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事儿真是让人心里不是滋味。杭州的王超,本来是个挺好的小伙子,工作稳定,月薪一万五,还是家里的独苗,结果却因为老婆出轨,走上了不归路。这事儿得从去年说起。
本来毛玲颖年轻漂亮,老公王超也是护士,是人见人爱挺般配的一对小夫妻。
王超的老婆毛玲颖,在同一家医院当护士,两人本来感情挺好的,结果毛玲颖跟医院的刘主任刘志军看对眼了,不知道她是贪图刘志军的权势还是什么,这种能当官的人一般都擅长人际关系,擅长拿捏别人的心思,有的女人经不起外面的诱惑,俩人都背着各自的家庭搞起了婚外情。这事儿要是搁在以前,那肯定是被村里人指着脊梁骨骂的,但现在社会风气开放了,虽然还是不对,但大家也就私下里说说。
可王超不一样,他是个重感情的人。当他发现老婆出轨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他不敢相信,自己这么爱的女人,怎么会背叛他。他开始跟毛玲颖吵架,甚至动手打了她。但毛玲颖呢,非但没有悔改,反而更加肆无忌惮地跟刘志军混在一起。
王超心里那个苦啊,他觉得自己活不下去了。他开始有轻生的念头,整天魂不守舍的。终于,在两个月前的一天,他选择了自杀,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这事儿一出,整个村子都轰动了。大家都不敢相信,这么好的一个孩子,怎么会走上这条路。
个人感觉王超这样做太不值得了,不行就离婚吧,干嘛自杀呢?爱要给值得爱的人,在这个过程当中应该努力挽回自己的损失,让自己更得强大优秀才行。自暴自弃,一死了之,对自己不负责任,对家庭不负责任,对父母不负责任,这也说明了他自己的认知和教育方面确实存在问题。
有网友留言:愚蠢,太愚蠢了,自杀只会惩罚自己和自己的亲人,让自己的父母遭受丧子之痛,对那个女人她要在乎你就不偷人了,她高兴还来得及呢,大脑没发育好的孩子。
万能的上帝啊,这毛玲颖真是赶上了好时代,这事要搁100年前,那就不是钱的问题了,是必须要游街示众沉塘的,奸夫淫妇的下场是非常悲惨的,西门庆和潘金莲就是他们的下场。
现在我们是新社会,对妇女儿童颁布了保护法,但是有些妇女却有恃无恐炸了毛,有些小孩也胆肥了,在学校里任意欺凌同学、殴打父母,如果过度保护,会不会起到相反的效果呢?所以,爱和威严应该并存,法律和道德一样也不能忽视。
严是爱,宽是害,自由放纵是祸害,每一个人都应该具备独立自主的精神,学会自己管好自己。
王超是在酒店里自杀的,赤条条一丝不挂走的,他的意思是自己一丝不挂来到人世间,也要一丝不挂离开。一死了却尘缘,他倒走了,世间公义何在?他的父母如何面对?这样的事情花一百万解决的话,那以后有钱的人是不是就可以用钱摆平所有事情呢?对于出轨者,除了道义上的谴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是不是该立法处置呢?
如果任由这种出轨的恶劣风气肆意泛滥的话,对我们的社会诚信、家庭关系将会形成巨大的冲击,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对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公平正义都构成严重挑战!
那么,我们对于出轨者是否应该由道义谴责层面上升到立法打击层面呢?
当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我们的文化传统和信仰问题,几乎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全世界只有中国有财神,有些人赚了钱不想和同胞分享,想跑到国外享福,专门针对自己身边人下手,这才是让人细思极恐的地方。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观念的话,仅仅依靠谴责、制裁和打击,是没法彻底解决问题的,仅仅要求赔偿一百万也无助于问题解决。
挣钱上进没有错,可必须有底线原则,有道德法治,有信仰初衷,有诚信契约,如果因为钱其它什么都不顾了,这个社会一定会乱了套。
王超的父母更是悲痛欲绝。他们失去了唯一的儿子,白发人送黑发人,那种痛苦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他们开始找毛玲颖和刘志军算账,觉得是他们害死了自己的儿子。
毛玲颖呢,刚开始还想跟王超的父母和谈。她找到王超的父母,说自己愿意赔偿一些钱,算是给王超一个交代。王超的父母一听,心里稍微好受了点,觉得至少毛玲颖还知道愧疚。但他们提出要100万的赔偿,这是他们的底线。
毛玲颖听了,说给她20天的时间考虑。王超的父母心想,只要毛玲颖愿意赔偿,那这事儿就有商量的余地。可没想到,20天过去了,毛玲颖再也没有找过他们。他们打她的电话,也打不通了。这下王超的父母彻底火了,觉得毛玲颖这是在耍他们。
王超在火化出殡的时候,毛玲颖躲到一边,根本没有半点悲伤之色,说不定内心还暗暗高兴呢,以后就可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和别的男人放飞了。
看来毛玲颖是想用缓兵之计拖下去,大事化小 小事化无,时间久了,烟消云散。其实赔偿已经是对他们的背叛已经最基本轻微的处罚了。
于是,他们一纸诉状把毛玲颖和刘志军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150万。王超的父亲说:“我儿子是因为他们俩才自杀的,他们必须承担责任。”
这事儿在村里传得沸沸扬扬的。大家都说毛玲颖和刘志军太不是人了,怎么能这么对王超。但也有的人说,王超太冲动了,怎么能因为这事儿就自杀呢?这不是让亲者痛仇者快吗?
其实我觉得这事儿谁对谁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反思一下我们的婚姻观和道德观。婚姻是神圣的,是两个人共同经营的。当其中一方背叛了婚姻,那这段感情就已经变质了。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应该采取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王超的自杀,无疑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他觉得自己失去了爱情,就失去了整个世界。但他没想过,他的父母怎么办?他的亲朋好友怎么办?他就这样一走了之,留下了一堆烂摊子给别人收拾。
而毛玲颖和刘志军呢,他们虽然在这场婚外情中得到了短暂的快乐,但最终还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们不仅要面对法律的制裁,还要承受社会的舆论和道德的谴责。这种代价,是他们当初所没有想到的。
为了几分钟的快乐毁掉一生的幸福,落得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种事很多人都能做得出来,心里没有底线,没有基本原则的话,人就会比鬼更可怕。
其实我觉得婚姻就像是一艘船。在航行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风浪和暗礁。但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共同面对,就一定能够度过难关。但如果其中一方选择了背叛和放弃,那这艘船就会沉没。到时候,不仅伤害了对方,也伤害了自己。
所以,我们在婚姻中要学会珍惜和包容。当对方犯错的时候,我们要给予宽容和理解。当然,这并不是说要纵容对方的错误。而是要在尊重对方的基础上,坦诚地沟通、解决问题。
同时我们也要学会保护自己。在婚姻中,我们要有自己的底线和原则。当对方触碰到这些底线和原则的时候,我们要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一味地忍让和退缩。
另外,我觉得这事儿也反映出我们社会在婚姻教育方面的缺失。现在的年轻人啊,对婚姻的认识还不够深刻。他们觉得结婚就是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实际上呢?婚姻是一种责任和担当。它需要我们用心去经营和维护。
所以,我觉得学校和社会应该加强对婚姻教育的宣传和教育。让年轻人从小就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和道德观。让他们知道婚姻的重要性和神圣性。这样才能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再来说说法律层面吧。虽然这事儿在法律上可能有些复杂,但我认为法律应该对这种行为给予严厉的制裁。毕竟出轨和婚外情不仅违背了道德原则,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如果不对这种行为进行打击和制裁的话,那就会助长这种不良风气的蔓延。
当然啦,法律也不是万能的。它只能解决表面上的问题,而无法解决深层次的问题。所以我们还需要从道德层面入手,加强对人们的教育和引导。让大家自觉地遵守道德规范,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不过,这件事情引起了我们的反思,现在的社会,很多人利令智昏,把金钱当成无所不能的主宰,是一切乱象频发的根源。
那么,对于出轨,我们都知道在道义上进行谴责,那在法律上该怎么解释呢?
说了这么多,心里还是挺不是滋味的。希望王超在天堂里能够安息吧!也希望他的父母能够早日走出悲痛,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至于毛玲颖和刘志军呢?他们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吧!希望他们以后能够好自为之吧!
如今的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们的观念也在不断变化。但随之而来的,是婚姻中的不忠现象——出轨,这一问题愈发引起人们的关注。出轨不仅对个人和家庭造成巨大伤害,还可能对后代和社会风气产生恶劣影响。那么,国家是否应该考虑立法打击出轨行为呢?我们可以从社会危害、法律制度和国际视野三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从社会危害的角度来看,出轨行为确实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当夫妻中的一方出轨,另一方往往会感受到极大的背叛和伤害,这种伤痛往往难以愈合。夫妻间的信任一旦破裂,家庭关系就可能迅速恶化,甚至导致家庭破裂。而对于孩子来说,父母的出轨可能会给他们留下深刻的心理阴影,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孩子可能会因此对爱情、婚姻和家庭产生怀疑,甚至对社会产生不信任感。此外,出轨现象的增多还可能破坏社会的良好风气,降低社会的道德水平,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那么,从法律制度的层面来看,是否应该对出轨行为进行立法打击呢?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专门针对出轨行为的明确规范。但在一些情况下,如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若其中一方提出离婚诉讼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离婚,无过错方也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然而,这样的法律规定更多是针对已经造成的后果进行制裁,而不是直接针对出轨行为本身。如果要对出轨行为进行立法打击,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比如,如何界定出轨行为?如何取证?如何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深思。
不过,虽然直接立法打击出轨行为可能存在困难,但我们仍然可以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来加强对婚姻的保护。比如,可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确保无过错方在离婚时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同时,也可以加强对婚姻关系的调解和咨询工作,帮助夫妻解决矛盾和问题,减少出轨现象的发生。
现在很多女性的婚姻观是有问题的,随随便便就提出离婚,因为男人结婚的成本很高,而女人几乎没有什么成本,这件事男性是非常吃亏的,尤其是当男人拼尽所有努力结婚后,结果女人却背叛了自己,可能就会导致绝望和灰心,走上一条不归路。如果把婚姻当成一种交易的话,什么都用金钱去衡量的话,这样的婚姻会有幸福吗?会天长地久吗?
为什么会发生出轨现象呢?是因为很多女人喜欢更有钱更有实力的男性,朝三暮四;现在为什么城里面有大量的剩女,而农村有大批光棍呢?就是因为很多女生从骨子里就嫌贫爱富,喜欢坐享其成,宁愿单身也不愿意嫁给穷人去吃苦奋斗。当然,一些有钱有势的男人更喜欢多吃多占,有些有钱的八九十岁的老头都能找到二三十岁的女孩子。大棚乱了四季,金钱乱了辈分,这是很多人拜金思想造成的。如果不能从思想和观念上解决这些问题,那么就无法在社会道德上谴责这类行为,就会被默许和纵容,更无法从法律上严厉打击。
再来看国际视野。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出轨行为的态度和法律规定也不尽相同。在一些西方国家,婚外情可能被视为一种私人行为,个人有权利自由挑选自己的伴侣,因此对婚外情的态度相对宽容。但在一些东亚、中东和非洲国家,婚外情则被视为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会受到法律和社会的严厉制裁。这些不同的态度反映了不同文化和社会背景下对婚姻和家庭的看法。
那么,我国是否应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对出轨行为进行立法打击呢?这需要我们综合考虑我国的国情和文化传统。一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在保护婚姻和家庭方面的有益经验;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和文化差异,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制度。
总的来说,出轨行为确实带来了不少社会危害。但是否应该立法打击出轨行为,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平衡个人自由和社会责任、法律制裁和道德引导等方面的关系,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可执行性。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对婚姻和家庭的保护和调解工作,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最后我想说的是: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它需要双方共同的努力和付出。当其中一方背叛了婚姻的时候,另一方应该冷静地面对和处理问题。而不是采取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因为这样不仅伤害了对方,也伤害了自己和身边的人。
同时我们也要学会珍惜生命、尊重生命。因为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和愤怒就放弃自己的生命。这样太不值得了!我们应该积极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勇敢地追求自己的梦想和幸福!
所以朋友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吧!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幸福的婚姻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归宿!不要再让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