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执法?”贵州六盘水,男子开车上班,被一个漂亮女子拦住,要搭他顺风车,男子好

深海看世界 2024-04-01 09:53:12

“钓鱼执法?”贵州六盘水,男子开车上班,被一个漂亮女子拦住,要搭他顺风车,男子好意让她搭载,却被交管部门拦截,说他非法营运,罚款40000元,男子怀疑对方钓鱼执法,问他们怎么知道自己载人的?执法人员却说“我靠职业敏感,判定你存在非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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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至平对着镜子,在头发喷上了摩丝,做出了造型,然后西装革履出了门。

作为公司经理,他对自己的外表一丝不苟,走进公司大门那一刻起,他的言谈举止,举手投足,代表的不是他自己,而是公司形象。

正在他刚把汽车开出小区门口,竟然被一个身材曼妙,明媚动人的女子拦住了车。

女子巧笑嫣然,问能否搭一下他的车?

本来,鲁至平就是个热心肠,再加上女子长得那么养眼,一问还确实和自己同路,举手之劳的事。

再说了,一大早晨就遭遇一场艳遇,说不定还是一场缘分。

对于单身的鲁至平来说,确实无法抗拒,他心想,路上套套对方的话,如果她名花没主,那就互加个微信,如果她嫁作人妇了,就当自己日行一善。

于是,女子坐在了副驾上,顿时让 鲁至平觉得蓬荜生辉,心猿意马起来,两个人一路谈笑风生,就好像并非一面之缘,而是老友重逢。

女子突然提出,给鲁至平车费,说非亲非故,自己不能占便宜。

鲁至平心想,这女子还真是懂人情世故,更对女子增加了一分好感。

他转过头,刚要对女子说别那么客气,遇到就是缘分,这也就是顺路的事。

突然,他眼睛的余光发现,女子好像拿着手机在录音。

这个发现非同小可让他把嘴里的话咽了回去,心里犯起了嘀咕。

他越想越不对劲,觉得自己可能遭遇的并非艳遇,而是一个陷阱。

车里的气氛,瞬间有些凝固,鲁至平在心里盘算着很多种可能。

女子难到用的是美人计?把自己忽悠到她的目的地,然后,她的同伙一拥而上,把自己给绑了索要赎金?

可她说的地方也不偏僻啊,大庭广众,光天化日,她们就为非作歹,也不可能啊?那会是什么呢?她干嘛要偷偷录音?

正在鲁至平大脑迅速转动,胡思乱想时,突然,他通过后视镜,发现有2辆白车,一直尾随自己的车。

他可以肯定,这两辆车不是同路,而是跟踪自己,他立马心神不宁起来,因为,他无法判断,自己即将要发生什么状况?

就在前面是红灯他减速时,后面两辆车,突然加大油门,把他给拦截了。

车上下来几个穿制服的男子,亮出执法证件后,说鲁至平非法营运,要罚款40000元,拘留10日。

鲁至平瞬间恍然大悟,原来是钓鱼执法啊!所谓的漂亮女子搭车,只是一个诱饵,他跳进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里。

鲁至平气的面红耳赤,据理力争,自己和女子素昧平生,也分文未取,何来非法营运?

而且,交管部门是凭什么判断,女子不是他的家人,而是他搭载的乘客呢?

可交管部门却说:“我靠职业敏感,判定你存在非法营运。”,然后,并不听鲁至平的解释,交罚款,扣车,拘留,一气呵成。

鲁至平怒不可遏,他已经非常确定,自己遭遇了钓鱼执法,一气之下,把交管部门举报了,相关部门,会对此事进行严查,相信会还 鲁至平清白。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如果鲁至平收了女子的车费,确实涉嫌非法营运。

《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在鲁至平存在非法营运的情况下,是违法行为,应该受到处罚,交管部门可以对他进行罚款和扣车,但无权拘留。

2、交管部门无权拘留。

非法营运即使不拘留,也需缴纳罚款,这个无可厚非。

但交通部门没有刑事拘留的权利,若非法营运造成了什么后果,交通部门将此案移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后,才有可能刑拘,但刑拘的理由绝不是涉嫌非法营运。

3、如果交管部门认为,鲁至平是非法营运,那么,需要对自己做出的处罚进行举证。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到底鲁至平搭载女子,是不是非法营运,收没收钱是关键所在,收了,就是非法营运,百口莫辩,没收,就是助人为乐,栽赃陷害也没根据。

既然,交管部门一口咬定,鲁至平是非法营运,那就拿出证据,否则就是无法可依,执法不严。

最终,因为交管部门拿不出有力证据,依法撤销对鲁至平的行政处罚。鲁至平有权要求交管部门对自己进行赔偿。

·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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