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一夜!西安男子入室盗窃遇美女,强奸未遂又抢钱包,法院判了

分享小案件 2024-12-28 09:53:26
一、引言

在陕西西安,一名男子深夜入户盗窃,却意外性侵了屋内的熟睡女子。得手后,他抢走了女子的包,但发现包内无钱后,又将包归还。尽管他试图减轻罪行,但法律不容许。该男子最终因盗窃罪、强奸罪和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在上诉后维持原判。

二、案件详情

田强(化名),一名有着多次前科的惯犯,曾因盗窃罪和贩卖毒品罪三次入狱。

事发当天,囊中羞涩的田强在巷内闲逛,当他经过孙敏(化名)家门口时,透过门缝看到了屋内停放的电动车,便心生邪念,决定实施盗窃。

他迅速拿出作案工具,破坏了门锁后进入屋内,准备将电动车盗走。

就在此时,屋内的孙敏发现了田强的行踪。

她惊恐地呼喊并试图阻止田强。

但田强见屋内只有孙敏一人,且年轻貌美,便产生了更为恶劣的念头。

他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架在孙敏的脖子上,强迫她与自己发生了性关系。在离开时,田强又看到了孙敏放在桌子上的挎包,便顺手将其盗走。

逃离现场后,田强打开挎包发现里面仅有170元现金及一些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

他对此感到不满,认为这次盗窃的收获太小。于是,他做出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举动——将现金留下,把挎包送回孙敏家中。

尽管田强最终没有拿走任何值钱的东西,但他的行为已经给孙敏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创伤和身体伤害。

三、法律评价与判决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审法院对田强的行为进行了深入的法律评价。

法院认为,田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同时,他在盗窃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强迫孙敏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又构成了强奸罪。

此外,他在离开时还以暴力相威胁劫取他人财物,虽然最终没有得逞,但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未遂)。

在量刑方面,法院考虑到田强系累犯,且多次犯罪情节严重,依法对其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田强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31000元。

四、上诉理由与二审过程

对于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田强表示不服并提起了上诉。

他认为自己并没有实际盗窃到任何财物,且已经将挎包归还给孙敏,因此不构成盗窃罪和抢劫罪。

此外,他还认为自己并没有使用暴力手段强迫孙敏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因此也不构成强奸罪。

在二审过程中,法院对田强的上诉理由进行了认真审查。

法院认为,虽然田强最终没有实际盗窃到任何财物,但他在入户时已经产生了盗窃的故意并实施了盗窃行为,因此仍构成盗窃罪。

同时,他在盗窃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强迫孙敏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

至于抢劫罪部分,虽然田强最终将挎包归还给孙敏并未实际劫取财物,但他在抢劫过程中已经使用了暴力手段并给孙敏造成了心理创伤和身体伤害,因此仍构成抢劫罪(未遂)。

在量刑方面,二审法院考虑到田强在抢劫过程中能自动放弃犯罪并归还财物属于犯罪中止的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最终二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田强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9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

五、结论与讨论

本案的判决结果体现了我国刑法对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和对被害人的保护。

通过这起案件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对于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以及对于被害人的深切关怀。

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犯罪行为不仅会给被害人带来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还会给犯罪者自身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社会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远离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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