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有个人的爱狗丢了,狗主人急得不得了,贴出告示说谁找到给谁1千万。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果然,狗狗很快被人找到了,然而,狗主人却只给了寻狗人5千块钱。
于是有网友说 : 这个狗主人没有兑现承诺,一点都不厚道。
也有网友说 : 寻狗启事发出去就具有法律效力了,不按照上面给属于欺诈,是违法的,可以去法院起诉。
我倒是觉得这件事情没必要上纲上线,任谁都知道,所谓的1千万就是个噱头,也没有人会为了一只狗而付出一千万的。
所以我认为寻狗人拿到5千块钱酬金其实也可以了,像有些人,你帮他捡到东西,连句谢谢都没有呢!
当然,做人还是要诚实一点、善良一点为好,像这样的信口开河不值得鼓励,不讲诚信的人,别人是不敢跟你打交道的。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