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养育子女,算不上什么恩情

郭淮谈人啊 2024-11-13 08:55:00

见我为了医治孩子的病,多年东奔西跑,孩子的姨夫说:你们两口子为孩子付出这么多,孩子长大了,肯定能孝顺。

孝不孝顺这个问题,我从来没有考虑过。

在被孩子的病累得身心俱疲的时候,我也曾后悔当初的生养,但我没有想孩子将来会不会孝顺这个问题,即便是孩子将来不孝顺,我也会心平气和地面对。生养他,并不是为了跟他交换孝顺。那样的事,我是不屑去做的,宁可自己死了,也不去做那样的交换。

既然生养他,就得有责任有义务对他负责,如此而已。

在电视剧《天道》中有一个场景,剧中男主角丁元英对母亲说:“妈,如果您养儿就是为了防老,那就别提母爱有多伟大。您养来养去还是为了自己,那是交换。等不等价还两说着呢,碰到我这么个不孝顺的,您就算赔了。”如果您养儿是为了防老,那就不要说母爱多伟大,养来养去都是为了自己,那是一种交换,等不等价还两说,遇到我这样的您就算赔了。” 在丁元英父亲病危之际,丁元英与母亲的一次对话。面对病危的父亲,是该不遗余力地救治?还是该保全最后的体面,让他平平静静地离去?丁元英和家人之间产生了分歧。后来丁元英还说了这样一段话:“养儿防老,父母就是你天生的债权人,而且这种感情比山高比海深,你想的永远是报恩还债,这种文化让每个人都直不起腰。而父母一直想着养儿防老,就越觉得吃亏,心里越苦……”

鲁迅在《我们应该怎样做父亲》一文中言:“‘父子间没有什么恩’这一个断语,实是招致‘圣人’之徒面红耳赤的一大原因。他们的误点,便在长者本位与利己思想,权利思想很重,义务思想和责任心却很轻。以为父子关系,只须‘父兮生我’一件事,幼者的全部,便应为长者所有。”

“所以食欲是保存自己,保存现在生命的事;性欲是保存后裔,保存永久生命的事。饮食并非罪恶,并非不净;性交也就并非罪恶,并非。饮食的结果,养活了自己,对于自己没有恩;性交的结果,生出子女,对于子女当然也算不了恩。——前前后后,都向生命的长途走去,仅有先后的不同,分不出谁受谁的恩典。”

鲁迅的话听起来有些刺耳,但细想,又何尝不是大实话呢?

当然,有些事可行不可言,大家默默地做着没问题,你若是公然出来说,也许就会招致道德家们的破口大骂,大多数时候人家也不跟你讲理,上来就是一顿人身攻击。

张爱玲的母亲黄逸梵晚年写给友人的信,谈到张爱玲和赖雅结婚的事。黄逸梵写道:“说爱玲的话,我是很喜欢她结了婚……又免了我一件心愿。如果说希望她负责我的生活,不要说她一时无力,就是将来我也决不要。你要知道现在是20世纪,做父母只有责任,没有别的。”

要论起“不孝”,还有更刺眼的,比如加缪的《局外人》。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搞不清。

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令堂去世。明日葬礼。特致慰唁。”它说得不清楚。也许是昨天死的。

小说主人公默尔索连母亲是哪天去世的都不清楚。

在母亲下葬时,他没有哭。

隔天就和新认识的女友上床。

然后,又因为开枪杀了法国殖民地的人,最终被判了死刑。

在法官眼里,默尔索犯的最严重的错误是不信奉基督教,还有在他母亲下葬时没有掉眼泪,这错误比起杀人严重得多。

检察官说:“我控诉这个男人带着一颗罪犯的心埋葬了母亲!”

检察官还认为,默尔索之案和法庭即将审理的一桩弑父案是同构的。检察官给出的理由是“一个在精神上杀害母亲的人,和双手染上至亲鲜血的人,一样为社会所不容,因为前者种的因可能导致后者结的果”

尽管这样的理由听起来,很是牵强附会,但并不耽误检察官义正言辞地执行。

加缪曾经把《局外人》的主题概括为一句话:“在我们的社会里,任何在母亲下葬时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险。”

朋友说,我让老人独居了一阵子,都遭亲戚数落。按照这个逻辑,那些将老人送到养老院的,岂不该棒打了。

总拿孝顺来说别人的,或许,他自己就从来没有伺候过老人。

伺候过老人的,才深知那份滋味,那绝非是孝与不孝那么简单的问题,比如,治病的开销,兄弟姊妹的配合,工作与照顾老人的时间冲突,夫妻之间的分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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