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无耻”,陕西西安一名男子当兵18年,退伍回到村子后不久,遇到村里拆迁,村委

风夜惜火烛 2024-03-09 11:24:49

“真是无耻”,陕西西安一名男子当兵18年,退伍回到村子后不久,遇到村里拆迁,村委会以他户口已迁出不属本村村民为由,没给他补偿款和安置房,男子一怒之下把村委会告了,一审和二审判决完全相反,男子达到目的了吗? 大牛是一位退伍的军人,当年中学毕业,他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报名参军,成为一名保卫祖国的合格军人。 在部队接受锻炼,他吃苦耐劳,认真参加各种训练,参加抢险救灾,参加部队的各项任务,表现出色,受到部队领导的表扬。 义务兵结束,他并没有选择退役,仍然坚定地在部队中继续服役,从义务兵转为志愿兵。 在部队一待就是18年,十八年来,各方面发生了很多变化,他也成家立业,妻子一直村里务农。 夫妻长期分居,没有办法帮助妻子,照顾家庭和孩子,在家人的多次要求下,他决定退伍回家和家人妻子孩子团聚。 他回到村里,没有要求国家安排,拿出部队给他的安置费,决定自己创业,发展养殖业。 由于他见过世面,头脑灵活,创业成功,养殖业发展的风生水起,成为村里的养殖大户,村里人都很羡慕他,当过兵的人就是不一样,消息灵通,见识多广,有魄力,有办法,有能力。 不久之后村子里遇到了拆迁,为了加快城市化进程,更好的建设新农村,村里重新规划,村里的很多农户面临着拆迁。 大牛和家人也属于拆迁范围,一家人也非常的激动和兴奋,不但能分到拆迁房,也得到一笔拆迁款,村里拆迁方案公布后。 大牛第一时间前去观看,看完以后让他大吃一惊,从头到尾竟然没有他的名字,只有他妻子和孩子的名字。 感到非常不解,以为村里把他的名字写漏了,急忙找到村委会干部了解情况,村干部的解答,让他火冒三丈。 村干部说:你的户口是12月初才迁回来的,之前一直在外地,拆迁登记的日期是11月8日,错过了。 所以你不属于拆迁补偿的范围,没有办法享受到拆迁补贴和安置房。 大牛心里非常不服,他觉得不公平,自己本来就是土生土长本村的人,只不过当兵才把户口迁到部队。 如今退伍回村里,怎么就不是村里的人了?尽管他据理力争,村委会的人一口认定他没有资格享受拆迁款和安置房。 大牛也是性格倔犟的人,他不服,他当了18年的兵,难道当错了吗?他要争一口气,绝不能轻易的服输。 他决定把村委会告上法庭,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院一审经过取证调查审理,判决村委会胜诉,他败诉了,法院认为他是退役士官,和退役士兵是不同的,无法享受到退役士兵享受到的土地拆迁补偿。 他的户口迁回村里,确实已经超过了拆迁登记的时间,况且村委会也征求了不少村民的意见,大部分村民也不同意他给他补偿拆迁款。 因为他退伍的时候,已经给他发了一笔安置资金,再给他发补偿款就是重复享受,这是不符合有关政策的。 看到这样的判决结果,大牛懵了,他的家人也劝他,法院都判了,认输吧,难道你还能推翻法院的判块? 大牛非常不服,他阅读查阅了大量有关文件和政策资料,咨询了有关律师。 在律师的帮助下,决定提起上诉,二审重新审理,审理结果,让他心花怒放,他获得了有关权利,可以享受拆迁款和安置房。 法院经过重新认定他的身份,确定是符合退役士兵的条件,也可以享受到有关补偿款的资格的。 他本来就属于本村村民,因为当兵才把户口迁走,并不因为他当兵失去本村村民的身份。 关于他超过11月8日登记日期是没有任何根据的的,他本来就是在本村出生长大的村民,这才是最有说服力的。 至于村委会提出的部队安置的补贴和拆迁款同时享受涉嫌重复发放,这是两个不同的补偿,是完全不相干的,况且安置补贴是部队发放的,并不是村委会发放的。 最终二审判决大牛胜诉,获得了应有的权益,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他也得到了8万元左右的拆迁款和70多平方米的安置房,虽然不是很多,也是他应当得到的,他也维护了自己的正当权益。 作为当兵18年的人,大牛也感到非常激动,感谢法院二审的的公正判决,当兵的人,为了保卫国家,离开父母妻儿,不能剥夺他们应有的权利。 大牛保卫祖国就应该得到补偿,不能让他们流血流汗又流泪,更不能伤了他们的心,你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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