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煤化工企业被申请破产重整!

芷珍聊趣事 2024-08-12 18:58:56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 竞争选任内蒙古辉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一案管理人的公告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包头中院)裁定指令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浙江香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内蒙古辉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予以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实施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决定对该案采取竞争方式公开选任管理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内蒙古辉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10日,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21318429210K,注册资本14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喜和。经营范围:能源化工产业投资、能源化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管理、工程设计、通用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修理。 申请人以被申请人不能清偿申请人到期债务、具有较高重整价值为由申请对被申请人破产重整。 具体情况来源于申请人等提供的相关资料,实际情况以破产案件审理结果为准。 本院决定通过公开竞争方式指定一家中介机构作为债务人内蒙古辉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二、参与竞争竞选条件 1.编入全国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的管理人;(申报机构应为一级管理人,包括符合资质的一级联合管理人,各省未进行管理人分级管理的不受此限;但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单独申报,也不得与律师事务所联合申报,律师事务所之间不得联合申报,中介机构不得联合报名)。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在近5年内有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经验。担任过较大、复杂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且办理过5件以上重大、疑难复杂的破产案件;或担任过涉能源化工企业破产管理人,且办理过3件以上涉能源化工企业破产案件。担任过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管理人优先考虑。(以上办理的破产案件需提供法院结案文书)。 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申报机构,其办理过的重大、疑难复杂的破产案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破产案件中破产财产均在2亿元以上; (2)破产案件的债权总额2亿元以上; (3)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总数50人以上; (4)破产企业职工人数100人以上。 4.申报机构应提交《拟竞选本案破产团队成员组成员名单》,并保证竞选成功名单中的人员实际参加本案破产重整工作。对虚报成员名单的,或报送成员不参与本案办理,临时借用他人资质申报的,本院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竞选成功,因虚报人员影响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予以更换。申报机构须承诺,担任管理人长期派出到破产案件工作驻地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6人(须有法定资质);各个关键环节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加工作人员数量,办公所需条件自行解决。 5.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近三年内个案考核、年度考核不得为不合格。 6.申报机构须承诺,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及破产程序结束后负责信访事项协调、处置。有一定舆情应对及维稳处置经验。 7、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需提供能够直接体现被保险人和赔偿限额的证明材料,不得仅以律师协会或破产协会对外签订的协议作为依据)。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包头中院司法鉴定处提交申报书以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和凭证(一式八份),申报机构必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近3年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的业绩; 2.机构的规模、专职管理人储备和团队构建情况; 3.拟委派参与该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4.参与管理人竞争选任的优势; 5.被指定为破产案件管理人后拟收取的报酬方案; 6.被指定为破产案件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7.参与管理人竞争选任时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 8.申报机构需出具承诺书,承诺不存在前述竞争竞选条件中2、4、5中要求的禁止情形,承诺提交的申报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否则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且不得担任本案管理人,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9.申报机构其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是否参加职业责任保险的声明; 10.申报机构应按照要求递交申报材料,递交不符合要求视为未递交申报材料。 四、选任方式 1.报名截止后,如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超过三家(含本数),包头中院竞争选任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报主体的机构声誉、规模、业绩等;近3年承办破产案件中法院对机构履行管理人职责的评价意见;申报机构的竞争优势、工作计划、报价方案等,按照《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通过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的工作办法(试行)》所附《关于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评分细则(试行)》通过书面审查作出初步评分,然后根据分数由高到低确定部分申报机构进入现场综合评价环节,最后按照最终得分高低确定两名入围机构名单,并以随机摇号方式确定一名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另一名机构为备选管理人。如申报机构不足三家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重新进行公告。 2.如提供不实或虚假材料竞选成为管理人的,由包头中院竞争选任管理人评审委员会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取消管理人资格。 五、报名时间、联系方式与申报地点 报名期限截止至2024年8月13日18:00止,逾期报名的不再接受其申报。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的,须在上述时间前寄出,逾期不列入评审范围。 报名联系人:包头中院司法鉴定处 苏兴 联系电话:0472-5170398 19304721589 申报地点:包头市友谊大街包头中院东楼司法鉴定处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据悉,该项目总投资100余亿元,位于包头市土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山格架化工园区,占地1000余亩。配套建设有:辉腾能源60万吨煤制乙二醇项目,联合能源年产72万吨液化天然气项目,联合装备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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