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惊现有牙印的避孕套?”广东广州,男子在刚修好的车里,发现了有人用过的避孕套,他脑补出那种画面,气得找维修店理论,要求查看监控,事情远比想象中扑朔迷离,警方调查的结果更让人惊讶。
··澎湃新闻·
男人视爱车如情人,手中无方向盘,便颜面扫地,举步维艰。
仿若众人怀抱佳人,他却形单影只,显得与周遭的繁华格格不入。
唐光正也是个爱车之人,他的大奔,就如同他的第二张脸,是他的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然而,有一次,他的爱车在行驶中突然出了故障,他只好就近寻找维修店。
在等待爱车修好的那段时间里,唐光正仿佛失去了情人的抚慰,整个人变得失魂落魄,无精打采,失去了出门的勇气。
终于,电话铃声响起,通知他车已经修好了。那一刻,他就像迎来了新生的曙光,原本暗淡的眼神也有了神采。
因为当天,正好有个饭局,他兴高采烈地开着他的大奔,欣然赴约。
在那璀璨的夜晚,他驾驶着他的大奔,犹如一位王者,驰骋在都市的繁华之中。
他的爱车在夜色中闪耀着光芒,仿佛在诉说着他的故事。
一夜觥筹交错,把酒言欢,直至尽兴,大家才一欢而散。
当然了,唐光正是守法公民,知道酒后不开车,他叫了代驾。
一夜好睡,第二天醒来,当他想开车去工作时,竟然在后座上,发现了一只用过的,上面还带牙印的避孕套。
唐光正立马恶心的翻江倒海,他甚至脑补出了画面,就像有人未经他允许,在他的床上胡作非为,给他弄的一片狼藉。
他想当然的认为,维修店里的维修工,和自己的女朋友,不舍得去酒店,或者情到浓处,情不自禁,就地取材,就在自己车里颠鸾倒凤。
“你们在我车里胡来,倒别让我知道,收拾好战场啊,这是故意恶心我吗?”
唐光正越想越气,开着车直奔维修店讨说法。
好在,他提前发现了,他经常开车接自己客户,如果被人家看到用过的避孕套,还以为他是个纵色之徒,合作都会泡汤。
可唐光正万万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简直让他颠覆了三观,直接报了警,而警方的答复,更让人匪夷所思。
没想到,维修店说:“你的车停在拆迁房那边了,可能老鼠钻进车里,避孕套上的牙印,是老鼠留下的,你要算账也应该去找老鼠,关我们什么事?”
维修店态度嚣张,废话没少说,可还是没有正面回答唐光正。
避孕套是谁留下的,成了悬疑,而且,又多出来一个他无法理解的问题。
那就是,他把车放在维修店维修,为什么会出现在拆迁房那里?谁开过去的?是不是有人把他的车,开到僻静的拆迁工地,当成免费的酒店,在里面翻云覆雨?
在唐光正连珠炮的追问下,维修店要么缄默不语,要么避重就轻。
唐光正直接要求查店里的监控,而维修店,以监控是店里隐私为由,拒绝他查看。
他们工作人员查看监控后,告诉唐光正,没有人在他车里做不堪入目的事。
但对于他的车为什么出现在拆迁房,还是没给出说法,唐光正恼羞成怒报了警。
万万没想到,警方人员却说,他的车一直停在拆迁房那里,没发现有人在他车里做不可描述的事。
就等于到后来,唐光正既不知道避孕套从何而来,也不知道自己的车,为何被停在拆迁房处,这件事,就这么扑簌迷离,悬而未决。
唐光正想去法院起诉,又劳民伤财,不追究吧,又心绪难平,可把他为难坏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唐光正认为避孕套出自维修店,需要举证证明。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提出的主张,需要及时提供证据。
用过的避孕套到底是谁的?维修店认为是唐光正自己的,他倒打一耙,想以此为借口制造是非,进行索赔。
既然唐光正认为是维修店的,那就要拿出相关证据,否则走到法庭,也不会得到支持。
2、唐光正认为有人在他车上车震,也要拿出证据,不可凭空臆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依照法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个用过的避孕套,确实让人无限遐想,但说白了,那都是无根无据的臆测,想要证明,就得靠证据说话。
3、警方人员没有给出一个结论,确实很让人失望。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行政办案不服的,可以由申请人自主选择申请行政复议。
唐光正报警,警方人员查了监控后,还是没给出一个结果,让人一头雾水,草草了事。
这样的结果,确实无法让人信服,如果唐光正对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复议,对案件重新开展调查,并给出详细的答复。
维修店家,应该尽职尽责,客户把爱车交给你们维修,就不要辜负客户的信任。
诚信是金,诚信是胜,诚信是称,它衡量着人的言行,处事方法,对人态度,它胜利于人们拥有的其它东西。
·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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