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皇帝在巡视期间,对使臣的选择、巡视官员的变化,有何特点?

访蕊看历史 2023-02-11 05:19:04

皇帝遣使巡视是唐朝巡视制度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贯穿着整个唐朝的始终。自从唐太宗贞观八年第一次遣使巡视后,之后的皇帝也都会以各种名义派遣使臣巡视地方。

唐朝前期,巡视制度对于维护政治稳定和吏治清明起到了积极作用,安史之乱后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之间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遣使出巡在维护这种平衡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这种作用不能夸大。一种制度实施效果的好坏与制度中具体细节的运作方式不无关系。

监察官员的选任、特征、权限和内容的变化看起来无足轻重,但是如果以此为切入点,考察制度深层次的变化将会有助于我们理解唐朝中央与地方权力运作的对比,巡视制度生成与变动的动力,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制度实施遇到的瓶颈都可窥探一二。

皇帝对使臣的选择

遣使出巡作为巡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皇帝派遣使臣巡视地方是为了应对地方紧急事务或者是监察督促地方对中央颁布的政策落实情况的举措,是皇帝加强统治的一种方式,因此对巡视官员的选择很慎重。

陈明光先生认为在唐代奉命出巡的使臣按其身份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宦官出使,在唐朝称之为“中官出使”、“中使”;

另一类是朝官出使。宦官出使对整个唐朝来说,相对于朝官出使次数有限,且其对地方产生的持续性影响没有朝官作为使臣的影响大,后期也没有被纳入正式的监察体系。

在朝官的选择上,皇帝一般会选择有政治经验或者巡察专业的人,分为两种,一种是派遣品阶较高的官员巡视,尤其是在贞观初年,如贞观八年派出的使臣李靖(从二品)、萧瑀(正二品)、杨恭仁(正二品)、王珪(正三品)、韦挺(正三品)、张亮(从三品)、皇甫无逸(从三品)、李袭誉(从三品)等人。

从以上可看出,派遣巡行的官员基本上都是二品以上官员,品祗较高的官员往往对事务处置能力、官场经验、学识等各方面都是比较出色的,能较好的完成皇帝下达的各项任务。

唐初选择品祗较高的官员巡视地方还有一个原因,唐立国之初,许多地方的长官品级很高,特别是设置都督府的地方,出任都督的官员高至从二品,很多都督都恃功而骄,因此只有派出官阶高的官员,才能更好的完成巡视任务。

另一种是派遣监察御史巡视。监察御史一般明达法理、无私执法,还有一定的阅历和实绩,且巡视州县是其职责所在,皇帝遣其巡视本是履行职责之内事务,如果是皇帝亲自挑选巡视,将会更有权威性,巡视的效果也会更好。

唐朝初期皇帝对使臣的选择品祗都比较高,但是随着唐朝政局的稳定,监察制度也随之开始变革。

唐初巡视官员的官职太高,长期以往则会导致巡视官员插手地方事务,因此在贞观二十年的时候,太宗仿照汉制刺史以卑监尊的方式,用品祗较低的官员巡察地方,启用的大都是四品、五品的官员,例如张行成、太仆少卿(从四品上阶),萧铣、光禄少卿(从四品上阶),达奚怀义、给事中(正五品上阶),张睿册、御史中丞(正五品上阶),贺会壹、大理正(从五品下阶)。

高宗开始直至睿宗景云二年的时候,巡视官员开始大多是以五品官员为主,二品及三品官员属于少数;玄宗开元后期设置采访使后,担任采访使的人员主要以三品为主。

与之相应发生变化的,是巡视官员来源的变化,太宗贞观年间派遣的使臣基本上都是朝官,外官担任巡视官的机会比较少,但是景云年间至开元时期,外官成为按察使和采访使的绝对主力,朝官数量减少。

按察使、采访使由京官担任的情况越来越少,开元二十一年的时候基本上都开始由地方州刺史或者大都督府长史担任,皇帝对巡视官员的选择从朝官向外官转变的趋势,这种转变倾向为巡视官员向地方行政长官演变准备了条件。地方高级官员的兼任促使巡视官员进一步向行政长官的转化。

巡视官员特征的变化

唐朝前期,皇帝派遣官员巡视地方主要是临时性的,每次巡视都是遇事则设,事毕则罢,巡视官员不特定,巡视官员的出巡地也不特定,具有很强的流动性。

前期的巡视使臣尽管有很多名称,如观风使、黜陟使、巡察使等称呼,但都是派遣其巡视时皇帝临时任命的,可设可不设。

像贞观初期,地方州县遭遇水灾或者旱灾之类的自然灾害,太宗就会派遣抚慰使、安抚使等,对百姓进行赈灾。在武则天、高宗时期巡察使、黜陟使也不是常设的。

监察御史如果受皇帝委派对地方进行监察,在其监察的地方州县也没有固定的场所供其办公,他们只是“巡按郡县”、“巡察四方”。

因此在贞观初至神龙元年(705年)巡视官员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和临时性特征。唐中宗神龙二年(706年)置巡察使是第一次以固定的方式将巡视使臣这个官职固定下来,巡视官员开始由之前的临时派遣向定期设置过渡,而且使臣的选择有了品阶标准、任期标准,对使臣有考课规定。

景云二年(711年)至开元二十年(732年),监察使职被停废过几次。这种反复的废置其实也恰好说明了中央对地方是否实行制度性监察是举棋不定的,还处于探索期。

但是相比较于之前的巡视,监察使臣的临时性变弱,开始有固定性的倾向。从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到乾元元年(758年),监察使臣已经变为固定使职,实现了由临时性向固定性的过渡。采访使的设置,使监察使职有了固定的治所。

采访使的设置标志着采访使不再是单一的使节而是一个完整的监司之官。因为在其下有判官二人、支使二人、推官一人此外还有巡官、掌书记等职,它是一个以采访使及其僚属所构成的一个完整的官司。

采访使的活动方式也不同于之前,采访使及其属官在固定的治所行使中央赋予的监察权,不用随事流动了。

随着中央权力的削弱,临时的监察使在向固定化转变的期间,权力也随之扩大,插手地方事务的情形也越来越多,其性质也在慢慢发生变化,监察官开始掌握地方政权,逐渐向地方行政长官过渡。

巡视使职的临时性和流动性消失的同时,常设性和固定性成为其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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