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个16岁的少年被警察带进审讯室,让他交待强 奸杀人的案情,少年吓傻了:“我什么都没干。”警察不信对他一阵拳打脚踢,少年被屈打成招,被迫承认是他干的,真到15年后才还他清白。 2005年一天,有一个花季少女在上学的路上失踪了,她离开家没有去学校上课,同学们没有见到她,也没有回家,不知去了哪里,失踪了。 少女的父母非常着急,到处寻找,找遍了孩子经过所有可能的地方,仍然一无所。 而且失踪已经超过24个小时,仍然没有消息,父母焦急万分,向警方报案,警方也很重视,查看监控,追踪女孩可能所去的所有地方。 没有发现任何突破口,一个月后的一天,一个 打扫学校卫生的大爷,发现学校的一个废弃的 厕所内,散发出一阵阵恶臭,门竟然被人锁上了。 打扫厕所的大爷感到奇怪,进去厕所一看,吓得大声喊着跑了出来,他发现了一具正在腐烂的女尸,身上爬满了蛆和苍蝇。 警方赶到现场,发现女尸脸部被毁,身体被侵犯过,这具女尸正是失踪的女孩。 警方经过侦查和判定,把这起案件定为一起恶性强 奸杀人案,寻找嫌疑犯成为警察的责任。 经过大量的调查,有人报告,少年张志超在案发当天曾经在案发现场经过,警察怀疑张志超和这起案件有关,当然不止他这一个,也有几个嫌疑犯。 警方对张志超进行审问,让他交代自己强 奸杀人案的情节,他吓坏了,他说:我没干,不是我干的,否认自己是犯罪人员。 警方并不相信他说的话,他认罪态度不好,不肯交代,使用了各种手段,少年终于受不了,被迫承认是他干的。 张志超的母亲相信自己的孩子是无辜的,坚决否认孩子犯罪,在父母的眼中,张志超是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他怎么可能去犯这种罪。 聘请了辩护律师,辩护律师认为张志超的犯罪事实存在不少疑点,犯罪证据不足,希望重新调查。 法院并没有采纳辩护律师的意见,张志超被判无期徒刑,对一个16岁的少年来说,他的前途是彻底毁掉了。 他的母亲始终认为孩子是清白的,多次申诉和上访,寻找专业的律师帮他们,后来在他们的努力下,15年后,张志超的案件引起了最高法院的重视,决定重新审理。 后来经过详细的调查和研究当年的案件资料,他们发现张志超并没有明显的作案动机,他虽然去过现场,和死者并无矛盾,也没有利害关系。 更关键的的死者身上的遗留物进行DNA测定后,并不是张志超的,张志超并没有和死者有过接触。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法院最终作出终审判决,由于证据不足,张志超被无罪释放,张志超此时己被关了15年,耽误了大好的青春和前途,虽然30多岁看起来就是50多岁的大叔。 不过,他也获得了国家332万元的国家赔偿,补偿了他这么多年所受的冤屈,算是幸运,等到了这一天。 张志超的冤屈被洗清,还他了清白,也是和他家人的多年坚持不放弃分不开的。 作为公职人员一定要吸取教训,不放过一个坏人,但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尊重每一个公民,不得使用非法手段屈打成招,让法律更加的公平公正,保证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关键是谁来赔这个钱?为什么要由国家来赔???
当年那些冤枉好人的公职人员有无拉去枪毙
为了立功嘉奖,罔顾事实,不惜牺牲他人人生半世,此种便是罪大恶极之人,当依法惩戒,严惩不贷!
严查所有办案人员的责任
应该让当面殴打少年的警察,使其屈打成招,以及误判的法官进行赔偿,并追究他们的责任!
主要的是好人冤枉入狱,凶手逍遥法外!
那些人怎么处理的
有DNA要等15年?难道15年前没有检测?
必须由制造寃假错案的人赔偿,
把办案人员全部法办
赔偿必须要。前提是必须把当年让自己屈打成招,错判反判,蒙冤受刑的公检法相关责任人一一按刑责定刑收监坐牢,即使退休也要终身追责!
每个案件要终身追责,冤案与案同罪。错判10年,就判案件负责人10年。
应赔3千万!让违法办案的按5%赔偿,只有这样才能解决!
应该重处当年办案的警察,给公众一个交待!并不是国家赔偿就了事!!!
屈打成招的那些该杖毙!
凭什么用我们纳税钱赔???应该是那几个办案人员与法官赔!!!如果退休就从退休工资里扣~~~
严打那些制造冤案的人员!
庆幸吧,没毙了就不错了
罪犯呢
十五年出来心也是死的了,要是我灭了他们的后代,能灭多少灭多少
一定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他们为了立功升迁丧尽天良!
当年的办案人员全部判刑为好。误会了一个年轻人的一切,而且身体也受到伤害,心灵更不用说了
想想聂树斌,唉!!
不好意思搞错了
所有渎职失职人员应该集体枪毙,还被害人清白,还社会公道,还人间正义。
对扵审判官也应对审的案子实行终身责任制,这些人也应该按一定比例赔偿。
法官还钱吧,
那些法官无须追责吗?
应该有渎职罪追溯当年办案的审判的人
补偿他三百多万 就算很幸运了?!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
第一,真正的凶手抓到没有?必须给死者交代,还生者清白;第二,制造冤假错案的相关人员处理没有?半生牢狱有了国家赔偿,但是造成这后果的这些人不能放过,除非死了[静静吃瓜]!
那些制造冤假错案的人员应该判死刑吧[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当年的相关人员呢
中国好警察
办案人员怎么处理的
实施殴打招供的负责人应该拿出来审判
严重失职罪!让警察来赔钱!
斷子絕孫的警察
那些失职警察
失去的青春,痛苦的心理折磨,赔得起吗?
赔付的300多万是谁买的单?那几个警察吗?还是纳税人呢?
打人警察怎么办了
关键点在于屈打成招
这样的案件不是个例,也不是二三例,而是多例,仅报道出来被枪毙的也有好几例了,可怜案翻了,命却没了
说不定监狱里还有人被冤枉
大记忆恢复术……都是“指标”闹的。
必须对当时的承办警官法官和检查官按照责任大小进行严惩!严重不负责任太冤枉人了!再多的钱也买不来逝去的大好青春年华。
那些办冤假错案的家伙呢?有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
执法者违法在依法进行国家赔偿的同时,必须对枉法者判以重罪。否则,天理不容!
执法人员真的是决定一个人的人生
央视天网有一集叫无罪判决,就是说这件事。
年薪20万
说什么呢
几百万真搞笑,起码应该赔偿几千万。
把判冤假错案的公职人员全部判死刑,否则天理难容
个人责任过错要国家买单??不合理,应该由相关负责人付起相应的责任,并追刑责才对
军统干的
应该终身追责办理冤假错案的执法人员。凭什么他们自己犯的法让纳税人来承担?!!!
当年的相关办案人员来赔,不能国家赔尝,这相当于全国人民分摊
凶手和讼棍抓到早年办案不严谨,然后骗取国家补偿的经典案例
光写头不写尾差评
奇葩的印度阿三,做事匪夷所思。神奇的中国…。匪夷所思的做事。
应对警察,法官罚款以作赔款,并追追刑责!
不要放过一个坏人,更不要冤枉一个好人。冤枉了一个好人,世上又多了一群坏人
应该严厉追究渎职者,砍掉他们的脑袋
这文章感觉是编的,连具体年份都没有
都立功了!
把办案的人统统判332年吧!
十五年后,能够拨云见日,沉冤得雪,以属万幸。
以前这种情况有很多的
青春就这样没了,哪怕给我一个亿我也不会换
当时实施暴力审讯的警员该承担什么责任?该受到什么惩罚?
时代的受害者!
他们不是不够专业,他们是坏。
那到底是谁做按的 怎么没公开了 是破不了案了后来
不是你干的,干嘛要认![哭着笑][哭着笑][哭着笑]
除了赔钱更要追究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即使退休离职也不能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