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教练泳池憋气溺亡,同事“见死不救”拍视频,真的没有责任吗?

穆顺聊社会 2024-05-08 06:18:32

看教练泳池闭气溺亡,同事只顾拍视频,“见死不救”真无责?发生在郑州的这游泳池溺亡案,很有争议,

有人认为,不应该承担责任。溺亡者是游泳教练,呛水了,为啥不自己抬头,谁都想不到,教练也会溺亡,拍视频的同事,不应该承担责任。

也有人认为,应该承担责任,溺亡视频中,教练已经很明显的抽搐挣扎,任何正常人,都能看出不对劲,拍视频的女同事,却视而不见,见死不救,还说风凉话,至少也是过失杀人。

我也说说我的看法,我认为,拍视频的女同事,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为什么这样说?

刑法,对人的最大要求,也只是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他人尽到适当注意义务即可,不可能苛求,对其他人的行为,也同样负责。

我们来看事故中,视频拍摄者的行为是什么。

首先是,接到教练的提示,就是打完ok手势后,开始拍视频,这应该是两人事先说好的,教练进行闭气练习,女子在旁边拍视频记录过程,

其次,是溺水过程中,女子和同事,没心没肺的开溺亡玩笑,没想到一语成谶。

最后是,两人的消极救援,让人着急。

但是,教练溺亡的直接原因是什么?是手扶池边闭气漂浮。

同事在旁边拍视频记录,拍视频行为,本身并非危险状态的创立者,除非双方事先约定过,视频拍摄者是看护人,有义务保障训练者的人身安全,否则,视频拍摄者的过失、过错,难以达到需要刑事追责的程度。

民事赔偿部分,视频拍摄者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极限挑战中,风险无处不在,就算是游泳教练在游泳池内练习闭气,就算是愿意自甘风险,肯定也不希望危险真的发生,选择让同事在旁边拍视频,也是希望能够降低风险,一旦发生意外时,能够得到同伴的救助

所以,即便都是成年人,同事只是在旁边拍视频,只要以实际行动参与到这起极限挑战中,参与者之间就形成了某种信赖,鼓励,成员之间,

就应当互相负有注意他人一般安全的义务,这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基本的道德底线

视频中,教练有明显的挣扎,能不能意识到这是危险状态,这不是看个人的自我解释,是要放在社会中,按照常人的常识来理解是否尽到了注意义务。

溺亡者,从池边漂浮到抽搐失去意识,再到挣扎沉入水底,这是一个完整的过程,随后赶来的女子,可能不了解情况,开玩笑喊救命,但是,视频拍摄者,全程目睹了溺水过程,应当有基本的安全判断,和安全关切。

不仅是游泳馆,可能要承担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视频拍摄者,也可能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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