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年龄相差太大,有百害无一利。

幻桃说人啊 2024-09-14 01:44:19

附近小区住着一对,年龄相差较远悬的夫妻,男的叫顾荣康是部队复员军人,农村家庭出生很憨厚老实,勤劳肯吃苦耐劳。

几十年前他所属的大队,学校缺少老师,聘请他当民办教师,他虽肯做但是不善于,掌握学生班级纪律,一筹莫展无法可施,弄得疲惫不堪焦头烂额。

由于他出生好肯吃苦,在部队表现好入了党,哪年代在教师队伍中党员数很少,中心小学领导特派他,担任一所完全小学校长职务,以示加強对学校的领导。

当年他单身一人尚未成家,哪年代上山下乡知青,都沒有返城机会,只要能找到当地家在农村的青年,知青即可来以结婚为名,从遥远的地方调回,当地农村来务农。

经大城市一亲戚介绍,他和素不相识远在黑龙江知青,张淑芬相识,俩人相见不久就结婚成了夫妻。

知青和他婚后共同生了个儿子,有奶奶帮着带,妻子户藉所有关系,从黑龙江迁来苏州农村,她就在丈夫所属生产队务农,和公公婆婆生活在一起。

但夫妻俩表面看来尚好,但妻子内心对他並不十分满意,嫌弃他既土气又木纳,她只能忍但心里总是很不快乐,仅是做些表面文章而已。

事隔几年后知青逐年上调回城,她因出嫁本地人为妻,根据政策规定,随地安排在本地有关单位工作。

因为她丈夫在教育单位,就被安排在教育部门校办厂工作。

在厂任主办会计,因照顾她离家路远,分配给她一套小型公房,夫妻俩从此从古镇山后,搬入山前市镇公房居住。

在孩子7岁哪年,妻子再也熬不住,和木纳土气之人再次继续生活在一起。

以感情不合向男方提离婚,俩个人在民政部门,经协议和平离婚。

孩子判给男方,几年后逐步长大成人,根据政策规定,大城市对知青子女有一个返城计划。

当年孩子即返城里外婆家,而后安排在城市工作,现早已结婚成家,生儿育女至今,节假日常回父亲家看望奶奶和父亲。

前妻离婚后,一直至今未再婚仍单身一人,退休后兼任几个小型单位会计到如今。

顾荣康几年后,转为在编正式教师,但尚单身多年,有一位农村青年妇女,因丈夫多次家暴。

带一男孩离了婚,经热心人介绍,给顾荣康作媒离婚女为他妻,比他年龄小了整整12岁。

离婚女名叫吴秀梅,长得秀气漂亮气质好,双方见面男方非常满意,毕竟小12岁,女方认为老师每月有工资发,各有贪图就这么结婚了。

结婚当年男方48岁,女方36岁各方面尚配合默契,再婚与正常人结婚没有多大差别。

婚后男方对妻子,所带孩子情同亲生,改口喊继父为爸爸,一家三口和和美美。

孩子长大成人结婚,全有顾荣康操办,居住在继父单位分配的,一套128平米(3室2厅2卫)新公房里,继承权明确有妻子所带儿子所有。

妻子在当地较大超市当领班,人精明能干,婚后10几年后,丈夫不慎摔了一跤,失去了性功能,经多次医治无效,严重影响夫妻生活。

自从丈夫患病后,妻子经不起诱惑,和同在超市的付总,在一次偶尔机会里,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哪付总是外地人,工作繁忙很少回家,她借口体量他人,经常替别人上夜班,她和付总从此经常利用机会缠绵在一起,俩个人难分难舍。

日子久了传到丈夫耳朵里,因为他无能为力,只能装傻张一眼闭一眼,老婆现在还被委聘做行政管理工作。

就这么只当什么事都沒发生过,夫妻俩就这么生活着。

这件事告戒大家,正常夫妻千万互相别年龄相差太大,有百害无一利,(贪财图享受,不问年龄大小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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