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慕!武汉一小区公共收益余额太多,直接给业主发钱!

武汉风云 2024-10-11 19:38:41

【风云武汉】获悉,日前,位于光谷花山板块的万科紫悦湾小区业委会发布《公共收益回馈业主分配方案》:每户发放500元。

公告称,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鉴于目前小区公共账户现有公共收益余额颇多,经过向广大业主广泛征求意见,业委会拟将小公共账户现有的公共收益拿出部分回馈业主,向全体业主进行普惠性分配,预计此项分配所需资金总额不超过150 万。此次分配标准为,一套房产视为一户,每户500元。

根据公告,武汉市万科紫悦湾小区第一届业委会自2020年初成立以来,通过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从物业公司代管的账户中收回了小区历年的公共收益,且每年按照2:8比例分成移交。

本次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1、分配标准:

此次分配,一套房产视为一户,每户500元。《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73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公共收益,是指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的收益。小区公共收益的来源与业主购房时缴纳给开发商的购房款无关,与业主每年缴纳给物业公司的物业费无关。武汉市万科紫悦湾小区公共收益超过95%以上来自小区泊车费,属于万科紫悦湾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按户分配。

2、分配对象:

万科紫悦湾小区全体业主。

3、分配条件:

本次公共收益分配对于产权人的认定以登记为准,即持有万科紫悦湾小区的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以购房合同来认定(一户仅限一次,如在业主大会期间涉及房屋出售等特殊情况,需业主间自行商议)。小区业主本人须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未办理房产证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亲自到A5栋幸福驿站申报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现场登记。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以及该业主名下的银行账户必须四项合一,缺一不可。业主本人必须在A5栋幸福驿站一楼办公室现场签字确认,若本人不能到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申报、登记时间:

业主本人赴A5栋一楼办公室申报、登记的具体日期在第五次业主大会通过后将由业委会届时对外公布;业委会对外公布具体日期后3个月内,小区业主须按照本方案规定向业委会申报、登记、签字确认。

5、分配方式:

武汉市万科紫悦湾小区公共账户向小区业主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支付。具体转账日期届时业委会将对外公布。

关于万科紫悦湾小区:位于花城大道与梅城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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