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对你来说有什么意义?
你前行的人生动力是什么?你的灵感与力量又来自哪里?
你会去哪儿寻求慰藉和幸福?
你人生追求的终极财富又是什么?
1931年7月15日,美国哲学家威尔·杜兰特从纽约家中给美国国内和世界各地我所敬仰的一些社会名流发出一封信,请他们回答这些问题。这些人里有诗人、哲学家、运动员、诺贝尔奖得主、心理学家、音乐家、作家、世界级的政治人物,书的末尾附录还收录了一名囚犯的回答。
上述书稿准备好之后,出版商想到把杜兰特的信寄给一个最近被判了无期徒刑的第四共犯,想知道一个被不公正判决、注定前途暗淡的人怎么看待生命的意义这个问题。
而这个名叫欧文·C.米德尔囚犯的回答,打动了许多读者,有读者竟然表示,全书给三星,而这名囚犯的回答给五星。
这名囚犯的回答写得洋洋洒洒,很有文采,看来,他也是一名文化人。
他说:
生命的价值在于我愿意努力让它变得有价值。
即使是在监狱里服刑的囚犯,也可以把人生过得和监狱外面的人一样有趣,一样有意义。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对自己的人生哲学的坚定信念。
真理告诉我们,快乐和幸福是一种精神满足的状态。无论是在荒无人烟的小岛,还是在穷乡僻壤的小镇,抑或在大城市的廉租房里,你都能找到满足感。它既可以出现在富人的豪宅里,也可以出现在穷人的陋室里。
关在监狱里并不一定不快乐,否则所有自由的人都应该是快乐的。贫穷也不是不快乐的根源,否则所有的富人都应该是快乐的。那些在小镇上生活了一辈子的人和许多一生都在游山玩水的人一样快乐,甚至更快乐。我认识一个上了年纪的黑人,他连大字都不识一个,却比雇用他的大学教授快乐得多。
快乐无关乎种族,无关乎金钱,无关乎社会地位,也无关乎地理位置。快乐是一种精神满足感,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它的合理居所应该在我们的头脑里。有人说,精神可以超越物质。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在任何情况下,甚至在监狱里,我们都可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这样假设有错吗?
正如人类改变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一样,他也必须改变自己的思想、习惯,甚至是形态。
这让我想起叔本华的快乐观。
叔本华认为幸福只与个体的自身有关,“对我们的生活幸福而言,我们的自身个性才是最关键的,因为我们的个性持久不变,它在任何情况下都在发挥着作用”。至于财富和名誉、地位,这些身外之物,对于人的幸福是次要的,因为它们的“内容差别只是出自人为的划分”。
而在众多快乐中,叔本华又唯独倾向思考创作,“每个人都会有适合自己的一类快乐,这由他身上所突出具备的是哪一种能力而定。第一类是为机体新陈代谢能力所带来的乐趣:这包括吃喝、消化、休息和睡觉。在一些国家,这类快乐获得首肯,这类活动甚至成为全民性的娱乐。第二类是发挥肌肉力量所带来的乐趣:这些包括步行、跳跃、击剑、骑马、舞蹈、狩猎和各种各样的体育游戏;甚至打斗和战争也包括在内。第三类为施展感觉能力方面的乐趣:这些包括观察、思考、感觉、阅读、默想、写作、学习、发明、演奏音乐和思考哲学等。”
前两类快乐在叔本华看来简直就是低级趣味,它们“在动物身上也同样存在,甚至远胜于人类。”第三类才是当属于人类的乐趣,这类乐趣也不是人人都能享有的,需要有一个卓越的头脑。“一个愚人背负着自己可怜的自身——这一无法摆脱的负担——而叹息呻吟。而一个有着优越精神禀赋的人却以他的思想使他所处的死气沉沉的环境变得活泼和富有生气。”“卓越的感觉力使我们有能力享受到属于认知的,亦即所谓精神思想上的乐趣。”
这二人都是走的精神路线,而忽略物质问题,一个是作为囚犯,物质已无从谈起,另一个是继承了祖上遗产而衣食无忧。
快乐,仅仅是取决于精神吗?不快乐的人,都是不会精神享受,或是贪得无厌不知足?
这名囚犯还说,
任何一个经过深思熟虑得出生命毫无意义的结论的人,一定是个聪明人。聪明的人不做无意义的事,然而鼓吹这一信条的人仍然活着。由此我不得不得出结论,他们并不完全赞同自己的信条。
这句话,就有点错了。
照此说法,任何没有自杀还说生命是虚空的人,都是大骗子。
罗曼罗兰在《米开朗基罗传》中写道: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