗起[汗][汗][汗]。而这黑心企业却无任何惩罚[???][???][???]
这个上诉只是克扣者把吃进去的吐出来而已,要是老实人不上诉那肯定是克扣吃定了,现在大多数黑中介玩字眼,一不小心就会被黑中介拿捏,合同在这里放着甲乙各执一份有理说不清,签字要谨慎,不懂可以拿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后在签字,不可疏忽大意,进个工厂中介层层承包,签合同就有十多张,按手印签字,都是针对你以后上诉准备的
这类官司,只要查实企业恶意克扣员工收入,应该惩戒,重罚!克扣部分工资十倍赔偿给员工,企业纳入不良企业名录,企业信用等级降级,公示
结果就是给了该给的。。。。。。
违规企业应该罚款十倍,工会应主动介入并排查其它员工是否也有非法克扣行为!外卖平台应该减少违规外包企业业务!
将劳动合同外包虽然合法但可耻,这是规避风险转嫁责任,这是吸劳动者的血。
为所欲为
发明外包的人简直是罪该万死,死后下阿鼻地狱
这还需要一审二审,哎…
活该,叫你卷,压你工价,你以为干的多就真的能赚的多啊
违法犯罪的成本等于零?
一审还驳回了,,,要是我的暴脾气,这一群人都得倒霉。。丧良心的人不配在这世上活着
老百姓起诉成本太高!根本耗不起!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损人利己成了褒义词了 呵呵 所有的暴富几乎都是变相压榨 包括工地 工厂中介 和劳务派遣 都是这样的 可是你不用他们你找不到工作 用了就要被扒皮 呵呵 真怀念那个用报纸发招聘信息的年代 最起码没有套路 现在 呵呵 水有多深?没人知道 坑有多深都有人跳
这种层层剥削皮包公司,有关部门才应该对其重罚,罚得它倾家荡产。
违法的玩意难道不该重罚吗?那么它下次还敢,重罚之下它们才不敢乱来.
为什么一审二审相差这么大??这不是如果不上诉就输了,钱就就没了?说明了什么问题???法官的业务水平还是个人能力有没有问题???
外包能把风险转接给劳动者。明目张胆违法犯罪
有个德国企业的笑话:我们竟争不过中国,他们连工资都敢不发!
一审法官可以回家种红薯了
因为,他自己算的明明白白,7月份提成就有4900多,可公司只发了他800元,这相差太悬殊了,根本不像算错的样子。 而8月份,他送餐送餐1260单,提成6900多,实际拿到手才4000多元。有谁看的明白这个哦
在国外有种罚款叫惩罚性罚款是对劳动者的一种行政上的支持对国家有好处基本上价格都是一个1到10个亿美元之间,增加了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与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尊严
我们厂的主管说,你们去哪里告都没有用,看来主管没有骗我,说的是事实。
如果官司输了,老板十倍赔偿,我就不信还有这么多老板拖扣工资。
一审就是个笑话
54天2100多单,一单6块,月工资拿到手5000多,这数据没多大问题吧?54天是快两个月的时间,也就是快两个月总共收入大概12000,再考虑到一些比如扣的社保钱以及一些可能存在的比如迟到罚款,那一个月拿到5400差不多啊
这种事情只能是在鼓励公司继续坑劳动者
外包公司就是蛀虫。层层克扣不说,找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无耻的公司!承包给第三方并没有签订合同的渣公司!
勞動節呀!😭
这种行为,应该要搞一个罚款五倍罚款,然后给工人,就不会有这么多[滑稽笑]
通过二审改判的,说明一审法官水平不行,如果发生多次这样的事,该法官应辞职。
没有拿🔪去砍人都不错了
这样的企业不重罚吗?
像重罚那种生产假冒伪略产品公司一样,用人公司这种故意克扣工资的行为,应当加收 惩罚性罚款,杀一儆百
一审主审法官应该调离岗位,离岗培训两年合格后再让其上岗。
如果十倍惩罚性罚款给到劳动者,就没有企业敢违法了!
劳动合同外包再外包一次是不是可以不给钱了,
双倍呢!
经济无底线的情况下 什么都可以原谅
大家没注意到一个问题:一审法官认为不存在劳务关系,驳回申诉!这个劳务关系很难认定吗?
就这样,北京那个被树立为典型非常火的,怎么做到月入三万的?
哪家平台,也不说一下名字。
违法不需要承担任何代价?只给了原本就该给的?维权不需要成本吗?是不是打个电话给法院就能解决?
这个应该十倍罚款,要不下次还欠,反正没什么损失
也只是补了个差额而已,无非就是回到原点,作恶者根本没有收到惩罚,直接罚三倍款项给受害者不好吗……
律师费谁出
这是不是告诉该公司继续扣员工钱,只要扣的人多,就会有人不去上诉,就算上诉了也没事,大不了少还点,就算全还了也不亏什么。
那些明星代表资本家代表有没有什么看法?
一审法官不知还要祸害多少人!!!
美团国际化人性管理
一杯奶茶点外卖一般都能比去店里买便宜几块钱,骑手一单还能赚五六块,平台也要抽点,那商家要亏多少啊?为什么商家不能直接给我优惠五块钱让我去小程序下单呢
就应该从法律层面取消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办理合同,用人单位只可以和中介签订服务合同,只存在委托关系,不可以逃避用人的各种福利和责任,用人单位必须直接发放工资给员工本人不得从中介转发,中介只可以单独从用人单位收取服务费!
没有惩罚性罚款,0成本
剥削!
员工只是拿回应得的,而恶意克扣的公司毫无损失。一定还有其他人被克扣,不打官司讨要不上应得报酬,公司白赚一大笔而无任何惩戒。
为啥不惩罚这种企业
应处十倍以上的处罚
想怎么扣你的就怎么扣你的,你去告他们吧,你告输了扣了就扣了他们又赚了你一笔,你告赢了大不了把扣你的钱还给你,他们一分钱损失都没有,只赚不赔,就问你爽不爽?
吹牛逼
我们这里没文化当保安还有8600元月薪呢
我想问,一审法官的法律是体育老师教的吗
遇到这总事如果同一家公司出现第二次应该3倍补发,第三次10倍,这样合理吧?都不用老板座牢了。
公司没有违法成本,只会一又一次坑员工
呵呵,我们公交公司都已经拖欠工资习惯了,这都五月了我们才发过年的工资[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打到2审才拿回自己应得的,到2审得多长时间,老百姓真的熬不起
54天就算一万那等于一个月五千呀,现在扣完等于一个月2500是不是这个账?
毫无违法成本
如果不是劳动关系成立,那请问他是给谁干活的呢?
律师编的小文
资本家总是最大限度的压榨
公司违法违规无成本,员工自己势单力薄维护自己本来权益费时费力,简直是一座大山
中国企业私有化很高,这些资本家多数不是用技术挣钱,而是通过吸打工人的血完成资本增长,是地地道道的黑心商人
一审法院有关法官的审理水平太低还是根本不敢担当不敢肩负责人呢?
违法成本太低了,法院起诉也就追回来自己的劳动所得,对于违法公司却没有相应的处罚,这样只会让更多的黑心公司效仿
为二审点赞,为一审不耻。
那么一审有屁用,干脆撤掉吧
不处罚,下次继续,有个毛用
老板和财务冤枉啊!54天送了两千多单,一单算6块,一共也才一万多点,这是差不多两个月的单量啊,一个月差不多也就五千多吧,还是说有保底工资[捂脸哭]
对这样的无良气往死里罚罚罚!
我所关注的是,他54天才赚了10831,1.8个月,平均每月才6017,图什么呢?18岁好好的年龄,上个学不好吗?有了学历,找个工作,也比干一辈子外卖强啊,我强烈要求我这评论被顶起来!
为啥明明干活了,却不是劳动关系,这是什么法律,什么管理
54天10751元,这是月入过万。
一审的人不懂法吗
美团现在是员工制度还是合伙制度?外卖员属于员工还是属于个体户老板?
90%天赋 9%运气 加1%努力才能成功
真搞不懂一审法庭存在的意义
从一审就知道为啥现在都喜欢把工作外包出去了,啥事都可以不认,包括劳动关系,二审还得另外交钱的
应该重罚这个企业,罚几次他就老实了,就不敢克扣了
外卖员,不是送一单就直接挣一单吗?
对于这种恶意克扣工资的,必须双倍赔偿加罚款,不然别人为了讨工资,东奔西跑劳身劳心,他们啥事没有。
就这样不该罚一下嘛
3年不是100W吗
一审的法院人员应该跪下谢罪辞职滚蛋!
上八小时
感恩吧,虽然是你勤勤恳恳应得的,你也得感谢有关单位赏赐了公平公正。
一审法院不知判了有多少错案
把钱补上就完事了,没有罚款吗,没有对申诉人额外的补偿吗
法院不是劳动监察机关,没有罚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