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是一位当所长的战友告诉我的,他在现场目睹那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告别旧十光 2024-09-30 14:57:02

前天战友小聚,席间,一个在派出所当了14年所长的战友,给我们讲述了一个他亲历的真实故事。

那是1997年的国庆节,那天,一个浑身是伤的偷车贼,在群众的扭送下,被送到了他所管辖的派出所。

那个偷车贼,名叫蒋英明,是附近农村的。谁也不曾想到,偷了一辆七成新的自行车,价格也就一百多块钱,可他最终却被判处了死刑。

当天,镇上的集市特别热闹,街上人来人往,犹如过节时一般。

在集市的一个角落,蒋英明看到一个年轻人,将自行车放在一棵树旁,锁好后径自离去。

他偷偷走上前,用一把扁口螺丝刀撬开后,推着就走。

但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行为被一个中年教师看在眼里,随即,他当即大声喊叫:“抓贼了,抓贼了!”

蒋英明吓得赶紧扔下车,朝着市场东方一路狂奔,狼狈逃窜。

可他遇到的不是普通的老师,对方是一位体育老师,他跟在蒋英明身后穷追不舍,一直把他追到一个胡同里,蒋英明穷途末路,无处可逃。

这时,蒋英明从身上掏出了一把明晃晃的尖刀,对那位体育老师说:“我与你无冤无仇,为何苦苦相逼?如果你再不走开,休怪我不客气了!”

中年体育教师不为所动,随即做了迎敌的准备。

蒋英明见恐吓没有效果,便凶相毕露,出其不意地朝着眼前的老师刺去,他的目的很简单,只想快速逃掉。

谁知,他这一刀竟然刺到了那个体育老师的动脉,当场就倒在了地上,随后,蒋英明被赶来的群众抓获,并扭送到了派出所。而那个中年教师因失血过多,最终没能抢救过来。

蒋英明的做法瞬间改变了性质,由盗窃变成故意杀人,且致人死亡,后来他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那个做所长的战友说,这个案子是他亲自办理的,一年半后,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时,他还去了现场。

…………………………

应该是去年十月吧,我在网络上,偶然间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

说是一对父子,将卖牛的六千元带回家中,在回去的路上,却遇到了两个蒙面劫匪。

那两个劫匪说:“我们也是走投无路才做了这事,只要钱,不要命,你们识相点,赶紧将身上的钱全部交出来!

父亲说:“你们知不知道,这样拦路抢劫,是重罪?一旦被抓住,会被判刑的!正好我身上带着笔,要不这样吧,我写张借条,你们两个签一下字,到时你们有钱了再还给我就可以了,但我希望你们能保证,在将来不要再干违法的事情!”

没想到,父亲的做法,竟然获得了那两个劫匪的回应。原来他们俩是亲兄弟,外出打工没赚到钱,而老家的父亲患了重病,急需一笔钱住院治疗,无奈之下,他们选择了铤而走险。

父亲借着打火机的光亮,写好了借据,然后递给那两个盗贼说:“上面有我姓名和银行账号,如果你们担心我的话,可以签个化名!”

后来,大概过了三年左右的样子,那位父亲的账号上,打来了6600元。附言写着:谢谢您,那晚没让我们走错路,多出来的600块钱,算是利息吧。

这个故事是真是假,我不太确定。听那位做所长的战友讲述的那个故事,让我想起这个故事,于是我们它们放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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