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将枪口抬高一英寸!”河南濮阳,一农村女子在县城开了一家早餐店,卖了5张油饼,收了15元,市监局检查后认为,炸油饼的锅质量不好,对女子罚款5万元,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女子交不起罚款,更怕坐牢,悲愤交加下,将市监局告上了法庭,法院如何判?
花某和丈夫都是农村人,经人介绍认识后结婚。
(信息来源:裁判文书网)
花某生下小孩后,在家照顾老人和抚养孩子,丈夫一人的收入无法维持家庭正常运转,花某在农村,也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
此后,花某和丈夫商定,两人留在老家创业,花某此前在小饭馆工作过,两人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在县城开一家早餐店。
早餐店的工作非常辛苦,用身体换钱。凌晨三四点就得起床,骑电动自行车到菜市场购买青菜、肉等原材料,回到店里要和面,此后蒸煮油炸。
而且,开这种夫妻店,只要没病死,就全年无休。
花某觉得现在最缺的就是钱,最不缺的就是身体,只要能赚钱就可以了,对此并不在意。
两人开店后,虽然辛苦,但对未来充满希望,虽然赚得不多,但每天努力干,维持一个家的运转不是问题。
早餐店里不会缺少当地的特色美食:油饼和胡辣汤。
花某的小店地址选得好,人流量可以,味道也始终保持在不错的一个水准,回头客日益增多。
事发当天,丈夫在后厨忙活,花某在招呼客人、收拾桌子、传菜收账等,这时,2名身穿制服的市监局工作人员来到店里。
看到执法人员到场,花某热情招呼,不敢有丝毫怠慢。
但执法人员没说什么,而是带走了他们锅里出来的1张油饼,对花某出具了相关文书,让她签字,此后离开店里。
花某惴惴不安,但对方没提出什么问题,此后将这事给忘了。
半个月后,该来的还是来了,执法人员再次上门,给花某带来了噩耗,被告知其制作的油饼,因为锅的问题,经检测铝残留超标。
此后对花某展开立案调查,调查后,市监局以销售不合格食品为由,对花某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5元,罚款5万元,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接到这个处罚结果,花某吓傻了,自己根本无力缴纳5万元罚款,且还面临坐牢的风险。
花某十分的委屈,自己制作的油饼除带走抽检的外,仅仅销售了5张,顾客吃后,也没发现不适,为何对自己下此重手?
花某悲愤交加,第一时间将市监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对自己的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如市监局认为涉嫌刑事犯罪,应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做出决定后,再决定是否给予处罚,不应在行政处罚决定中既出现行政处罚措施又出现刑事移送两种措施并行的情况。
市监局根据花某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认定属轻微违法行为,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5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而市监局又认可花某涉嫌刑事犯罪,情节比较严重,并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对本案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的认定明显相互矛盾,明显不当,应予撤销。
法院判决,撤销市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处罚的没问题,铝超标会导致老年痴呆症,她做这一行应该清楚后果,而且不一定是锅的问题,很可能她使用了含铝的膨松剂,更可恶,和脚气酸菜一样,抓到了就这可怜那可怜,没抓到被他们坑的那么多人可怜不可怜
想钱想疯了
那假奶粉可判死刑多少次?
对于弱势群体,可以先开警告书,如限期整改后再次发现再重罚。
大饭店发现问题,还有发整改通知的,你就检验个饼就罚5万,起码认真负责的话,应重复取样检才能最后定,取一次样就定性,一定别有用心。
如果你们知道饼为什么会铝超标,吃了铝超标的饼会有什么影响,估计会对这个惩罚有不同的看法。
使用一段时间的铝锅表面会形成一层氧化层,烹饪的食物里会含有及其微量的铝,但不可能会被检测出铝超标,她油饼里检测出铝超标非常可疑,大概率使用了含铝的添加剂,后面抬杠一级运动员说吃了含铝食品也不一定得老年痴呆的我就不回复了,你说的都对,up主得新闻也很可疑,大概率掐头去尾,甚至改编了
锅有问题,就应该去找生产厂家,老百姓买锅难道还要去检测锅吗
应该还有后续:两夫妇在月黑风高的夜晚把市监局的头抓了,然后第二天开始卖炸肉串
一方面有人嫌食品不安全,一方面又同情被查的不良小摊小贩
如果是锅的问题。应该去处罚锅的厂家。普通人怎么鉴定啊。这个超标电瓶车一个道理。厂家可以生产。可以销售。缺不能上路。啥玩意
悲哀 这是敌特带节奏所造成的后果 参考油条就懂了 明矾是可以添加的 但是有量 普通人吃两根左右能24小时代谢完 小孩建议不要吃 现在呢 麦当佬 肯的鸡有油条卖 普通人卖就经常查
我们大华夏境内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儿?假的,肯定是假的!
不冤枉,加的泡打粉太多了,油条看着卖相好,容易食物中毒。
严格执法是好事,别把好事办成坏事,出发点很关键,让老百姓觉得你执法过度,偏离事实就是坏事,最基本的是有理有据,不偏不倚,合理合法
滥用职权罪,敲诈勒索罪。
中国的食品安全确实要严抓一下了,各种科技与狠活真能吃坏了身体,但是只要不是明知故犯的穷苦大众我个人觉得知错能改,适当教育整改也不是不可以,前提是不知道危害,要是知道危害还这样做,枪毙都不过分!!个人观点哈,别喷我[哭笑不得]
不对,根据检测标准,油饼不检测铝,这个报告有问题
为什么有问题的锅没人查呢
烤肠那么大企业罚1.5万元,这罚5万元是真的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食品添加剂你们不管,管早餐店里的锅,
锅有问题,为什么不去调查生产锅的厂家?
别说半个月,只要隔天就能有一万种手段开出合理的处罚单
油条含铝比较高,我是知道的,油饼也加明矾吗?
小说
处理问题什么熟练,大案要案来抓,心系群众,顶格处理。
滥用职权随便千价罚款,小题大做,为法院公平正义,宣判点赞
化工厂都有问题,一视同仁,罚呀,处理呀。
换个锅不就行了,刚开才卖5张还罚款5万
罚款没问题,强力要求做到公平公正,让市监局把钱分给每个买过饼的客人
重庆燃气公司那么恶劣的行为,获利那么多,罚了多少钱?
用铝质易拉罐装啤酒卖的厂家估计得枪毙了!
锅有问题为什么不查锅呢?!有问题的锅为什么会流入市场呢?!
不应该查卖锅的?电动车也是不差厂家?可以卖不能骑?他到底为什么能卖?合格证怎么搞的?
锅的问题?质量不合格的锅流入市场那也是质监局的责任啊!
战争来临,花某肯定冲在第一个!
别有用心的AI软文,似是而非的乱带节奏。给公众普及几个知识,以免被无良编辑误导。第一,食品抽检不会只有两名执法人员,抽检都是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而且样本不会只有两张饼;第二,行政处罚后不会移交刑事,虽然有行刑衔接这一情形,但两种行为不会同时进行,也就是说如果涉嫌刑事行为会直接移交,不会再做出行政处罚;第三,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是对行为诉讼,而不是对某一单位或者某个人。所以可以推测,这篇就是个故意拉仇恨,制造矛盾话题博人眼球的假新闻。
罚五万我活不了,你远别想活!
为了显示存在感[并不简单]
狗疯狂起来怪吓人的
国家有规定这种初犯不是故意为之,不存在主观恶意。应当轻罚责令改正,而不是定格处罚。
小贩买饼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啊
这难道不是变象敲诈勒索吗?
造锅的不犯法,卖锅的也不犯法,买来用的就犯法了。。。。现在什么都是这个套路
罚多了,如果只罚一千元,钱早到手了。
市监局明确是锅的问题,那这个锅在市面上的销售归不归市监局管,
你们知道吗,单位装环保设备要环保局指定的才行,不然你办不了证
一切依法办事即可,比如:这卖锅的怎么办?批准卖锅的发执照的怎么办?
沒燒香[滑稽笑]
旁边开的肯定有和市监局有关系的早餐铺,影响到人家的生意了估计来搞事的
机构多,没钱发工资,靠敲诈老百姓
锅又不是她造的!
真是铝超标吗,没有可能就是执法人员故意刁难
有人想搞他!
所以说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问题很难解决 在欧美国家 你只要做食品餐饮 你就必须要有相关资质 证件 没有那就一定能罚到你破产 国内这些小商小贩 处罚取缔呐 你们又同情可怜 不管呐 你们又抱怨食品安全问题
和电动自行车样不查厂家只查使用者。
你知道啥这就是让你给钱私了没给
锅的问题???这不是他们管的吗。。
国内开战这些人第一批汉奸
谁能确定那两个真的是拿去化验了
50,60,70,80年代都是用全铝锅煮稀饭,吃铝锅内的饭大都活到80岁以上,
房地产商卖的精装修房子有毒气和漏水导致住户生病,你准备去处罚买房子人?
应处罚卖铝锅的
我感觉这种处理方式并不是好的方法,根本就不给人改过的机会。第一次可以罚2000,并要求定期整改,后期不定期抽查,如果再发现同样问题可以重罚。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那些卖假淀粉肠,卖猪血脖梅菜扣肉的难道不该罚?卖病死猪肉的难道不该管?
人家还不是在市场上买的锅
唉生活不易,
油饼、油条铝超标一般是因为早餐店的老板为了卖相好看,无视禁令使用了含铝的膨松剂,怎么可能是铁锅的问题?而案件移送公安说明油饼中铝严重超标,达到了有毒有害的标准。这样的早餐店老板做的再辛苦也是在做毒油饼卖给普通顾客,怎么让人同情?作者发文无视常理,太偏心早餐店了吧。
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行政处罚,第三次刑事拘留。
就是有大班人感觉自己没有受伤害就支持那些对食品安全存在危害的人,厂家买家都有责任
他们为什么不去企业
市监局去查一查名牌大牌的店呗,我和你们说,一样也不达标,可能更糟糕。
到底是锅的问题还是原料的问题,大家不认同的是乱开罚单,但是如果证实老板违规添加蓬松粉什么的,那就要严肃处理。
把卖锅的抓起来,看看有多少铝超标的锅
锅可不会铝超标。[抠鼻][抠鼻][抠鼻][抠鼻][抠鼻]别假装弱势群体,我只能说活该
铝锅是否也要禁用
坏人太多
特别明显的是:锅不行不找卖锅的,摩托不行不找生产摩托的,你猜是因为找不到吗
应该增加检查力度,让所有和食品供应链相关的企业都没有侥幸心理。出问题必追责,食品安全问题才会有改善。
那小杨卖那么多烂扣肉,不是应该得判死刑吧?
人家开店前你跑死去了,咋能是开业后你抽检,这明显是本末倒置的做法,真要考虑到视频安全,在办理卫生餐饮证件的时候就要先检测工具及原料的合格性,还有流动商贩等
应该是含铝泡打粉
好搅笑啊!一个卖早餐的,她是检测机构吗?她是生产厂家吗?她只是个卖早餐的啊!她怎么知道超不超标呢?要罚,应该去找厂家
开店前能给做一下相关教育么?
一边对食品安全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大家呼吁:罚他个倾家荡产;一方面:网开一面,给他“活路”…唉…
跟锅关系不大,应该是加了明矾,油条之所以那么膨大就是明矾的功劳,饼子为了口感好也会少量加一点
欺负人
既然撤销处罚说明执法有问题,执法违法怎么处理。
抓不到做锅的厂,抓卖油条的那是准的,那卖油条知道这锅是什么材质吗?[并不简单]
这就是什么都不懂而带来的“好处”!!!
英寸??
不是说,销售金额五倍至20倍的罚款吗?
关键要溯源,锅从哪里来,她能买到其他人也能买到,要把锅解决掉才能治本,就像蔬菜农药残留只处罚最后卖菜的人,你要从源头解决,至少在批发市场解决。
人家就是买个锅,怎么知道这锅合不合格,质监局就应该把这种锅及时检出销毁,应该是质监局不作为造成的。
食品安全大于天,支持市监局的行政处罚
我怀疑这是一个50万写的文章,引发一大群文盲法盲跟风。首先,这个小贩的问题绝对不是罚款,文末已经说了,法院驳回了行政处罚,因为已经移交公安刑事案件了,无需额外行政处罚。明白了吗?他干的事,是要踩缝纫机的,可不是避重就轻的一点铝超标就完事了,为什么铝超标了,小贩心里肯定门清,用了明矾,这玩意国家早就明令禁止不让用,你非要用,要我说,不光要罚个倾家荡产,还得把缝纫机踩冒烟,不然这些黑心商家更离谱的事都能干出来
食品安全不存在侥幸!有的人,被抓之前,铤而走险,被抓之后,想尽办法卖惨卖苦。确实有别的原因可以调查清楚再罚,但是,支持严惩不贷。
这个我支持,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零容忍,但建议举案例多加宣传!
基层工作不好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