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出台《财产保全案件案款扣划发放操作指引》,该操作指引是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 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文件相关规定的有力实践。海沧法院于9月26日完成首个执保案款扣划案件,扣划金额5万元,从调解生效到实现执保扣划仅为二十天,比传统保全后进入执行程序至少节约四十天以上。
当事人想主动履行
奈何账户资金被冻结
怎么办?
看看海沧法院是怎么做的
基本案情
厦门某公司A系一家台企,其与王某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诉至法院。A公司诉讼阶段申请保全王某财产,法院保全冻结王某名下多个银行账户。9月初,在涉台法庭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债务人王某主动提出提前履行调解书项下付款义务,其保全账户资金足以履行债务,希望法院能直接扣划其保全账户内的资金余额用于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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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执协同,研判扣划流程
海沧法院第一时间组成审执协调小组,围绕实现执前扣划目标,基于保全案件执行的特殊性,提前研判潜在风险、解构前述文件规定、梳理法院审查要点及审执衔接注意事项等关键问题,逐一提出破解方案,明确当事人申请材料、文书内容、审执衔接流程、执行实施过程和结果反馈等,确保执保扣划安全、具有可操作性。
理顺扣划流程后,涉台法庭法官向A公司及王某释明引导其提出保全案款扣划申请,并根据当事人申请及案件具体情况作出扣划裁定,移交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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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问题,打通扣划堵点
针对非执行案件无法实现线上扣划、自动生成一案一账户问题,海沧法院执行局充分挖掘总对总和本地网络查控系统功能,手动生成执保案件一案一账户,并通过本地执行系统扣划案款,实现安全、高效、零成本提取、发放保全案款。
打通前述操作堵点后,执行局立即实施款项扣划,立案次日即成功将案款扣划至法院案款子账号并及时向A公司发放全部款项。本案实现了在不解除保全的情况下使保全款项用于保障生效裁判履行之保全目的,使债务人免于强制执行程序产生的执行费用及不良影响,双方当事人均收获最大效益,社会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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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应用,建立标准模板
为推进该机制的标准化运用,提高适用效能,有效推广复制,海沧法院总结相关实践经验,出台《财产保全案件案款扣划发放操作指引(试行)》,从释明引导、适用条件、申请提交、扣划裁定、执保立案、保全实施、款项发放、结果反馈、执保衔接、档案管理等十个方面作出具体规范,明晰保全案件扣划实现的具体路径,并建立保全款项扣划申请书、扣划裁定书、审执衔接流程、扣划情况告知书等要素式模板。
来源: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供稿:张玲玲 张清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