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和朋友去餐馆吃现杀双椒鸡,没想到,一盘菜里竟吃出十来个颜色各异的鸡爪

鸿史来了 2024-03-26 08:40:14

重庆,一男子和朋友去餐馆吃现杀双椒鸡,没想到,一盘菜里竟吃出十来个颜色各异的鸡爪,这让男子大吃一惊。男子一气之下跑到后厨,竟意外发现店里的秘密。

王先生是一个美食爱好者,他一听说有好吃的店,不管多远准要去尝一尝。一天,同事给他推荐了一家店,那家店的招牌是双椒鸡,都是活鸡现杀,色香味俱佳,而且货真价实。

王先生一听,瞬间勾起了他的馋虫,他马上约了几个好友,开车去了店里。这家店店面不大,但是顾客确实不少,王先生一行落座后,表示要吃招牌双椒鸡。

老板热情的向他们介绍,他家的鸡都选用的是附近农村散养的跑山鸡,肉质紧实有弹性,让他们放心。说完后,老板带着他们去后厨挑鸡。

店里的鸡被圈在一个很大很深的桶里,两只鸡大小不一,但活蹦乱跳。王先生看了半天,最终选中了一只大公鸡,师傅拎出一称重5.7斤,便开始磨刀。王先生觉得,马上要杀鸡了,场面不好看,所以没有接着往下看,回到了餐桌,等待美食。

王先生和朋友边喝茶水便聊天,好一会儿,美味的双椒鸡上桌了。色泽鲜亮,椒香扑鼻,大家都忍不住马上动起了筷子。

吃着吃着,一位女子说,自己已经吃了两个鸡爪了,怎么盘子里还有鸡爪呢?这时,有朋友也表示,他也吃了鸡爪。怪了,一个鸡有这么多爪子吗?王先生也觉得,吃着这个鸡肉不够紧实,不像是跑山鸡的肉,倒像是冻鸡肉。

大家都心生疑惑,然后在盘子里翻了翻,瞬间惊到了。盘子里剩的鸡爪,加上大家吃的,一共竟有整整十个。而且,他们把剩下的鸡爪摆在一起后发现,这些鸡爪大小不一样,颜色也不一样。

这让大家瞬间觉得,这盘双椒鸡里的鸡,根本不是他们点的那只5.7斤的活鸡,肯定被店家做了手脚,会不会是其他桌上的人吃剩的?想到这里,大家都直犯恶心。

为了解开心中的谜团,王先生没有声张,而是等后厨人都出来吃饭的时候,偷偷进了后厨。他在后厨瞅了一圈,最后在装活鸡的大深桶里发现了玄机。

这个桶底部竟然还有个加层,那个加层打开后,里面有两只大活鸡,而那两只鸡,就是吃饭前王先生见过的那两个,而自己挑选的那只5.7斤的大公鸡,还兴高采烈的在桶里转着圈。

王先生非常生气,因为这家店的双椒鸡,主打跑山鸡现杀,而且价钱不便宜,大家都是冲着这一点来消费的,没想到店家竟挂羊头,卖狗肉,根本不诚信。

王先生拿出手机录了视频,找店家讨要说法,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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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先生本想着去品尝跑山鸡,没想到花着跑山鸡的钱,却吃到了一般的鸡肉,甚至很可能是冻鸡肉。而且一份鸡里面出现十来个鸡爪,这可能连一只完整的鸡都不够。

经常去买菜的人都知道,市场上的的冻鸡肉也就几元一斤,贵一点也就十元出头,但是跑山鸡的价格要贵的多,老板为了赚取利润,吸引顾客,竟然让大家挑选跑山鸡,结果却用一般鸡肉以次充好。

2、从合同角度而言,老板的行为构成违约。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王先生就是为了吃跑山鸡,现杀现卖的那种,但是老板却拿着活鸡当幌子,背地里用便宜鸡肉代替,该行为已经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所以,王先生有两个选择,可以让老板重新给自己上一份现杀的活鸡做的菜,也可以选择让老板给自己退钱。

3、从消费者权益角度而言,老板的行为侵害了王先生的合法权益。

首先,王先生作为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点的菜里面到底是冻鸡肉还是现杀的活鸡,但是老板的操作,偷偷换了鸡肉,让王先生并不知情,已经侵害了王先生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也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其次,王先生挑选了那只大公鸡,并且按照大公鸡价格支付了价钱,结果却是便宜的鸡肉,致使王先生没有获得质量保证、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所以老板偷换的行为侵害了王先生的公平交易权。

本案中,老板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王先生的欺诈。对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老板需要对王先生进行商品的价款的三倍赔偿,且底线是五百元。

4、王先生拿着这些视频进行举报后,老板很可能还会偷偷面临巨额罚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规定: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本案中,该老板暗藏玄机,欺诈消费者,很可能会面临违法所得1—10倍的罚款,甚至还会责令停业整顿,这样的小聪明,只会毁了自家招牌,失了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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