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囊》一书上智部中,诸葛亮的故事,是关于如何回应别人对他治理国家问题提出批评的。
诸葛亮
诸葛亮作为蜀国的丞相,在治理国家方面,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夙兴夜寐,殚精竭虑。他采取一系列措施,抑制豪强,劝善惩恶,利国惠民,从而国用饶足,政治稳定,百姓乐业。但是总还是有人不满意,觉得他治理国家法律太严,在对违法犯罪之人赦免问题上显得很吝啬。
面对有些人的指责,诸葛亮及时做出了回应,显示出一个政治家治理国家的高超水平。
诸葛亮认为,治理国家,要靠统治者的大德行,大仁义,对老百姓行大惠,而不是实行小仁小义,让个别人得恩惠。
读到这里,我们很自然地想到《曹刿论战》中,曹刿针对鲁庄公说的“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进行的回答:“小惠未遍,神弗福也。”作为最高统治者,必须要考虑全国百姓的整体利益,不能只对个别人实行小恩惠。那是小仁义;能行大仁义者,才是大德行,才是赢得百姓拥戴的根本。
诸葛亮举出了东汉著名丞相匡衡和吴汉为例。两人为官时,就不曾下达赦免罪犯的政令。以此证明自己不随随便便、轻易地下达赦免罪犯的政令,也是有先例可参照的。
这里的匡衡就是那个小时候读书刻苦,凿壁偷光的匡衡。他长大后政治上很有作为,东汉元帝时,曾官至丞相,位极人臣。吴汉为东汉的开国名将,军事家,不太善表达,但诚勇有谋略,也曾官至丞相。这两位前朝高官,在治理国家的问题上,也都不曾开过赦免罪犯的前例。
接下来,又引用先帝刘备的话。刘备曾经同陈元方、郑康成交往很多。他们相处的时候,也都讲过很多治理国家的道理,并且说的很全面。根本就没有提到过赦免罪犯的事情。
陈元方,就是陈纪,字元方。东汉末年重臣。初中语文教材中有陈元方的故事《陈太丘与友期行》。郑康成是东汉末年儒学大师郑玄,康成是其字。
作者在正面举出不能随便赦免罪犯的例子之后,又从反面举例子。这个例子就是东汉某年割据荆州的刘景升,和他的儿子刘琦、刘琮。他们为政喜欢沽名钓誉,经常赦免罪犯,导致荆州治理非常混乱。曹操就十分瞧不起他们。曾说:生子当如孙仲谋,刘景升生儿若豚犬耳。叶剑英元帅也有“景升父子皆豚犬”的诗句。
在冯梦龙看来,诸葛亮治蜀,不轻易赦免,刑赏得当,国家非常强盛。到了诸葛亮去世后,费祎接任丞相,才开始姑息迁就恶人,实行对罪犯赦免的宽缓政策,国家的实力才开始严重削弱了。
古代政治家子产
冯梦龙认为,诸葛亮治理国家的策略和春秋时期的政治家子产是一致的。子产治理国家的理论是,如果统治者的德行不是特别崇高,不能让老百姓都非常敬服,你就不能用宽厚的策略来治理国家,倒不如用相对比较严厉的策略来治理国家。譬如说,火的特性是猛烈的,你一接触它,就会被烧疼,人们都远离火,防范火,不敢随便玩火,所以,被火烧死的人很少。而水的特性是温和的,特别是夏天的时候,接触水就觉得很舒服,所以被水淹死的人很多。因此说,用宽缓的刑罚治理国家是很难的。最后的结论是,在小问题上,适合宽缓;在相对比较严重的问题上,那就必须严苛一些。
这是古人的治理国家的智慧。由此,我想到我们的社会治理。当前百姓议论最多的,恐怕主要是这两个问题,一是特权阶层犯罪,二是未成年人犯罪。
特权阶层的违法犯罪,主要集中在贪腐问题上。官员们的贪腐犯罪,一度可以说是前仆后继,导致我们国家的反腐一直在路上。问题何在?是不是对贪腐分子处置相对宽缓?用法律术语来说,是不是犯罪成本相对较低?
为什么有些贪官敢于贪腐几个亿,几十亿,甚至更多?原因固然很多,是不是与惩治贪腐的刑法相对较轻有关呢?
还有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小恶魔们,知道自己即使杀了人,也判不了死刑。一般性的犯罪,甚至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使故意杀人,也得报最高检察院审核批准,才能追究刑事责任。还不能判极刑。一般都是无期,进去后住几年就改成有期了,甚至住几年就又出来祸害社会了。这样宽松和缓的法律惩戒,能不让那些小恶魔们为所欲为?
当今社会,人欲横流、道德堕落、金钱至上、信仰被弃,因此才导致社会乱象不断,违法乱纪者不断出现,甚至出卖国家情报的间谍好像也冒出来了。治乱必须用重典。诸葛亮和子产他们这些古代政治家的治理智慧是不是也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呢?
冯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