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联合重庆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事务中心,在重庆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以“感受自然,享受生态之美”为主题的生态法治宣传活动。
万州区法院在自然保护区巡回审理案件。
活动现场,万州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巡回审理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2023年6月至7月,被告人陈某与被告人翁某相约后多次到重庆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采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野生天麻、狭叶重楼,用于个人食用和售卖。期间,陈某采挖野生天麻4株(块茎71个)、狭叶重楼2株(块茎2个),翁某采挖野生天麻4株(块茎35个)、狭叶重楼1株(块茎26个)。
为彰显人民法院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零容忍态度,表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坚定决心,切实增强自然保护区内广大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万州区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阴条岭自然保护区,巡回审理该案。
巡回审理案件现场。
庭审中,合议庭有序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专家辅助人就野生天麻、狭叶重楼的生长环境、生态、科研和经济价值等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作了最后陈述。审判庭经合议后当庭宣判,以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判处被告人翁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群众现场旁听庭审。
庭审后,法院干警利用“车载便民法庭”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教育,向旁听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生态保护法律规定,保护好身边的生态环境资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发放环保宣传资料。
人大代表在线观摩庭审。
群众现场聆听法律知识宣讲。
300余名自然保护区的护林员、周边乡镇的村组干部及群众现场旁听庭审,接受了一场鲜活的法治教育。3名重庆市人大代表在线观摩庭审,并与群众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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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李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