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己的孩子在学校遭到校园霸凌,家长该怎么办。通常有两种选择,反映给老师和学校。情况严重的,直接报警,由校方和警方解决处理。
近日,两起校园霸凌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高度的关注.也引起了许多父母的关注。
在这两起校园霸凌事件中,有相同之处,也有迥异之点。而且,竟然出现了双标。
事件简要回顾1、一起发生在山东济南章丘区,一位六年级女生遭同桌男生残忍霸凌。具体手段包括:用锥子、刻刀等尖锐物在腿上狂扎200多个针孔;打耳光;踩身体;喝科化学液体;吃纸、橡皮等学习用品;诬陷女生盗窃东西;毁坏女生财物; 勒索女生数百元钱财多次;联合他人殴打、恐吓、辱骂等。
男生还狂言:“折磨她就是我的乐趣”。
该男生刚转来两个月,此前就是因殴打他人致粉碎性骨折的前科,才转学。
该男生还炫耀称,他爸爸认识校长,此前霸凌他人就是他爸爸花钱摆平的。(来源:潇湘晨报、顶端新闻)
2、另一起发生在北京,小学生小李被同学小张多次霸凌,父母看到小李手臂有淤青、衣脏兮兮,耐心询问,胆怯的小李才说自己被同学欺负、霸凌了。
转天,李先生接儿子时,顺便警告小张禁止他再实施霸凌,否则等着被砖头砸脑袋。
小张回家告诉了父母,父母抱了警。(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两起事件初出结果1、在济南的这个事件中,章丘区教体局调查后得出结论:未达霸凌标准。
派出所调查后得出结论:未达到立案标准,建议双方调解处理。
2、在北京的这起事件中,民警调取监控,称李先生对小张说了二十来分钟,而且还伴有过激的肢体动作。给小张造成的心理阴影,对李先生做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李先生一再强调自己只是口头上教训了几句,他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李先生的行为已属于恐吓,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李先生并没有对小张身体上造成任何伤害,但还是被拘留了,他一直想不通。
两起事件同中存异,呈现双标对比这两起事件,相同的是,霸凌者均未被追究任何责任,未受到任何处罚。
存在差异的是,在济南的事件中,压根就没有被认为是校园霸凌。
而在北京的事件中,只是处罚了李先生,对霸凌者的霸凌行为只字未提。
另外,在北京的霸凌事件中,关注到了霸凌者小张心理上受到的影响,这大概率也是李先生被拘留处罚的依据之一。
然而,在济南的霸凌事件中,被霸凌的女生不仅在身体上受到了残忍的伤害,其日记中提到甚至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心理和精神上能不受到严重的伤害和影响,可却只字未提,没有人关注、关心。
霸凌者被关心、保护;被霸凌者反而不被关心,未被保护。这是不是双标呢,能如此双标吗!
写在最后这两起比较典型的校园霸凌事件无论是过程还是结局都各有特点,同中存异,还呈现出了双标的迹象。
对于校园霸凌,人人都深恶痛绝。希望学校、教育监管单位、执法单位能够切实保障被霸凌者的合法权益。如果不能正确处理每一起校园霸凌事件,怎么能够遏制校园霸凌现象呢,怎么能够让家长们放心呢!
对于这两起校园霸凌事件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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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霸凌的评判标准是什么?圆规扎了两百下不算?那我扎回去呢?一下不多一下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