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从丈夫遗物中发现其转账给“小三”依法讨回,网友:白嫖?

夜读新事 2024-04-06 04:47:04

你知道吗,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出轨并转账给了第三者,那么这样的转账是“无效行为”,法律不认可,转账也可被悉数追回。

对于这样规定,你又是如何看待的呢?你是支持可追回呢?还是支持不可追回呢?

近来,就有这么一起案例,在网上引起了热议。

案情回顾

法院调解室内,一女子痛哭流涕,哭诉着自己的遭遇。

“法官,侬可千万要替我做主啊,我家那口子他好事不做,专做烂事啊!”

“他人虽然走了,但是我从他手机发现,他长期转账给一个女的,前前后后转了六十多次,共有九万多块钱!”

“他们聊天内容之露骨,之暧昧,简直就是不知羞耻……我看这个女的就是他的小三!”

“法官,侬说我这个钱还能追回来不。”

接待的法官看着情绪激动的女士,安抚着她:“只要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在,就能追回来。”

女子双手一拍,在这呢。

案件审理,如期举行。女子将手机奉上,法官查看了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以后,做了以下判决:

判处被告归还女子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其赠予、支付、转账的不当得利。

来自尚志市人民法院

被告当然抗辩,自己辛辛苦苦给她家那口子做了那么久的小三,那是一晚一晚挣出来的,来之不易,怎么可以归还呢?再说呢她丈夫一个大男人,赠予的东西怎么还可以要回去呢?这不是白嫖吗?

然而法庭经审理认为,原告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挪用夫妻共同财产赠予被告,严重的违背了公序良俗,故该赠予行为无效。同时被告获取这些钱财也并非出自主观善意(给原告老公当小三破坏了原告的婚姻),无合法依据,属于不当得利。故需要如数归还。

来自尚志市人民法院

最后,双方都认同了该判决,原告还赠送了法院锦旗。从该案我们得知,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任何一方若将共同财产赠予第三者。则该赠予行为无效,第三者构成不当得利,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追回。

来自尚志市人民法院

来自尚志市人民法院

网友评论

1:有网友对此表示质疑,认为夫妻财产,妻子丈夫各有一半,丈夫的那一份,丈夫自愿赠予给了第三者,应该不用返还才对。

有人就回复她了:你不会(有个朋友)就是第三者吧/斜眼笑/斜眼笑

有的人则高呼严惩第三者,给予合法婚姻保护。

2、有的人则认为应该有婚姻的不忠方负全责,因为她(他)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要为自己的消费买单,不能打着婚姻的幌子去追回已经消费或赠予的钱。

3、有的人则问出了存疑已久的那两个字,案件中的第三者,是不是就算被“白嫖”了?

这么看来应该是了,因为第三者破坏别人的婚姻,本身就不道德,所以第三者的权益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4、有人则认为这个法官判的好,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这名原告的运气真好,遇到了一个好法官。

写在最后

这起案件告诉了人们,如果不遵守道德底线,违反了公序良俗,插足别人的婚姻,那么所得之利皆为“不当得利”,可以被起诉追回,多半会落得个“人财两空”的局面。

最后,也告诫了我们,尊重别人的婚姻,不做第三者,过好自己的生活,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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