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2024年8月28日,在山东青岛崂山风景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子驾驶白色路虎越野车逆行插队不成,追尾前方大巴车。该女子下车后迁怒对向正常行驶的司机,疯狂辱骂,并连扇对方十几个巴掌。女子还叫嚣:“我逆行怎么了?我打你怎么了?”“你报警啊”,随后驾车逃走。
问题来了?
如果是你,敢对路虎女司机还手吗?
如果当时被打的小伙子还手了,是自卫还是互殴?
我们通过这个热度事件路演一下,如果当时被打的小伙子还手了,也就是“正当防卫”落地实操了,结果会是什么样的?
作者和朋友探讨了这件事,我的第一反应是坚决打回去!
路虎女拉开你的车门,当着你的孩子的面打上门了?这种情况都能忍,我的孩子会怎么想?我给他树了一个什么榜样?
评论区,更多的网友谈论最多的还是“克制”:
是谁阉割了法律赋予的“正当防卫”?
法律专业人士向记者表示:千万别还手,还手就理亏的说法在法律上不成立!
但实践中呢?
在媒体报道的多起肢体冲突事件中,一些明明有理,明明挨了打,一还手就成了互殴的案例还少吗?
伤情对等的前提下,先动手的多拘几天,还手的少拘几天的,有没有?
如果不巧先动手的伤情更重,自认为是自卫反击的一方,可能还要多拘几天,并且面临赔偿的,有没有?
——正当防卫在实操实践中,成了一个可以调节的猴皮筋。
即便是这次路虎女拉开车门当着孩子打人,有没有人敢站出来说:小伙子如果还手了,一定不会被认定为互殴!
法律的建立是为了维护道德与公平,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是“朴素的正义观”,很多情况下是“纸上谈兵”。
执行层面,“只要还手就是互殴”的认定,是规则的执行者未规范执行规则造成的!
小编个人认为:
如果小伙子还手了,很可能会被认定:对方虽然动手在先,但她一个女性,可以预判和评估不具备较强的伤害性……
进展
8月29日晚间,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发布公告,对该女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8月30日,被打男子林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仍住院治疗,头晕恶心,花费四千余元,“我不考虑和解,会申请行政复议,通过法律维权”。
如果还手不光定义为互殴,还可能,被🧢定性为猥亵👩🏻,有摄像头都敢干,被打司机车里没装摄像头,如何说的清,先拘24h,,,,,出门还告诉你:不要找不到回家的路,是威胁,还是体贴入微关怀,人民心知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