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30岁时去国外加入外国籍,49岁回到国内上班一年,申请恢复国籍想要领退

风夜惜火烛 2024-03-14 18:39:25

北京一女子30岁时去国外加入外国籍,49岁回到国内上班一年,申请恢复国籍想要领退休工资,被社保部门拒绝后将公司告上法庭,说公司没有为她缴纳社保,索赔84万元,她索赔成功了吗? 王女士出生在中国,改革开放后,很多人出国留学,有的人出国打工,30岁的王女士,也趁机出国了,出国想要赚钱。 她加入了马里国籍,成为外国人,在国外打工19年,49岁的时候她又有了想法,回到国内在一家公司上班,月薪3000元。 50岁也到了退休年龄,她从这家公司辞职,想恢复国籍,然后去社保局申请退休,社保局按照她的要求为她办理退休手续,可是查遍了所有的档案,她并没有缴纳社保的记录,无法为她办理退休。 王女士非常着急,说自己可以补交15年的社保,社保局拒绝了,从来就没有办理社保记录,现在工作一年想补交15年的社保,这是不可能的。 王女士自己心里想,自己明明在公司工作,公司竟然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保,不缴纳就算了,也没有告知她,导致自己补交都不行,失去了领退休金的权利。 王女士气得怒火万丈,自己失去领退休金的资格,全部的责任就是她工作的那个公司 ,她把公司告上了法庭,她认为正是公司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保,自己到了退休年龄,无法领退休金。 王女士咨询律师后,把公司告上了法庭,认为自己和公司存在劳动合作关系,可是公司却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保,导致自己无法领取退休工资,一切损失应该由公司平常,所以她向公司索赔84万元养老金损失。 她开始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看了她的申诉,经过调查,认为她的主体审诉不适合,没有为她仲裁。 王女士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要求法院公正的判决。 王女士提出84万元的索赔要求,自认为有充足的理由,她认为正是因为公司的失职导致自己退休,无法领取退休工资,一切责任在公司,自己退休后到逝世,这段时间所有的花费应该由公司负责。 法院经过调查和了解,拒绝了王女士索赔84万元的要求,王女士在工作期间,公司没有为她缴纳社保,也是导致她无法办理退休的原因之一。 公司存在着过错,可以酌情给王女士一定的补偿,根据当地退休职工的工资水平,人均寿命等各种因素,法院判决公司赔偿王女士2.7万余元。 王女士当然不服, 这点钱还不如自己在公司一年上班的工资高,坚决上诉,要求重新审判,公司赔偿自己84万元。 公司否认了王女士的指控,王女士声称正是公司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保,而导致自己到了退休年龄无法领取退休金。 法院让女士拿出证据,证明公司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保,王女士拿不出证据,傻眼了。 法官认为王女士更改国籍,上班时间以及工作经历等原因,导致她无法正常的领取退休金,和公司的过错没有因果关系。 法院认为王女士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是公司的原因,导致她无法领取退休金,她自己的过错和公司没有关系,公司一分钱都不应该赔。 对法院的一审判决,由于公司没有提出上诉,法官二审维持原判,王女士只拿到了2.7万元的赔偿,她索赔84万元的愿望落空。 所以,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凡事都要讲究证据,没有证据口说无凭,每个公民都要尊重法律,争取自己的权益,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获得自己应有的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0 阅读:343
评论列表
  • 2024-03-15 11:05

    外国人在中国能交社保吗?

  • 2024-03-15 07:13

    薅羊毛国外薅完国内薅!想的美啊!

  • 2024-03-15 10:24

    外国人怎么在中国交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