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云南省曲靖市委原副书记陈世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世贵生于1949年10月,落马时,他已年近75岁,在近年的落马官员里,属于罕见的“40后”。他生于1949年10月,仕途基本都在云南省内发展,曾任宣威市市长、曲靖市副市长、曲靖市委副书记等职。在陈世贵被查前,原曲靖市委书记高劲松、原曲靖市长岳跃生等人,也已经落马。
其中,高劲松落马较早。经查,2000年至2015年期间,高劲松利用担任昆明市委常委、五华区区委书记、昆明市常务副市长、玉溪市市长、曲靖市委书记、昆明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贷款、土地置换、工程招标、工程款拨付、工作调动及政策落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财物共计人民币1191.36029万元,其中既有美元、港币、人民币,也有价值近700万元的黄金、玉石。2010年和2011年春节期间,高劲松为谋求职务升迁,先后两次通过张慧清(白恩培妻子)向时任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的白恩培行贿共计港币200万元。
2017年,高劲松受贿、行贿一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高劲松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672.25245万元继续追缴。
岳跃生则是在不久之前刚被开除党籍、取消待遇。今年2月,纪检部门通报:岳跃生背离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政商关系“亲”“清”不分,处心积虑以串供、伪造证据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默许、纵容特定关系人利用其职务影响力获取巨额回报;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岳跃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早在2017年11月,岳跃生就被处分过一次。当时,官方曾有通报:曲靖市、红河州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推进不力,建设滞后,导致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长期得不到集中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多发,以及红河州个旧市对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不力,区域环境空气中重金属污染加剧问题中,给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岳跃生(时任曲靖市委副书记、市长)党内警告处分。
近年来,还有多名曾在曲靖市任职的官员相继被查。2022年11月,曲靖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二级巡视员龙光志落马。2023年4月,曲靖师范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毛辉被查。10月,曲靖市人大常委会二级巡视员朱家甫被查。2024年2月,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世禹落马。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编撰/黄帅 编辑/杨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