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价值千万的4套房子赠予未成年儿子,却遭到背叛,闹上法庭

董静历史经 2023-09-08 10:49:18

广东广州,男子老谢和妻子吴某将价值千万的4套房子赠予了未成年的儿子小谢。然而,当小谢成年后,他竟然将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返还710余万元的租金。一审判决之后,法院判决老谢夫妻二人退还给儿子559余万元的租金。老谢不服,提起了上诉,而二审法院却持有不同观点。

在广州的一个小区里,老谢和吴某过着平淡的生活。早年,他们一起做布匹生意,获得了不少钱财。为了给未成年的儿子小谢买套房子,老谢为此买下了一套房子。但是,老谢出轨的事被吴某发现了,为了挽回婚姻,老谢决定将自己名下的其他3套房子全部赠与小谢。虽然如此,但是老谢的出轨行为让吴某心里留下了一根刺,两人之间的争吵也因此时常发生。在经历了6年的折腾之后,两人终于闹到了离婚。

然而,就在老谢和吴某协议离婚期间,小谢已经成年并上了研究生,竟然将父母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共同退还这些年收取的4套房子的所有租金,总计为710多万元。老谢当时疑惑不已,觉得可能是妻子与儿子联合起来要整他。尽管他试图与儿子沟通,但并未取得任何进展。只好选择应诉,进入了法院。

在法庭上,小谢主张他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应该享有出租收益。在他未成年时,父母作为监护人管理了这些房子。面对儿子的指责,老谢气愤不已。他认为,虽然房子登记在小谢名下,但是当时房地产政策收紧,已经有房的人不能再继续购房,所以才以小谢未成年的名义登记。实际上,日常的收租和管理都是由夫妻二人负责。老谢认为他和妻子是房屋的真正权利人。

另一方面,小谢计算出710多万元的租金收入,并认为这是他应该得到的。他表示,过去他没有成年,由父母代为管理,而如今他已经成年并有能力,父母应该将过去的租金返还给他。而老谢则坚持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小谢的诉讼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反而违背了善良风俗和伦理道德的精神要求。他还指责吴某转移了大量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以此来起诉双方,试图让自己背负更多的债务。

此外,老谢还强调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但并没有规定父母必须给子女买房。他认为,父母为子女付出是天性,但是在为子女付出的同时,他们也需要考虑自己的生活。将大部分财产放在小谢名下,是为了保障日后的生活和在生意场上的风险。他认为小谢要求他夫妻返回租金收益,不仅没有法律依据,而且也违背了伦理道德。

吴某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并承认在将房子登记在小谢名下后,已经将140多万元的租金返还给了儿子。她认为,老谢出轨后基本没有回家,也没有给家里任何生活费。她认为,老谢出轨后没有尽到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却以所谓的道德绑架法庭,性质恶劣。她认为法庭应该对老谢予以惩戒。

经过一审法院的审理,法院认为小谢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享有相应的租金收益。考虑到吴某已经归还了140多万元的租金收益,法院判令老谢和吴某共同向小谢返还559万元的租金。然而,老谢并不满意这个判决,于是他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此案后,却持有与一审完全不同的观点。

二审法院认为,小谢取得房产的物权是由于他作为父母子女的特殊身份纽带关系而获得的,是一种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并非是市场主体行为。以物权的观点来排斥父母对租金收益的共同管理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同时,二审法院认为,租金收益主要用于购买二人共有的房子的首付款、还贷以及税费等,属于合理的家庭资产效益化。因此,小谢以物权登记时点追溯其父母返还往年租金收益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法院还表示,父母辛苦打拼积攒的家业,将上千万元的不动产赠与儿子,符合中华民族重视家庭、人伦和亲情的朴素观念。虽然小谢已经成年,但他仍然在攻读研究生,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现阶段的生活和学习支出主要依靠父母供养。因此,小谢应该对父母提供的优越经济条件心存感恩并孝敬父母。法院认为,小谢反其道而行之,起诉父母追偿租金收益,实际上违背了公序良俗。

综合上述观点,二审法院认为小谢的诉讼缺乏法律和道德依据,不应该背离父母的天性而反过来要求返还租金收益。因此,法院撤销了一审的判决,驳回了小谢的所有诉求。

为了维护家庭的和谐,二审法院的判决提醒人们应该尊重传统家庭观念和伦理道德,同时也需要认识到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此案也引发了社会对于财产继承和亲情关系的思考,使人们重新审视家庭的重要性和社会的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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