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文件明确要求:省市县级党委组建社会工作部门。很多地方都在紧锣密鼓筹备之中。
一、县委社工部的归属。
方案已经明确了县级社工部是同级党委的职能部门,它的职责同中央相同相益。加上之前的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三部”,可谓是“四驾马车”,并驾齐驱。
也就是说在第九次机构改革后,县级党委有组织、社工、宣传、统战四个部,显然,它肯定是有实权的,很大可能会成为又一个实权单位,主打的就是一个服务。
二、“四大部门”各司其职。
县委组织部,承担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重要职责,俗称“干部的娘家”,不管娘的孩子多不多,它都掌控干部的升迁、考核考评以及监督。
县委宣传部,称之为党的“喉舌”,是党的理论、舆论宣传高地,承担着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这样的规格很高,段位很高,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它在监管。
县委统战部,承担着团结、教育和引领社会各界人士紧紧围绕在党的周围,为党和人民事业共同奋斗职责,党外人士更加懂它,与它接触多的公职人员级别不会低。
县委社工部,是党委的新组建职能部门,承担着统筹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及指导众多行业工作和党建引领职责,同时合并了原起信访局的职能,属于任重而道远型。
“四大部门”在分工上相互协作、多轮驱动、同心同向,都是承担了非常重要职能。一定要排个次序的话,真的比较难,个人认为,组社宣统这样也是挺合理的。
三、社工部长常委担任的概率。
能够称之为“部”的,那说明这个单位很重要,这个命名可不是随便讲的,是有规定的,这是一种荣耀,等同于其余的三部。
还有就是社工部的职能涉及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政权建设主责,统筹两新组织,许多职责是大统筹工作,更是和基层群众息息相关,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县委常委、社工部长、副县长,这样的组合可能会比较大,一边兼顾政府的工作,同时以县委的身份统筹全县的各种资源和单位协同,个人觉得,也不是没有可能。
四、乡镇街道设立党委社工办。
属于股级室。不过由党委委员任主任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就像是之前综治主任已经不由党委担任,大概率会一批人马,多套牌子,挂在民政办、综治中心都有可能。
每一次机构改革,可能对乡镇的影响是最小的,因为乡镇的重点工作很固定,来了发个文,成了很多很多的工作专班、领导小组,没有专职的,干活的就那几个人。
很多地方,都有乡镇社工站,社工的制度都上墙了,甚至还有专业社工在制度栏板里面,不过,究竟发挥了多大作用,大多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实体化运行的质量了。
想出一茬又一茬,机构庞大臃肿如此,玩了命的增加纳税人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