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这位六旬老伯智慧维权与保险公司对簿公堂

社会天空 2024-12-05 22:54:36

近日,现年63岁的梅州市民--陈伯,拿着一份判决书找到了《民生820》栏目组称,自己因为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最后也到法庭上去评理了,想跟大伙分享一下自己“打赢官司”的经历,为更多正在维权路上的市民朋友“打气”!

陈伯拿出一本梅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告诉记者:“这事的起因还得从2022年3月份自己遭遇的一起车祸说起。当时自己被别人的摩托车撞了,法院也判了对方是全责,也赔钱给他了”。

在车祸过后一年左右时间,陈伯这才想起自己曾在购车时买过一份意外伤害险可以理赔。随即,他便向当时购买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是保险公司却以事故对方已经赔偿了,保险公司不再重复赔偿为由拒绝赔付。

陈伯拿出一份举报调查意见书以及一份行政复议决定书告诉记者,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原因令自己无法接受,自己便走上了维权道路,前后向保险公司总部等多个部门进行投诉反映,可监管部门认为保险公司不赔偿不会违反有关政策法规。

历经12次的投诉,各个相关部门给出的相似答复,自己也一度以为“理”在保险公司处,保险公司拒赔是对的,但陈伯心里仍有不甘。

几经思考,并在认真研读《保险法》后,陈伯最终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在法庭上与保险公司展开了辩论。

记者看到梅江区人民法院2024年8月19日出具的判决书上写到:法院认为,被告接受原告投保,向原告收取保费,与原告签订保险合同并出具保单,原、被告形成的保险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应按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一审判决该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25668.73元给原告陈伯。保险公司不服判决选择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在经历这一年多艰辛的维权路,陈伯满眼泪光告诉记者,为了打这场官司,自己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也曾想过放弃,但是最后还是坚持下来了。他觉得受害者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相信法院会主持公正。

最后,陈伯为了感谢法院作出了公平公正的判决,特意做了一份锦旗感谢梅江区人民法院以及该起案件的审判长何仕珠。

陈伯敢于公开说自己的故事,是在告诉大家,当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相信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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